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士的故鄉為北卡州的新伯恩,家族不乏政治家及軍人:父親Walker Keith Armistead是1812年戰爭中的指揮官;祖父John Stanly系美國眾議院的議員,而1841年成立的斯坦利郡是為了紀念他的功績;路易士的一名叔叔Edward Stanly亦為北卡州的一名政治家,曾競選加州州長。但最為矚目的是其叔叔佐治·亞米斯德(George Armistead),1812年戰爭期間在巴爾的摩之役升起了一面大大的星條旗挑釁英軍,被美國律師法蘭西斯·斯科特·基(Francis Scott Key)看到後作了聞名的星條旗歌。
同居住北卡州的路易斯與溫菲爾德·漢考克(Winfield Scott Hancock)都是朋友,直至內戰爆發前都有交往。路易斯決定留在故鄉,效力南方的邦聯政府,漢考克則決定舉家北遷,效力北方的聯邦政府。離別當晚他們和其他軍人朋友出席了晚會,這時路易斯就對漢考克說,若有朝一日他要舉刀與漢考克廝殺,“願主先將我擊殺掉”(May God strike me dead)。
1863年7月2日為葛底斯堡之役次日,路易斯的亞米斯德旅遲至黃昏才到達,沒有上戰場。7月3日,李將軍命令皮克特率部下攻擊北軍防線中央,共12,500名南軍,多來自維吉尼亞州,其中包括了亞米斯德旅,位於右翼後方,負責支援及加強攻勢。北軍防線中央的指揮,正正是路易斯最不希望的他的好友漢考克。當天下午3:00左右,南軍跨出工事,沖向1200米以外的墓園山脊。推進間雖然遇上猛烈的炮轟,但處於後方令亞米斯德旅的傷亡較輕,故不久,路易斯的部隊是唯一能夠衝破了前方聯邦守軍的防線的隊伍,獲譽“high-water mark of the Confederacy”。但最後因為沒有更多支援,亞米斯德旅無法抗擊愈來愈多的北軍,路易斯本人亦中彈倒臥北軍火炮一旁,由北軍抬往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