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計畫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計畫是指通過編制各種財務計畫,以控制和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及其各經濟鉭織(包括農戶),充分挖掘內部潛力,降低各項支出,加強收入和收益分配管理,正確處理同各方面的經濟關係,提高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經濟效益。

農村一級合作經濟組織財務計畫主要包括三種:(1) 財務收支和分配計畫。它是財務計畫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收入計畫、費用計畫和收益分配計畫三大部分。它既是村級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狀況的標誌,又是生產經營活動的綜合反映,體現著村合作經濟組織同各方面的關係。(2) 公積金收支計畫。分為收入和支出兩部分:收入部分包括年終提留收到征地補償費、全年折舊基金、計畫報廢財產的淨殘值和變賣不需用財產收入等;支出部分則應根據需要和可能,分輕重緩急,核定各項目所需資金計畫。(3) 公益金收支計畫。也含收入和支出兩個部分。收入部分包括年終分配提留、上級撥付公益金和所屬單位上交公益金;支出部分包括文教、衛生社會保險、計畫生育、生活補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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