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基線

輔助基線

輔助基線是常用的樁下基礎和煙囪、水塔等獨立建築物下基礎的結構型式,其平面形狀根據基礎材料和基礎受力狀態不同而異。獨立放腳基礎是指為了滿足地基承載力的要求,把基礎底面做的比牆身寬,呈階梯形逐級加寬,但同時也必須防止基礎的沖切破壞,應滿足高寬比的要求。因基礎底面比牆身寬,多見於磚、石基礎。毛石基礎放腳為1:1,磚基礎放腳為1:1.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輔助基線
  • 外文名:Auxiliary baseline
  • 學科:建築工程
  • 目的:滿足地基承載力的要求
  • 類型:磚、石基礎
  • 比例:1:1、1:1.5
磚基礎,磚基礎質量通病原因,礎軸線位移,基礎標高偏差,基礎防潮層失效,獨立基礎,

磚基礎

用磚砌您肯築的基礎。多數用在磚混結構建築的磚 牆或磚墩的下面。建築物磚基礎一般分為帶形磚基礎和獨立柱磚基礎兩類。為了適應地基抗壓強度,常採用逐皮踏步形放大砌築的方式,通稱大放腳。其挑出 部分b與其高度H之比應受其剛性角α的控制。大放腳:磚基礎下部通常擴大,稱為大放腳。大放腳有等高式和不等高式兩種。等高式大放腳是兩皮一收,即每砌兩皮磚,兩邊各收進1/4磚長;不等高式大放腳是兩皮一收與一皮一收相間隔,即砌兩皮磚,收進1/4磚長,再砌一皮磚,收進1/4磚長,如此往復。大放腳的底寬應根據計算而定,各層大放腳的寬度應為半磚長的整倍數(包括灰縫)。
大放腳磚基礎的體積計算,通常有查表法、移補法和分層計算法三種。查表法是從手冊中查出放腳部分的折牆高度、換算面積及獨立柱四角錐體積數據,再與牆(柱充應閥)身體積相加求和,這種方法不僅查表煩瑣,而且表中數據往往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移補法主要適用於等高帶形大放腳磚基礎體積的計算;分層計算法雖適用於所有情況,但計算量太大。

磚基礎質量通病原因

磚基礎的質量通病主要反映在基礎軸線位移、基礎標高誤差和基礎防潮層失效三個方面。

礎軸線位移

現象:磚基礎由大放腳砌至室內地坪標高(±0. 00) 處,其軸線與上部牆體軸線錯位。基礎軸線位移多發生在住宅工程的內橫牆,這將使上層牆體和基礎產生偏心受壓,影響結構受力性能。
原因分析:基礎是將龍門板中線引至基槽內進行擺求奔探奔底砌築。基礎大放腳進行收分( 退台) 砌築時,由於收分尺寸不宜掌握準確,砌至大放腳頂處,在砌基礎直牆部位容易發生軸線位移。橫牆基礎的軸線,一般應在槽邊打中心樁,有的工程放線僅在山牆處有控制樁,橫牆軸線由山牆一端排尺控制,由於基礎一般是先砌外縱牆和山牆部位,待砌橫牆基尺時,基槽中線被封在縱牆基礎外側,無法吊線找中。若採取隔牆吊中,軸線容易產生更大的偏差。有的槽邊中心控制樁,由於堆土、放料或運輸小車的碰撞而丟失、移位。
預防措施:在建築物定位放線時,外牆角處必須設定龍門板,並有相應的保護措施,防止槽邊堆土和進行其他作業時碰撞而發生移動。龍門板下設永久性中心樁( 打入地面相平, 四周用混凝土封固),龍門板拉通線時,應先與中心樁核對。為便於機械開挖基槽,龍門板也可以在基槽開挖後釘設。橫牆軸線不宜採用基槽內排尺方法控制,應設定中心樁。橫牆中心樁應打入與地面相平,為便於排尺和拉中線,中心樁之間不宜堆土和殼應熱放料,挖槽時套用磚覆蓋,以便於清土尋找。在橫牆基礎拉中線時,可覆核相鄰軸線距離,以驗證中心樁是否有移位情犁甩店況。為防止砌築基礎大放腳收分不均勻而造成軸線位移,應在基礎收分部分砌完後,拉通線重新核對,並以新定出的軸線為準砌築基礎直牆部分。按施工流水分段砌築的基礎,應在分段處設定龍門板。

