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簡子元日放生

趙簡子元日放生

趙鞅(古本《竹書紀年》載簡子卒於晉定公十七年,為公元前458年,《春秋左傳》載簡子卒於晉定公三十七年,為公元前475年),世稱趙簡子,又名志父、趙孟。春秋末期晉國卿大夫之一,戰國七雄之一趙國的奠基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簡子元日放生
  • 外文名:Zhao Jianzi motohi released
  • 主人公:趙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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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晉景公三年(公元前597年),晉國大夫屠岸賈策動“下宮之難”,幾乎滅絕執掌晉國國政的趙氏一族。“趙氏孤兒趙武雖歷盡千般艱辛、萬般苦難,返回晉室繼承先業,但物換星移,時過境遷,晉國的大權已然旁落到范、中行、魏、韓、智諸卿手中。趙武、趙景叔父子兩代雖殫精竭慮,奮力拚爭,其勢力還是遠遠不及范氏、中行氏。 趙景叔死後,他的兒子趙簡子承襲卿位。這個意氣奮發的年輕人,初登政壇便顯露出非凡的膽識與才華:晉頃公九年(公元前517年),他會合諸侯,護送周敬王入朝,平息了周王室的內亂;晉頃公十三年(公元前513年),他與荀寅占領汝濱,鑄造刑書於鐵鼎,公布晉國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法制的理念開始撼動“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森嚴宗法……  不久,晉國六卿幾近瘋狂地瓜分公室的土地、人口。他們在自己的封地內各顯其能,施行改革,以圖迅速壯大,力挫群雄,奪取晉國的統治權。雄才大略的趙簡子哪裡甘居人後?政治上,他禮賢下士,擢拔英傑,重用董安於尹鐸周舍、史黯、竇韜諸賢,革固鼎新,奮發圖強;經濟上,他更新畝制,減輕賦稅,受到百姓擁戴;軍事上,他獎勵軍功,以功釋奴,大大激發了軍隊的戰鬥力。
趙簡子元日放生

原文

邯鄲①之民,以正月之旦②獻鳩⑾於簡子③。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⑦。簡子曰:“正旦放生,示⑧有恩也。” 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⑨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⑩矣。”簡子曰:“然。”

譯文

有邯鄲的百姓,在正月元旦這一天將他們捕獲的野雞進獻給簡子。簡子很高興,重重地獎賞了他們。門客問簡子這樣做的原因。簡子說:“在正月元旦這天將獵物放生,是表示(對野雞)有恩德。”門客說:“百姓知道您要將獵物放生,所以爭相獵取它們,反而使它們死了很多。如果您想放生,不如禁止百姓捕獵它們。捕獵之後再將其放生,恩德補償不了犯下的過失。”簡子說:“你說的對。”

注釋

⑴邯鄲:晉國趙氏家族的重要據城,今河北邯鄲市。
⑵正月元旦:即農曆正月初一
⑶簡子:即趙簡子,晉國權臣
⑷以:於
⑸然:對
⑹過:錯誤
⑺故:原因 ,緣故
⑻示:表示
⑼生:放生
⑽補:補償
⑾鳩:一種野雞
⑿競:爭搶
⒀之: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

文言常識

詞類的活用。上文“君如欲生之”中的“生”,為動詞,解釋為“活命”,但若把整個句子理解為“您如果想活命他們”就不通了,因為“生”在這句話中要作“使動詞”用,即“使……生【活命】”,句意為“您如果想使他們活命”就正確了。又如“人慾死之”,應理解為“人們想要使他死”。這是詞類的一種活用方法。

啟示及寓意

解決問題不能僅從表面上解決,而應從根本上解決。不要本末倒置。
這篇寓言揭露了某些人只講形式,不講效果,沽名釣譽,假仁假義的偽善行為。現代社會像趙簡子那樣,為所謂的政績而作秀的人依然不絕。

其他內容

補出句子省略的成分

( 民眾)競而捕之 ( 雛 )死者眾矣

解釋加括弧字的意思

1.(競)而捕之 競:爭相 爭相獵取它們
2.簡子曰:“(然)”。 然:對/你說得對 簡子說:“這是對的。”

問答題

1.趙簡子的本意是好的,正月放生是在“示有恩也”,但他還是接受了客的建議。根據文章說說怎樣的做法才是“恩過相補”?
2.有人說這篇寓言對趙簡子的行為給予了否定。在你看來,趙簡子有沒有值得肯定的地方?結合文章情節說明自己的理由。
3.從這個故事中你感到趙簡子是一個怎樣的大臣?
趙簡子是一個有仁愛之心,並善於聽取別人意見的大臣。

