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

辨,漢語一級字,讀作biàn,最早見於金文,其本義是判別、區分,即《說文解字》所謂的“判也”,由此引申出指床足與床身區分之處、古代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察看、考問而確定等含義。

(基本信息欄參考資料: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辨
  • 拼音:bàn;biǎn;biàn;piàn
  • 注音1:ㄅㄢˋ;ㄅㄧㄢˇ
  • 注音2:ㄅㄧㄢˋ;ㄆㄧㄢˋ
  • 異體:辦、辧
  • 結構:左中右結構
  • 部首:辛
  • 字碼1:U:8FA8;GBK:B1E6;鄭碼:SEUS
  • 字碼2:倉頡碼:YJILJ;四角碼:00441
  • 五筆:UYTU
  • 總筆畫:16畫
  • 筆順(前8):丶一丶ノ一一ノ丶
  • 筆順(後8):ノ丶一丶ノ一一丨
  • 字級:一級字(3371) 
  • 平水韻:上聲十六銑 
漢字源流,詳細釋義,古籍解釋,說文解字,說文解字注,康熙字典,字形書法,字形對比,書寫演示,各體書法,音韻匯集,

漢字源流

“辨”的金文、小篆、隸書、楷書“辨”的金文、小篆、隸書、楷書
辨,會意兼形聲字。“辨”字最早見於金文,尚未見於甲骨文中。在字形上,金文中的“辨”字(圖1、圖2)由“刀”和左右兩個“辛”(即“辡”,表示剖分,兼表聲)組成,小篆中的“辨”字(圖3)承續金文字形而整齊化,隸書中的“辨”字先將“刀”置於“辡”下部中間(圖4),之後又恢復為由左右兩個“辛”和中間一個“刀”的字形(圖5),最後改寫中間的“刀”而寫作“辨”(圖6),後楷書中的“辨”字與此相同。在字義上,“辨”字的本義是判別、區分(分辨),由判別引申指床足與床身區分(分辨)之處、古代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又引申指察看(辨認)、考問而確定等。

詳細釋義

拼音詞性釋義英譯例句例詞
bàn
動詞
同“辦”,備辦。
prepare
周禮·考工記序》:或審曲面埶,以飭五材,以辨民器。
同“辦”,治理。
govern
荀子·議兵》:城郭不辨,溝池不拑。
同“辦”,花費。
spend
楊萬里和段季承左藏惠四絕句》:道是詩壇萬丈高,端能辨卻一生勞。
biǎn
動詞
通“貶”,損減,貶抑。
lose
丁度等《集韻·儼韻》:貶,《說文》:“損也。”或作“辨”。
辨卑
biàn
動詞
判別,區分。
discriminate;distinguish
樂府詩集·木蘭詩》: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辨別
明察,明了。
be clear about
呂氏春秋·順說》:宋王謂左右曰:“辨矣,客之以說服寡人也。”
明辨
考問而確定。
make sure
禮記·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察看,察覺。
recognize
李延壽等《北史·隋紀下·煬帝》:丘壟殘毀,樵牧相趨,塋兆堙蕪,封樹莫辨。
辨認
使。
let
小爾雅·廣言》:辨,使也。
通“變”,改變。
change
《荀子·臣道》:故因其懼也而改其過,因其憂也而辨其故。
通“辯”,爭論,辯解。
argue
《荀子·正名》:實不喻然後命,命不喻然後期,期不喻然後說,說不喻然後辨。
辯駁
通“遍”,周遍,遍及。
extend all over
周易·繫辭下》:《復》,小而辨於物。
通“班”,頒布。
promulgate
漢書·高帝紀下》: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辨告
表明,顯示。
indicate
韓愈鄠人對》:既以一家為孝,是辨一邑里皆無孝矣。
名詞
不同,區別。
difference
墨子·非命上》:坐處有度,出入有節,男女有辨。
床足與床身區分之處。
《周易·剝卦》:剝床以辨。
古州名。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歷代州域形勢五》:辨州,漢合浦郡地。
辨州
通“別”,古代借債的契券。
《荀子·性惡》:凡論者,貴其有辨合、有符驗。
辨合
姓。
丁度等《集韻·刪韻》:辨,姓。
形容詞
通“辯”,言辭漂亮、動聽。
tuneful
管子·法法》:故言有辨而非務者,行有難而非善者。
辨言
通“辯”,聰明。
clever
大戴禮記·文王官人》:不學而性辨。
通“平”,均平。
average
《荀子·富國》:為之出死斷亡而愉者,無它故焉,忠信、調和、均辨之至也。
均辨
通“般(pán)”,盛,大。
grand
穆天子傳·卷一》:天子曰:“於乎!予一人不盈於德而辨于樂,後世亦追數吾過乎。”
量詞
古代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
春秋左傳正義·襄公二十五年》:京陵之地,九夫為辨,七辨而當一井也。
piàn
名詞
皮革中斷的名稱。
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
(參考資料:)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第四下】【刀部】
辨,判也。從刀,辡聲。蒲莧切。