基礎標高偏差

現象:基礎砌至室內地坪( ±0. 00) 處,標高不在同一水平面。基礎標高相差較大時,會影響上層牆體標高的控制 。
原因分析:磚基礎下部的基層( 灰土、混凝土) 標高偏差較大,影響磚基礎砌築時對標高的控制。由於基礎大放腳寬大,基礎皮數桿不能貼近,難以察覺所砌磚層與皮數桿的標高差。
基礎大放腳填芯磚採用大面積鋪灰的砌築方法,由於鋪灰厚薄不勻或鋪灰面太長,砌築速度跟不上,砂漿因停歇時間過久擠漿困難,致使灰縫不易壓薄而出現冒高現象。
預防措施:應加強對基層標高的控制,儘量控制在允許負偏差之內。砌築基礎前,應對基礎標高普查一遍,局部凹窪處,可用豆石混凝土墊平。基礎皮數桿可採用小斷面( 2 cm×2 cm) 方木或鋼筋製作,使用時,將皮數桿直接夾砌在基礎中心位置。譽婆殃採用基礎外側立皮數桿檢查標高時,應配以水準尺校對水平。寬大基礎大放腳的砌築, 應採取雙檔良奔熱面掛線保持橫向水平,砌築填芯磚應採取小面積鋪灰,隨鋪隨砌,頂面不應高於外側跟線磚的高度。

基礎防潮層失效

基礎防潮層作法大致有三種: 1)抹 2 cm 厚 1∶ 2. 5 水泥砂漿( 摻適量防水劑);2) 100 號砂漿砌二磚三縫; 3) 6 cm 厚 150 號 ~200 號混凝土圈樑。
現象:防潮層開裂或抹壓不密實,不能有效地阻止地下水分沿基礎向上滲透,造成牆體經常潮濕,使室內粉刷層剝落。外牆受潮後,經鹽鹼和凍融作用,年久後,磚牆表皮逐層酥鬆剝落,影響居住環境衛生和結構強度。
原因分析:防潮層的失效不是當時或短期內能發現的質量問題,因此,施工質量容易被忽視。 如施工中經常發生砂漿混用,將砌基礎剩餘的砂漿作為防潮砂漿使用,或在砌築砂漿中隨意加一些水泥,這些都達不到防潮砂漿的配比要求。在防潮層施工前,基面上不作清理、不澆水或澆水不夠,影響防潮砂漿與基面的粘結。操作時表面抹壓不實,養護不好,使防潮層因早期脫水,強度和密實度達不到要求,或者出現裂縫。冬季施工防潮層因受凍失效。預防措施:防潮層應作為獨立的隱蔽工程項目,在整個建築物基礎工程完工後進行操作, 施工時儘量不留或少留施工縫。防潮層下面三層磚要求滿鋪滿擠,橫、豎向灰縫砂漿都要飽滿, 24牆防潮層下的頂皮磚應採取滿丁砌法。防潮層施工宜安排在基礎房心土回填後進行。以防填土時對防潮層的損壞。

獨立基礎

獨立基礎分類:按建築材料分為:磚、石基礎,灰土基礎,三合土基礎,混凝土基礎,鋼筋混凝土基礎。
(1)磚、石基礎。用磚(不低於MU7.5)、石(塊石和毛石)砌築的獨立基礎,做成台階狀,台階級數取決於基礎埋置深度。一般適用於作荷載較小的柱下基礎。
(2)灰土基礎。用石灰、土和水按比例拌合的建築材料(灰、土體積比為3:7或2:8)分層鋪設、分層夯實的基礎。適用於作為較乾燥地區及荷載較小的柱下基礎。
(3)三合土基礎。用石灰、碎磚石和砂拌合的建築材料(體積比1:2:4~1:3:6)分層鋪設、分層夯實(每層虛鋪22cm,夯至15cm)的獨立基礎。適用於作為荷載較小的柱下基礎。
(4)混凝土基礎。用C7.5~C10混凝土澆築而成的獨立基礎,做成台階狀,台階級數根據基礎埋置深度而定。適用於作為荷載較大的柱下基礎。
(5)鋼筋混凝土基礎。配有鋼筋的混凝土獨立基礎,做成台階狀、角錐狀或杯口狀。當為杯口形基礎時,柱子插入杯口內的深度應滿足錨固長度要求,一般為20倍縱向受力鋼筋直徑;杯底和杯壁厚度應根據柱截面的長邊尺寸決定。角錐形基礎的邊緣高度一般不小於200mm,台階形基礎的每階高度一般為300~500mm,墊層厚度一般為100mm,底板受力鋼筋的最小直徑不小於8mm,間距不大於200mm;有墊層時的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於35mm,無墊層時的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於70mm;混凝土標號不低於 C15。鋼筋混凝土獨立基礎適用於作為工業廠房中吊車荷載較大的柱下基礎。