趙簡子元日放生背景

中國漢地的放生活動古已有之。狹義單指人命;廣義則指一切人命與禽獸。《列子·說符篇》載:“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善!’”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代,中國漢地即有在特殊日子放生的說法,甚至已出現了專門捕魚鳥以供放生的情況。
不忍是很多人的常情, 放生作為零星的事件, 在古代各大文明區應該都有。略略讀查幾本經典, 就發現 “放生” 於先秦中土, 並非僅是罕見個例, 而是一種影響很大的文化, “放生” 高級動物則是一種亞文化、 仁道式理想文化; 《呂氏春秋》 那種純屬實用目的、 不非時殺的不殺幼鳥, 並非仁者提倡的行為。
1、 西周祭神以陶俑代替活人, 相對於商代的習慣, 就是對一批人犧的制度性放生。 西周時代人文精神的勃興是東周時期人文精神發展和仁及 (高級 ) 生命論的重要前提。
2、 《論語》 里孔子云 “始作俑者, 其無後乎!” , 相對於陶俑制, 推進了不忍和推愛。
3、 《孔子家語》 “五帝德” 章雲 “仁厚及於鳥獸昆蟲” , “困誓”章雲鳥獸避不義之人。清儒多以此書為偽作。 但偽作論只是猜測, 沒有實據, 故難成立。而且, 1973 年河北八角廊西漢墓所出 《儒家者言》 , 與 《孔子家語》 大致相同, 可謂其不同版本, 今人多信 《家語》 不偽。
4、 春秋時期, 晏子認為, 大仁愛應該推及 (部分 ) 禽獸。
《晏子春秋》 雜上第九章云: “景公探雀鷇, 鷇弱, 反之。 晏子聞之, 不待時而入見景公…再拜而賀曰… ‘君探雀鷇, 鷇弱反之, 是長幼也。 吾君仁愛, 曾禽獸之加焉, 而況於人乎! 此聖王之道也。’ ” 西漢劉向的 《說苑》 也有這個故事。鷇為初生之小鳥。
景公是性情中人, 因鷇弱而非鷇小而返之, 是出於不忍之心而非出於實用目的。晏子的順勢引導, 也表現了春秋時期賢人的看法: 聖王之道的仁愛, 應該推及 (部分 ) 禽獸。
而景公的整體為政如何呢?酷刑廣泛、 酷稅禍民、 暴虐人民。 孔子所謂 “苛政猛於虎” 講的就是齊景公。 雖有晏子的緩和,但沒有完全改變其暴政性, 以致景公死後不幾年, 姜齊就亡于田氏。 周革殷命後, 最大的變國事件就是田氏革姜。 齊景公為政接近於桀紂, 實乃亡國之君。
可見, “放生” 來自佛教論, 把先秦中土人們的道德水平整體地降低到桀紂層次, 完全違反中華文明的實際情況。
5、 齊宣王對牛的放生事例
據 《孟子 · 梁惠王上》 第七章: 王坐於堂上, 有牽牛而過堂下者, 王見之, 曰: “牛何之?” 對曰: “將以釁鐘。” 王曰: “舍之。吾不忍其觳觫, 若無罪而就死地。 ” 對曰: “然則廢釁鐘與? ” 曰: “何可廢也?以羊易之。” 觳觫即驚恐發抖。
這裡, 齊宣王對牛, 就是放生。 他後來解釋道, 不是愛財, 是出於不忍。 站在齊國這個大國的君主的位置看, 單論財力, 王室的宗教活動可以不在乎幾頭牛: 故宣王之釋可信。
或曰: 齊宣王以羊易牛, 博愛不夠。 不錯。 因此, 孟子在肯定宣王仁心的同時, 也委婉地批評了他以小易大。
其實, 先秦仁愛一般都是推愛、 等差之愛 (墨家的博愛也非泛愛眾生) : 由親人推及無辜旁人; 由活人推及死人和俑人; 並把生命分出貴賤, 由最貴之人推及某些靈長類生命。這符合人的情感之邊際遞減性, 現代很多人同情螞蟻, 但一般不同情蚊子。 齊宣王以羊易牛, 因為在貴賤台階上, 牛貴於羊; 論推愛, 貴者優先。
6、 孟子的 “君子遠庖廚” 論
《梁惠王上》 孟子對齊宣王曰: “君子之於禽獸也, 見其牛,不忍見其死; 聞其聲, 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並雲“恩足以及禽獸” 、 “推恩足以保四海” 。
7、 “大德曰生” 是先秦的流行思想
大德曰生, 論完整關係, 不僅有天地對萬物的生育, 還有人對人、 人對其它生命的生育和保護。
可見, 在先秦, 放生, 在齊景公 (消極放生 ) 、 齊宣王 (半積極放生 ) 那裡都有個例; 而且, 是出於純粹德心而非功利; 而且, 行為是被讚頌的, 旁邊有一種影響很大的文化。 孟子的 “君子遠庖廚” 論, 幾乎接近佛教的泛愛眾生, 只能作為小眾的自律理想。
佛家的博愛廣度, 儒墨不及; 但儒墨 (晏子可謂墨家之祖)的道德深度, 佛家不及: 佛家的博愛, 似為道德之極, 但佛教倡不殺生多是為免惡報、 積善多是為得償, 有功利性; 捨身伺虎只是難以複製的傳說或誤傳; 佛家還是有我的, 人的需要之本性決定了佛家博愛的上限, 沒有看到以辛勤勞動來飼養眾生的佛說及 “墨佛” 流派, 相反是靠施捨養己, 以他人為工具, 也有自私: 大眾化宗教的後面是功利。 另外, 至少中土佛教的放生是兼顧功利和靈長, 如放生對象是自然生長的龜、 蛇、 魚, 而非家養的豬、 鴨。儒墨作為入世學派, 異於佛家的出世性, 不可能實行廣泛的放生, 那樣一來, 生產難繼、 且需安置遊牧人群, 人群必惡 (生存壓力內卷化 ) ; 但放生據次位時, 有補益, 故讚頌。可見, 中土的放生有不同類型; 若論文化倡導, 道德層次高於天竺的放生。
《列子》 所載趙簡子對鳩的放生, 正符合正常的推愛範圍。據《周禮》 卷三十, “獻鳩以養國老” , 當時的鳩乃貴重動物, 且靈性高, 故屬於放生範圍, 異於雞鴨螞蟻。而且他的放生是為示恩,乃功利, 低於孔、 晏所倡, 低於景、 宣所行, 實屬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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