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淵源
追溯紹興軒亭口的歷史,清乾隆年間悔堂老人所著的《越中雜識》一書,對於它的淵源已經有所記載。《越中雜識》凡二卷,
系浙江
德清徐承烈所撰。清乾隆年間,他客寓紹興西郭,參考清
康熙三十年《紹興府志》等文獻資料,又走遍紹興全境,實地考察,以“昔所瀏覽見聞極真者記其間”。由此可見,署名“西吳悔堂老人”,並於乾隆五十九年(1794)寫就的《越中雜識》的史料可靠性是比較高的。《越中雜識》載述:唐代
浙東觀察使李紳(772—846)就在這裡建造亭子,名曰“侯軒亭”。觀察使的官階比知府還要高一級,出門辦事循例以車代步,而“軒”是古代一種前頂較高又有帷幕的高檔車輛,李紳和他的同僚到了“大街”,則將坐車停放在“侯軒亭”內。如此說來,“侯軒亭”就如同當今的停車場。其實,我們從“侯軒亭”這一名字的字義上也是能夠很好理解的。觀察使李紳本人的政績如何不得而知,但他吟詠的《憫農詩》:“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這是古往今來人們樂於傳唱的著名詩篇。詩言志,從這裡也可想見李紳對勞苦農人抱有深切的同情心。
緊貼“大街”並與之平行的
府河,是一條界河,
河西是
山陰,
河東為會稽,直到民國元年(1912),山會兩縣才合併為
紹興縣。這條府河曾經是紹興城內南北向的水上交通幹道,為人們洗澡、買賣、上下船等生活、生產所需,沿河兩岸即山陰大道(“大街”,今為
解放路)、會稽大道(“
南后街”、“北后街”,今猶存);
臨河一側陸續建築一些踏道(埠頭),其中古軒亭口的埠頭最大,人稱“越王埠”。不過,當時多數埠頭就像紹興城內許多河道一樣,是沒有名字的。原來,唐末
藩鎮割據,常有戰爭發生。乾寧三年(896),錢戰勝
董昌,建立了
吳越國,定
杭州為西府(實為首都),越州為東府(實為行都)。他駐節越州,其王宮就建在
臥龍山(今府山)東南側。從杭州等地到越州,就在此上岸,從越州去杭州等地,也在此下船,故稱“越王埠”。有人撰文說:“
越王勾踐經常在此登舟,因此該埠稱為越王埠。”這鐘說法是值得商榷的。越王埠在錢蒞(離)紹時,是一個專用碼頭,平時和紹興的其他埠頭、踏道一樣,軒亭口附近的居民出門迎親、訪友、走親、旅遊、看戲、掃墓、出喪等,多在此下船;鄉下人用舟船將菜蔬、瓜果、魚蝦等農副產品、水產品載到這裡,與城裡人交易買賣。更有甚者,連農民換糞換灰的船隻也泊此地。舊時,農民在田地里所施的糞肥、草木灰之類的有機肥。糞溺、草木灰對城鎮居民來說,除了少數大戶人家有
後花園,少量需要往蔬菜、瓜果、花木雍施外,幾乎是廢物,而對鄉下農民來說,單純依靠農家自身“產出”,肯定是無法滿足施肥需要。於是,農民搖著料船進城購買。由於他們手頭缺的是銅板等現錢,因而進城時所帶的多是自己所種植的瓜果、蔬菜,所以,城裡人和鄉下人常常採取以物易物的方式做成交易,(換)料船、換灰船的名字也因此而來。鄉下農民之所以用船來裝載,全在於糞料、灰肥運量大,他們不得不考慮運輸成本;而紹興是