說文解字注

【卷四】【刀部】
辨,判也。
註:《小宰》(《周禮·小宰》)“傅別”,故書作“傅辨”;《朝士》(《周禮·秋官·朝士》)“判書”,故書“判”為“辨”;大鄭“辨”讀為“別”。古“辨”、“判”、“別”三字義同也。“辧”從刀,俗作“辨”,為“辨”別字,符蹇切;別作從“力”之“辦”,為乾“辦”字。
蒲莧切。
註:古“辧別”、“乾辧”無二義,亦無二形、二音也。
從刀,辡聲。
註:十二部。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部】 辨
《集韻》、《韻會》:皮莧切,《正韻》:備莧切,並音辯。《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乾卦》:問以辨之。《禮·學記》:離經辨志。註:辨,謂考問得其定也。《周禮·天官》:弊群吏之治,六曰廉辨。註:辨,謂辨然於事分明,無有疑惑也。
又《韻會》:床䏶足第間也。《易·剝卦》:剝床以辨。疏:床足之上,床身之下,分辨處也。《程傳》:床之乾也。
又變也。《楚辭·九辨注》:辨者,變也。謂陳道德以變說君也。
又井地之數也。《禮·王制注》:京陵之地,九夫為辨,九辨而當一井。
又姓。
又《集韻》:卑見切,音徧。與“徧(遍)”通,帀也。《史記·禮書》:萬民和喜,瑞應辨至。註:同“徧”。
又《廣韻》:苻蹇切,《集韻》、《韻會》:平免切,《正韻》:婢免切,並辯上聲,義同。
又《集韻》:邦免切,鞭上聲,義同。
又與“貶”通。《禮·玉藻》:立容辨卑,毋諂。註:辨作貶。容雖貶損𤰞降,不傾側柔媚也。
又《廣韻》:普麪切,《集韻》、《正韻》:匹見切,並音片。革中斷也。《爾雅·釋器》:革中絕謂之辨,革中辨謂之韏。註:革中斷之名辨,復中分其辨名韏。《集韻》作“㸤”。
《說文解字》“辨”《說文解字》“辨”

《說文解字注》“辨”《說文解字注》“辨”

《康熙字典》“辨”《康熙字典》“辨”

四庫全書本《說文解字注》書影
《說文解字注》書影
同文書局本《康熙字典》書影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辨”字的字形對比“辨”字的字形對比
(參考資料:)

書寫演示

“辨”字的書寫演示“辨”字的書寫演示
(參考資料:)

各體書法

隸書

楷書

隸書
楷書
行書

草書

行書
草書

音韻匯集

字頭小韻韻目韻部韻母反切聲調聲母聲符
上古音系
廣韻
仙開
符蹇
上聲
山開
蒲莧
去聲
中原音韻
先天
先天齊
去聲
洪武正韻
十一銑
婢免
上聲
二十二琰
悲檢
上聲
十諫
備莧
去聲
便
十一霰
毗面
去聲
分韻撮要
便
第一先蘚線屑
陽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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