基礎標高偏差

現象:基礎砌至室內地坪( ±0. 00) 處,標高不在同一水平面。基礎標高相差較大時,會影響上層牆體標高的控制 。
原因分析:磚基礎下部的基層( 灰土、混凝土) 標高偏差較大,影響磚基礎砌築時對標高的控制。由於基礎大放腳寬大,基礎皮數桿不能貼近,難以察覺所砌磚層與皮數桿的標高差。
基礎大放腳填芯磚採用大面積鋪灰的砌築方法,由於鋪灰厚薄不勻或鋪灰面太長,砌築速度跟不上,砂漿因停歇時間過久擠漿困難,致使灰縫不易壓薄而出現冒高現象。
預防措施:應加強對基層標高的控制,儘量控制在允許負偏差之內。砌築基礎前,應對基礎標高普查一遍,局部凹窪處,可用豆石混凝土墊平。基礎皮數桿可採用小斷面( 2 cm×2 cm) 方木或鋼筋製作,使用時,將皮數桿直接夾砌在基礎中心位置。採用基礎外側立皮數桿檢查標高時,應配以水準尺校對水平。寬大基礎大放腳的砌築, 應採取雙面掛線保持橫向水平,砌築填芯磚應採取小面積鋪灰,隨鋪隨砌,頂面不應高於外側跟線磚的高度。

基礎防潮層失效

基礎防潮層作法大致有三種: 1)抹 2 cm 厚 1∶ 2. 5 水泥砂漿( 摻適量防水劑);2) 100 號砂漿砌二磚三縫; 3) 6 cm 厚 150 號 ~200 號混凝土圈樑。
現象:防潮層開裂或抹壓不密實,不能有效地阻止地下水分沿基礎向上滲透,造成牆體經常潮濕,使室內粉刷層剝落。外牆受潮後,經鹽鹼和凍融作用,年久後,磚牆表皮逐層酥鬆剝落,影響居住環境衛生和結構強度。
原因分析:防潮層的失效不是當時或短期內能發現的質量問題,因此,施工質量容易被忽視。 如施工中經常發生砂漿混用,將砌基礎剩餘的砂漿作為防潮砂漿使用,或在砌築砂漿中隨意加一些水泥,這些都達不到防潮砂漿的配比要求。在防潮層施工前,基面上不作清理、不澆水或澆水不夠,影響防潮砂漿與基面的粘結。操作時表面抹壓不實,養護不好,使防潮層因早期脫水,強度和密實度達不到要求,或者出現裂縫。冬季施工防潮層因受凍失效。預防措施:防潮層應作為獨立的隱蔽工程項目,在整個建築物基礎工程完工後進行操作, 施工時儘量不留或少留施工縫。防潮層下面三層磚要求滿鋪滿擠,橫、豎向灰縫砂漿都要飽滿, 24牆防潮層下的頂皮磚應採取滿丁砌法。防潮層施工宜安排在基礎房心土回填後進行。以防填土時對防潮層的損壞。

獨立基礎

獨立基礎分類:按建築材料分為:磚、石基礎,灰土基礎,三合土基礎,混凝土基礎,鋼筋混凝土基礎。
(1)磚、石基礎。用磚(不低於MU7.5)、石(塊石和毛石)砌築的獨立基礎,做成台階狀,台階級數取決於基礎埋置深度。一般適用於作荷載較小的柱下基礎。
(2)灰土基礎。用石灰、土和水按比例拌合的建築材料(灰、土體積比為3:7或2:8)分層鋪設、分層夯實的基礎。適用於作為較乾燥地區及荷載較小的柱下基礎。
(3)三合土基礎。用石灰、碎磚石和砂拌合的建築材料(體積比1:2:4~1:3:6)分層鋪設、分層夯實(每層虛鋪22cm,夯至15cm)的獨立基礎。適用於作為荷載較小的柱下基礎。
(4)混凝土基礎。用C7.5~C10混凝土澆築而成的獨立基礎,做成台階狀,台階級數根據基礎埋置深度而定。適用於作為荷載較大的柱下基礎。
(5)鋼筋混凝土基礎。配有鋼筋的混凝土獨立基礎,做成台階狀、角錐狀或杯口狀。當為杯口形基礎時,柱子插入杯口內的深度應滿足錨固長度要求,一般為20倍縱向受力鋼筋直徑;杯底和杯壁厚度應根據柱截面的長邊尺寸決定。角錐形基礎的邊緣高度一般不小於200mm,台階形基礎的每階高度一般為300~500mm,墊層厚度一般為100mm,底板受力鋼筋的最小直徑不小於8mm,間距不大於200mm;有墊層時的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於35mm,無墊層時的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小於70mm;混凝土標號不低於 C15。鋼筋混凝土獨立基礎適用於作為工業廠房中吊車荷載較大的柱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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