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

農夫山泉“標準門”,是指2013年4月以來,在27天的時間裡《京華時報》創造了“一家媒體批評一個企業”的記錄,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76篇報導,稱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引發了不少市民對飲用水問題的強烈擔憂。

2013年5月6日,北京市質監局介入調查,農夫山泉桶裝水因標準問題停產。同日,農夫山泉宣布已經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

2013年11月4日,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稱,已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
  • 時間:2013年4月
  • 類型:標準門事件
  • 意義:教育
事件始末,官方回應,造成影響,上京舉報,最新論據,各方回應,

事件始末

2013年3月8日,消費者李女士投訴稱,其公司購買的多瓶未開封農夫山泉380ml飲用天然水中出現很多黑色的不明物。發現這些水中的黑色不明物後,消費者李女士曾與農夫山泉聯繫,但是農夫山泉堅稱產品合格的做法讓其很氣憤,也並未解答其黑色不明物究竟是何物的疑問。
3月15日,農夫山泉通過其官方微博作出回應稱,細小沉澱物實為天然礦物元素析出所致。經第三方權威機構檢測,符合國家標準中的各項安全指標,並不影響飲用,亦無安全問題。
3月25日,有網站爆料《農夫山泉丹江口水源地垃圾圍城,水質堪憂》,將農夫山泉又一次推上風口浪尖。農夫山泉新聞發言人周力正告始作俑者和一些公關策劃公司,商業競爭不能以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恐慌為代價。
4月11日,農夫山泉向中國網消費頻道發聲明回應稱,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的產品品質高於國家現有的飲用水標準,並指責華潤怡寶蓄意策劃抹黑農夫山泉。同時,農夫山泉還邀請媒體和消費者參觀兩者的水源和生產過程,以做比對。
4月12日,京華時報撰文稱飲用水協會確認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任何瓶裝水企業都必須以國家強制性標準《生活飲用水標準》為底線,若不能執行則有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之嫌。
4月12日,農夫山泉微博發布關於質量與標準的聲明——復《京華時報》報導,稱指責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浙江標準低於廣東標準或者國家標準,是不嚴謹不科學的。
4月13日,京華時報再次撰文稱農夫山泉質的聲明混淆視聽,自認自來水標準為底線,迴避了其所執行的浙江標準中,重金屬指標未達到自來水標準的問題。
4月14日,農夫山泉再發聲明稱京華時報無知。2011-2013年間浙江省質監局對農夫山泉天然水監督抽查共13批次,全部合格。京華時報拿整套標準中的幾個指標做判定屬強詞奪理。
4月15日,京華時報發文稱浙江部分指標是為農夫山泉特設。在農夫山泉發布聲明自辯後,浙江質監局緊接著稱“地方標準並不寬鬆”,中國民族衛生協會指出地方政府涉嫌袒護作假
4月15日上午,農夫山泉通過微博警告京華時報“你跑不掉,也別想跑”,稱信口開河的時代過去了,“農夫山泉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這個問題必須給公眾講清楚。再次申明農夫山泉砷、鎘、硒、硝酸鹽和溴酸鹽五項指標檢測結果優於國標2—11倍。
4月16日,京華時報四度撰文稱檢測報告佐證農夫山泉不如自來水,稱由上海某檢測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其仍採用浙江地標,其中砷、鎘、硒、溴酸鹽的指標限值仍不及自來水標準。
4月16日下午,農夫山泉也發布聲明四度回應京華時報,稱137項內控指標的檢測報告原本是企業機密、核心技術,但為了洗刷冤情不得不公布於眾,京華時報根本不給農夫山泉辯白的機會。
4月17日,農夫山泉針對京華時報的連續跟蹤報導在官方微博上多次發表聲明指責京華時報“連一個電話採訪,一個普通解釋、辯白的權利都不給農夫山泉”。而京華時報針對農夫山泉的相關聲明在第一時間予以反駁稱他們不斷與農夫山泉主動聯繫,但都未得到回應。農夫山泉不尋找自身問題,也不與本報溝通,卻將莫須有的“不採訪”罪名強加於本報,實在讓人費解。並提供相關照片加以證明。
4月25日,隨著“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的不斷升級,浙江衛生廳針對此次系列報導回復京華時報表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後,地方標準自行廢止。浙江衛生廳將該回復以《關於對媒體反映瓶裝飲用天然水適用標準情況的說明》為題掛在其官網上。而有關專家表示:這意味著農夫山泉公司所有正在生產的工廠必須立即整改。
5月2日,京華時報繼續加大火力,陸續發表6篇評論諄促農夫山泉自省1、飲用水標準不是橡皮筋;2、飲用水標準不可任人玩弄;3、標準面前誰也跑不掉;4、較真水標準關注健康權;5、標準不透明農夫山泉澄而不清;6、企業自省才能留住市場。
5月6日下午3點,農夫山泉在北京就標準問題召開新聞發布會,實證自己標準嚴苛於國標、地標,是目前國內執行最高飲用水標準的企業之一。農夫山泉已經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京華時報》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
農夫山泉“標準門”事件連續27天,67個版面,《京華時報》對農夫山泉報導堪稱鍥而不捨,在各界關注和討論下,事件也持續發酵升級。
11月4日,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稱京華時報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連續發錶針對農夫山泉的負面新聞,捏造事實,進行虛假報導,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害。當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受理,目前,農夫山泉對於京華時報索賠額已由6000萬升至2億。

官方回應

2013年5月6日,備受“標準門”困擾的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召開發布會。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表示:“該公司在執行地方標準DB33/383-2005的同時,也執行了國家的強制衛生(安全)標準。農夫山泉之所以選擇在標籤上標示地方標準,因為DB33/383-2005是目前(2013年5月)飲用天然水行業行政級別最高的質量標準。”

造成影響

作為中國國內天然礦泉水的重要品牌,農夫山泉生產標準和產品質量的高低關乎著眾多消費者的健康。“標準門”發酵的背後,反映出了公眾對於飲用水安全的擔憂,以及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完善和統一的迫切性。
“農夫山泉,有點甜”,這句廣告語現在多了一份苦澀,截至2013年4月底,農夫山泉“標準門”造成的損失超過6000萬元,農夫山泉的銷售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嚴重影響。同時,農夫山泉宣布:放棄北京桶裝水市場。

上京舉報

2013年11月4日上午,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稱,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京華時報》。截至目前,京華時報暫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農夫山泉稱,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76篇報導攻擊農夫山泉,具有明顯的預謀和組織性質,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
農夫山泉稱:“如此規模的對一家企業的批評報導,在中國新聞史上絕無僅有。”

最新論據

首先,“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沒有事實依據。
其次,京華時報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並反覆報導,混淆視聽。
最後,京華時報具有主觀惡意。

各方回應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收到舉報材料;
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按照舉報處理程式進行操作。同時也強調,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會繼續加大對虛假新聞、有償新聞、新聞敲詐等問題的整治力度。
京華時報:暫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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