水鄉、
水城,河道縱橫交織,四通八達。故用舟船,多走水路,就可以節約不少成本,減輕農民自身的負擔。由於那時的運糞船都是敞開式的農船,有些農戶又裝載得滿滿的,萬一行船稍有碰撞、起伏搖擺,便會漫溢到河裡,造成一定的水質污染;而那河水,又是市區居民每天淘米洗菜洗衣所必用。好在那時的水質好,且又是流動著的活水,所以,人們對此情景也習以為常,不足為奇了。
軒亭始建於唐,後歷經滄桑,屢廢屢建,至宋時改建為“和旨樓”。據考,早有酒城、醉鄉之譽的紹興,在宋代已出現了“村醪處處熟”、“無處不酒家”的盛況,地處市中心的軒亭口是一塊黃金寶地,拆除廢舊的候軒亭,改建高檔酒樓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清嘉慶五年(1800)九月,軒亭口一帶不慎發生火災,風大火急,延燒甚廣,給當時所造成的損失十分慘重,連軒亭原址建築也蕩然無存。
山陰縣民向當局請願,“此處古為越王登舟之所,軒亭亦因年久為居民所占,後又輾轉相售,今皆成灰燼……”。知縣裘世應民之請,率眾買地,重建軒亭和越王埠。
明清刑場
大概是明清兩朝,紹興官府將處決死刑犯的刑場放在軒亭口和小校場。這是因為明清兩朝的紹興知府衙門都設在
紹興臥龍山東南側(府山也因此而得名),山陰縣衙門和會稽縣衙門都相距不過數百步之遙,將犯人押赴刑場也較安全、方便;而更重要的原因是
鬧市區人口眾多,將鬧市區作刑場,就可以殺一儆百,從而獲取較好的警戒、威懾效果。男性死刑犯均在軒亭口斬決,女性死刑犯均在小校場處絞(算是全屍)。在古典小說和古裝戲曲舞台上,人們常常能看(聽)到“
午時三刻”行刑的情節。之所以選定這一處決時間,是因為古人崇奉迷信。在古人看來,午時三刻,太陽當頭臨空高照,是人(或物)在地面上的陰影最短小的時候,也就是一天之中“陽氣”最旺盛的時刻。他們迷信地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者是否罪有應得,其鬼魂總要糾纏審判官、監斬官、劊子手和其他有關人員。而在陽氣最剛盛的“午時三刻”行刑,似乎能解脫或減少死囚犯鬼魂的糾纏。有人說,清光緒三十三年六月初六天未亮,紹興知府貴福就把女革命家秋瑾綁赴軒亭口斬首,是怕久押生變,是怕黨人劫法場,是貴福之流見不得人,只能暗地裡殘害革命黨人。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在行刑時間方面的理由未必成立。任舉一例,1901年3月27日《周作人日記》載:“晴。暖。上午往徐朝宗處轉方,順路至寶橋發小高步信(路徑軒亭口,有二人棄市,屍猶在,以草蓆覆之,聞系盜犯也)。”可見紹興等各地,處決死犯不像京城那樣是“午時三刻”問斬的,一般是清晨行刑。梟首示眾也好,棄市也好,官府旨在“教育”、震懾百姓當順民、良民。至於將秋瑾這一女性也破例動用斬刑,這充分說明清政府對革命黨人是何等的憎恨,其殘害革命黨人的手段是何等的殘忍!
