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動發展教育”是學校研究的主題,是形成特色發展的整體目標,包括教師的成長與學生的發展兩個方面。
在實踐工作中,學校樹立了“為學生的發展而教育,為教師的發展而教育,為學校的發展而教育”的理念,並採取了“校本教研錘鍊師資隊伍,德育教育鑄就做人之魂,知識教育開發學生潛能,人文教育塑造完美人格,健康教育賦予生存智慧,創新教育奠定發展基礎。”的工作方略,學校辦學得以快速發展,社會信譽明顯提高。
“十五”期間學校是北京師範大學現代教育技術研究所《基於網路環境的基礎教育跨越式創新發展研究》、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行為習慣與人格的關係研究》和教育部重點研究課題《實驗學校教育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等課題試驗基地學校。
學校申報的國家級課題有三項已結題,實驗研究過程中教師的科研成果獲國家、省、市級獎勵的共有207項。其中研究報告獲獎五項,學校由教育部中國小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評為“全國教育發展“十五”計畫重點課題先進實驗學校”,參加實驗的教師分別由教育部中國小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中央電教館基礎教育跨越式發展創新實驗總課題組和廣東省青少年研究中心評為課題實驗先進工作者的有13人次。更重要的是通過課題實驗,充實了校本培訓的研究,培養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有情感、有藝術的教師群體。
東實風采
廣州市越秀區東山實驗國小於2003年8月掛牌,由原五羊第二國小和五羊第三國小合併而成,地處五羊新城商貿發展小區。學校現有36個教學班,在校學生1110人,在職教職工60人,其中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1人,國小高級教師30人,獲國家、省、市、區各類榮譽稱號的教師有30餘人,“東教之星”及優秀青年教師有8人。學校占地面積7611平方米,是“
廣州市綠色學校”、“
廣東省一級學校”和“
廣東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
“主動發展教育”是學校研究的主題,是形成特色發展的整體目標,包括教師的成長與學生的發展兩個方面。在實踐工作中,學校樹立了“為學生的發展而教育,為教師的發展而教育,為學校的發展而教育”的理念,並採取了“校本教研錘鍊師資隊伍,德育教育鑄就做人之魂,知識教育開發學生潛能,人文教育塑造完美人格,健康教育賦予生存智慧,創新教育奠定發展基礎。”的工作方略,學校辦學得以快速發展,社會信譽明顯提高。“十五”期間學校是北京師範大學現代教育技術研究所《基於網路環境的基礎教育跨越式創新發展研究》、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行為習慣與人格的關係研究》和教育部重點研究課題《實驗學校教育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等課題試驗基地學校。學校申報的國家級課題有三項已結題,實驗研究過程中教師的科研成果獲國家、省、市級獎勵的共有207項。其中研究報告獲獎五項,學校由教育部中國小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評為“全國教育發展“十五”計畫重點課題先進實驗學校”,參加實驗的教師分別由教育部中國小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中央電教館基礎教育跨越式發展創新實驗總課題組和廣東省青少年研究中心評為課題實驗先進工作者的有13人次。更重要的是通過課題實驗,充實了校本培訓的研究,培養了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有情感、有藝術的教師群體。
學校今後五年發展的目標是:以“面向現代化,體現實驗性,突顯個性化”為辦學方向,不斷改善物質環境;加強現代學校建設,形成“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優質高效,主動發展”的管理體制;強化主體意識,突顯創新精神,建設以道德教育、知識教育、人文教育、健康教育、創新教育相互滲透的教育體系;構建以學校為本位的校本培訓機制,全面提高教師素質和綜合競爭力,不斷完善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和學生髮展評價體系;繼續走科研強校之路,進一步深化“小學生自主意識和主動發展能力的培養研究”的研究,以和諧的社會化教育環境創設為突破口,形成社會化教育格局和反映“現代化、實驗性、個性化”的學校文化,培養思想品德優秀、身體心理健康、知識基礎紮實、實踐能力突出的學生群體。
榮 譽
東山實驗國小成為
北京師範大學現代教育技術研究所《基於網路環境的基礎教育跨越式創新發展研究》課題實驗基地學校和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行為習慣與人格的關係研究》課題實驗基地學校
教育部重點研究課題《生本教育理論的實踐與研究》試驗基地學校。學校確立了實施“
科研興校”戰略,通過科研帶動“名師培養工程”,“質量品牌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教育科研工程”,“人文環保教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設,構建“主動發展教育”
實驗學校。
師資詳情
東山實驗國小目前在職教職工57人,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1人,國小高級教師25人,獲國家、省、市、區各類榮譽稱號的教師有30餘人,“東教之星”及優秀青年教師有8人。教師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教師有52人,占教師總數的91.2﹪。實施國小義務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國小學齡教育。
優秀教師
董振頤,女,中共黨員,國小高級教師,廣州大學英語教育本科學歷,文學學士。現任東山實驗國小副教導主任。從96年畢業至今,我一直站在英語教學的第一線,曾擔任英語科組長、區英語中心教研組組長、市特約教研員、副教導主任。從教的9年來,我始終堅守在教育崗位的最大動力就是“愛孩子”。我認為,對於教育者來說,塑造人是一項最“軟”性的工作,如果沒有“愛”貫穿,是無法深入到學生心田,也難以收到預想的效果的。“捧著一顆心來,不帶半根草去”,這是我多年來從教的宗旨。因此,我堅持用愛心教育學生,以人為本,在教育教學中始終投入無限的激情與熱情,用我的“愛心”、“細心”、“恆心”、使每一個學生全面健康地發展。
徐興保,男,中共黨員,畢業於南京師範大學,大學本科,獲理學學士學位,國小高級教師,教導主任。 被評為校優秀教師、區優秀教師;獲廣州市“九五”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優秀學員稱號;參加了廣州市“百千萬人才工程”市(區)級高級研修班的學習。 研究課題為《學生主動發展研究》。論文《數學教學課堂提問二法》發表於《教育導刊》;《分數四則混合運算案例》等9篇論文刊登在校刊和校教師教育論文集《為發展而教育》一書上。 自己喜歡的一句格言是: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科組風采
