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國忠(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原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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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國忠,男,漢族,1956年4月生,河北滄縣人,1973年12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中專學歷。曾任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黨委書記(正處級)。

2021年10月12日,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訊息,趙國忠涉嫌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趙國忠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北滄縣
  • 出生日期:1956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73.12-1983.03 天津市南開區房地產管理局第三修建工程隊工人;
1983.03-1996.10 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財務科出納員(其間:1985.09-1988.01 在天津市電視中等專業學校會計專業學習);
1996.10-1999.11 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財務科副科長;
1999.11-2004.12 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總經理助理;
2004.12-2010.02 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人力資源副經理;
2010.02-2015.01 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
2015.01-2015.04 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黨委書記、經理;
2015.04-2016.08 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黨委書記;
2016.08 退休。

人物事件

2021年2月23日,據南開區紀委監委訊息,原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黨委書記趙國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9月15日,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訊息,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原黨委書記趙國忠(正處級)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挪用公款一案,由天津市南開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對趙國忠作出逮捕決定。
2021年10月12日,據天津市人民檢察院訊息,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原黨委書記趙國忠(正處級)涉嫌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國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國忠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南開區房屋建築工程公司經理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作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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