走訪調查
上世紀七、八十年底,筆者走訪數十人次,向周建人、
朱仲華、姚靄庭、陳於德、高世梁、張處德、陳卜昌等“老紹興人”,調查了解包括
魯迅、秋瑾在內的紹興地方文史資料,其中清末有關軒亭口及其周邊的主要情況有如下一些:
據載,自古以來,紹興“大街”最繁華的地段是大江橋至清道橋一帶,商貿、水路
交通樞紐大多集中於此。街面全用
東湖等地出產的青石板鋪就。紹興昔日以多牌坊而著稱於世,整條大街有許多跨街而建的石牌坊。每個牌坊有四條石柱,中間兩條位於街心,間距大一些;兩邊的石柱靠近民居、店鋪,它們與中間石柱的間距要小一些。沿街居民、店家出於私利,往往向外搭建,侵占路面,占道經營。清康熙六十年(1721),紹興知府
俞卿明令街衢以牌坊中間兩條石柱為準,拆除兩邊占道建築。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紹興知府
李亨特見紹興街衢兩旁的違章建築又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遂將大街再次拓寬,並勒石禁碑,嚴禁居民、店家任意搭建占道。即使這樣,紹興大街寬不過3至5米。像軒亭口因為是丁字路口,空間顯得大一些。據姚靄庭老人回憶,臨府河面西有一破舊的木質牌樓,懸掛一方殘匾,“古軒亭”三字依稀可見,亭樓上供奉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因那時經濟蕭條,
升斗小民常受饑寒之苦,絕望於觀世音,所以她的香火不旺。牌樓下的河埠頭作用依舊,直到上世紀70年代後期,連同大江橋至西鹹歡河沿段府河改成涵洞而填平。大街與府橫街的接合處鋪一塊較大又略高於周邊石板路面的石板,死囚犯就在這塊“行刑石”上斬決。儘管死因或政見不盡相同,但在死亡面前,有些死囚犯卻表現出鎮定和凜然:有的高喊“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有的囑咐劊子手“生(音sang)活(即行刑,紹興方言)做得清爽些!”也有的就像魯迅筆下的阿Q那樣哼唱幾句紹劇。當然,更多的是刑事犯,或蒙冤,或懊悔,臨刑時呼兒喚女,嚎痛之聲,慘不忍聞!犯人被處決後,其屍體大多由其家屬收斂;少數無人認領者,則由紹興同善局之類的慈善機構派員拉去掩埋。對於刑場上的血跡,往往先用草木灰、生石灰加以遮蓋吸乾,掃除後再用清水沖洗乾淨。待紅日高照,軒亭口又呈現車馬盈門、熙來攘往的鬧市景象了。
見證秋瑾
有一個名叫單阿和的紹興人,居住在紹興
東昌坊口周家新台門門房,剛當警察就被分配在軒亭口值崗,他是秋瑾被殺時的目擊者和見證人,是他在第一時間將這一噩耗報告給周建人和他的母親
魯瑞:“一看是秋小姐,我不禁心裡一驚,渾身發起抖來。殺人我也看得多了,但從來沒有害怕過。這次不知為什麼,秋小姐我是認識的,人很好。女人也要殺頭嗎?我抖個不住,趕緊跑開,遠遠地跑到別的崗哨去。但是,我還是靜不下來。天蒙蒙亮,我想再去看她一眼,就到軒亭口,這時,只看到無頭的屍體,和地上的一攤血。”單阿和還痛苦地說:“聽說還賣了人血饅頭。”這對
周建人他們一家是一個晴天霹靂。說到買賣人血饅頭的事,在當今的人們看來是不可思議的荒唐。不過在清末,有些人患肺癆,這在當時是一種治不好的難症,沒有醫治肺病的良藥。愚昧的人們(包括庸醫)以為,吃了人血饅頭方能治好肺癆。看樣子,魯迅也了解當時出現的用人血饅頭治肺病的“方子”和蠢事,他在著名小說《
藥》一文中已有生動的描繪,筆者也毋庸贅述了。其實,類似的愚昧事情在外國也發生過,如
俄羅斯,就有用絞刑處死犯人的繩索燒成的灰作為藥來治病。殺害秋瑾一事激起人神共憤,知府貴福等涉案人員,後來要么沒有好的下場,要么沒有好日子過。殺害秋瑾的劊子手名叫楊阿嘉(音),自知罪孽深重,他晚年出資建造紹興南渡橋等算是贖罪了。
店鋪
清光緒年間,軒亭口周邊有許多店鋪。
大生南貨店
它的西北角是大生南貨店,其經理(俗稱“大貨”)染上鴉片惡習,一天到晚躺在臥床上騰雲駕霧;手下的夥計則乘機偷盜營業款。姚靄庭與其他小朋友就此編了一首
順口溜,唱道:“大貨吃烏煙,夥計偷銅錢。大生南貨店,倒灶(紹興地方話,倒閉,關門的意思)在眼前。”
永思堂書鋪
大生南貨店西鄰的永思堂書鋪是姚靄庭父親於清光緒癸已年(1893)開設的,規模極狹,新舊圖書約是三七開,該書鋪靠印行紹興府屬八縣的曆本牟利。據說,蓋有紹興府衙的大紅官印還有避邪的作用,所以每年農曆的十二月生意最好。姚靄庭8歲那年看到過來書鋪買書的秋瑾,還向她行過禮。秋瑾摸著姚靄庭的頭,勉勵他好好讀書,將來報效祖國。秋瑾一離開書鋪,姚靄庭還急問過父親:“秋先生是男人還是女人?”可是第二年六月初六早晨,秋瑾便在軒亭口遇害。姚靄庭聽說後,急忙從
富民坊家裡跪到軒亭口,並從人縫裡擠進去,“只見秋先生穿著玄色紗衫躺倒在地上,頭已不見,腳穿皮鞋”,還露出雪白的腳膀,遺體旁流淌著一灘鮮血。
特別書局
光緒癸卯年(1903)正月,
徐錫麟也在軒亭口創辦了一家“專售新書”的特別書局。在當時近10家紹興書鋪中,特別書局與
王子余創辦的萬卷書樓(倉橋街)、徐以孫創辦的墨潤堂書苑(
水澄橋),在當時算是規模最大、程度最高、專售或主要銷售新書報的書鋪,最能吸引有新思想的讀者。時在
南京江南水師學堂(洋務學堂)讀書的
周作人,也光顧過特別書局,如1903年1月19日的《周作人日記》載述:“禮拜一。晴。上午……又至軒亭口源隆市在內特別書局購《紹興府學堂課藝》一本,洋四角,八折,實三角三分。回家已午。”
秋氏雜貨店
福全山秋氏在軒亭口西南角開過雜貨店,官府在軒亭口殺了人,秋氏行善積德,會捐獻草蓆覆蓋到暴露在街頭的死屍身上。秋瑾被殺後,他也是如此。在他眼中,秋瑾還是他的本家。王鶴照老人生前曾回憶:“從前婦女判死刑,最重是絞刑,殺頭是(絕對)沒有的。秋小姐殺頭後,許多人流淚,商店排門也不開了。秋小姐就義那年,紹興城裡盛傳一首民謠《十不防》:‘……四不防,秋瑾殺頭也不防’。”紹興人此處所說的“不防”,就是想不到,出乎意料的意思。這首《十不防》,唱出了紹興人民對秋瑾先烈的同情和惋惜的心聲,也表達了紹興人民強烈譴責清政府殘酷鎮壓革命黨人的憤激之情。
其他
除了上述列舉的店鋪外,軒亭口周邊還有錫箔店、香燭店、布莊、藥店等。其中有家
天寶堂藥店,是一家老字號,據周梅卿、章祥耀等魯迅親友回憶,少年魯迅也曾到該店為“久病的父親去買藥”。
石板路
紹興城內的石板路歷來為世人所稱道,不過,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市政建設的需要,它逐漸完成歷史使命。民國二十二年(1933),大江橋至清道橋這段紹興主要街衢率先拓寬、改建為寬達6米的瀝青路,兩旁的人行道則改澆各寬2米的水泥路。是年11月,籌建多年的“
秋瑾烈士紀念碑”也在秋先烈的“正命之地”——軒亭口落成。“秋瑾烈士紀念碑”——這七字碑名,由時任
浙江省省長的
張靜江題寫,碑文則有
光復會首任會長
蔡元培所撰,國民黨元老和著名書家
于右任所書。
建國後
建國後,紹興大街改名解放路,並以東街口清道橋為界,有南北之分。1976年至1980年,紹興縣政府拓寬西鹹歡
河口至大江橋段解放路,此府河也因此成為地下涵溝。此後,該路不斷向北延伸、拓寬。紹興供銷大廈、國商大廈、華誼大廈、越都大酒店等現代化商廈先後矗立兩旁。2002年,市政府又拓寬了西鹹歡河口以南的解放路,並不斷向南延伸。解放路依然是紹興最繁華的商貿街,而軒亭口的歷史地位也日益為後人所珍視。1981年,“秋瑾烈士紀念碑”恢復原貌。其中的碑文在“文革”初期,被愚昧無知的
紅衛兵用水泥塗抹、刮平,後來只能根據紹興魯迅紀念館提供的碑文拓片重新鐫刻。解放路拓寬後,“秋瑾烈士
紀念碑”成了街心建築物,它已列為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得到了妥善的保護。紀念碑東側新建了小型的秋瑾紀念廣場,由紹興籍
雕塑家王大進雕塑的
漢白玉秋瑾立像,面西昂首挺胸,傲然屹立,身後照壁上鐫刻
孫中山手跡“
巾幗英雄”四個字。這一切,都表明秋瑾永遠活在人們的心中,軒亭口也成人們敬仰膜拜巾幗英雄的聖地。
秋瑾就義
1907年7月7日,浙江巡撫
張曾揚得知徐錫麟刺殺恩銘訊息後,下令紹興知府貴福逮捕秋瑾。10日,秋瑾已知
安慶起義失敗訊息,憂泣內室。並知清兵將到,指揮大家掩藏槍彈,焚毀名冊,疏散學生,有人勸秋瑾躲避,秋瑾不定,決心殉難。
山陰縣令
李鐘岳平素對秋瑾學問文章極為稱許,常持其“馳驅戎馬中原夢,破碎山河故國羞”之詩,示其子道:“以一女子而能詩,勝汝輩多矣!”因此對捕人之事極表反對,故意延宕時間,讓該校師生逃走。
7月13日午後,貴福將其召至府署,厲聲曰:“府憲命令,汝延不執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將該校師生,悉數擊斃,否則我即電告汝與該校通同謀逆,汝自打算可也。”言訖將巡撫兩次電令,擲於面前,拂袖而入。下午4點,
鐘岳會同撫標兵管帶率兵前往,破校門而入。秋瑾端坐室內,桌上放手槍兩支,但沒有抵抗,束手就擒。貴福提審時秋謹百問不答,只說她也常到
大通。並送過對聯。貴福不敢再問,將她交李鐘岳審訊。
14日午後,天陰雨濕,淒風動幕,李鐘岳在
花廳審訊,破例為秋瑾設座,鐘岳即與秋瑾對談。秋瑾乃縷縷陳述。鐘岳隨手授以筆。令錄供詞,秋瑾提筆僅寫一“秋”字,如指頂大;鐘岳令其再寫,秋瑾乃順筆寫成“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即舉世傳頌的絕命之言。鐘岳再讓她自述經歷,秋瑾首肯,索鋼筆墨水,立成千
余言。二人談話2小時之久,寂靜異常,不知者疑為會客,絕不象審問犯人。李鐘岳向貴福報告審問情形,貴福怫然不悅曰:“你待她若上賓,當然不招,何不用刑訊?”李鐘岳表示礙難用刑。貴福謂:“你看著辦吧!”當晚貴福向張曾揚報告,張下手諭,就地正法。
15日凌晨二時,貴福向李鐘岳下令,並派心腹監督執行。三點,鐘岳將秋瑾女士提出,告曰:“我本欲救你一命,但上峰必欲殺你,我已無能為力。我位卑言輕,殺你非我本意,你明白否?”言時,淚隨聲墮,旁立吏役,亦相顧惻然。秋瑾答:“公祖盛情,我深感戴,今生已矣,願圖報於來世,今日我惟求三件事:一,我系一女子,死後萬勿剝我衣服;二,請為備棺木一口;三,我欲寫家信一封。”鐘岳一一應允。秋瑾遂不再言語,從容步行,赴軒亭口。於7月15日早4點就義,終年3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