語文科:
秦淑梅,楊衛紅,劉軍濤,林新蘇
馮坤虹,葉彩霞,黃 雯,楊惜珍
闕秀美,劉彩霞,林 曉,謝廣萍
鄺少梅,何潔媚,何秀萍,高曉敏
孫艷冰,陳曉霞,鐘麗儀,曾 嶸
陳淑楷,陳芷君,方可芳,周穎蘭
數學科:
鄭碧彤,李永強,黃少斌,應虹霞,黃宇雄,喻 毅,高立青,吳巧榮,陳利蓉
報帳員:姚 靜
教輔員:余 艷
英語科:姚嵐,譚麗君,李素玲,羅思茹,肖學瓊
體育科:潘強,李樹娜, 郭俊斌
音樂:李小燕,柏 花
美術:餘慶君,劉曉華
信息技術:嚴佩宜
科學自然:陳志雄
東實章程
廣州市越秀區東山實驗國小章程
(經東山實驗國小第二屆教代會討論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學校命名於2003年8月,是原東山區實現教育強區後為發展優質教育而創辦的一批特色學校之一。學校前稱是五羊第二國小和五羊第三國小,合併後辦成“主動發展教育”模式的實驗國小。學校的辦學宗旨是:為學生終生學習和發展奠定基礎。辦學原則是: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為了一切的學生。辦學效益是:讓學生成才,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讓學校發展。辦學策略是:向管理要質量,靠科研創一流,團結務實,開拓創新,依靠科學,追求卓越。為了加強學校管理,使辦學行為規範化,為了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原國家教委頒布的《國小管理規程》的規定及相關教育法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廣州市東山實驗國小
學校地址:五羊新城寺右南三街五巷1號(東校區)
五羊新城寺右南路一街六巷1號之一(西校區)
第三條:學校性質:公立全日制國小,學校屬義務教育階段的完全國小,學制六年。
第四條:學校的辦學目標:以“三個面向”為指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形成主動發展教育模式,創一流質量,辦特色學校,樹立以人為本,發揮潛能,養成習慣,塑造性格,化為精神,形成自覺。
通過培養教育使學生達到“六個學會”: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培養適應21世紀現代化建設需要的社會主義新人;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做遵紀守法的社會公民。
通過尊重、信任、引導和激勵手段,最大限度地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內在動力,為每一個學生提供表現自己個性和才能的機會與環境,促進學生主動修身,主動求知,主動管理,主動健體,主動參與,最後達到主動發展的目的。
通過實施“從嚴治校,管理育人;立足奉獻,服務育人;改革實驗,教書育人”的管理模式,培養學生具有閱讀、書寫、表達、操作、計算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會常識,使學生具有蒐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交流與合作的能力,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形成比較廣泛的興趣和愛好,具有健康的體魄,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五條: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國語教學,使用規範的漢語言文字,並要求教師、學生講國語,寫規範字。
第六條:學校在越秀區教育局的領導下實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
第七條:學校的校訓是:崇德尚美,主動發展,求實創新,追求卓越。
學校的校風是:文明、守紀、團結、向上。
學校教師的教風是:敬業、愛生、善導、嚴謹。
學校學生的學風是:主動、勤奮、善思、篤行。
學校的校歌是:《奔向現代化的明天》。
第二章 管理的體制
第八條:學校由越秀區教育局主管。
第九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由越秀區教育局聘任,校長對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對外行使法人職權,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長要加強教育理論、教育政策法規的學習,加強自身的修養,要有職業意識,不斷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對學校實施管理。其權利和職責如下:
校長的權利:
(一)決策權。在不違反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充分發揚民主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組織管理、發展建設等重大事宜有決策權。
(二)人事權。校長對學校人事有管理權。有權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副校長人選;有權在德才兼備前提下按程式任免學校中層幹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使用,包括對學校各類人員的聘任、不聘任、緩聘、解聘。
(三)財經權。校長依法對學校總務處領導和照章管理學校的財務和財產。
(四)教學行政管理權。校長對學校教育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有決策權和指揮權;對學校的教學計畫和日常行政事務,在不違反上級規定的原則下,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加以統籌的安排,如教學安排、教學改革的策劃、教改實驗方案的制訂等。
(五)獎懲權。校長根據有關規定對教職工的工作效果有獎勵或懲誡權。
(六)校長在緊急事態和特殊情況下有臨機處置權。
校長的主要職責:
(一)團結全體師生員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及上級黨委、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和決議。
(二)組織制訂與實施學校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畫,檢查工作計畫實行情況,認真總結學期、學年工作。並提出改進學校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三)主持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領導學校各處室工作。
(四)領導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年級組長、班主任的作用和少先隊的組織作用。
(五)領導教學工作。要用主要精力抓好教學工作,保證教學計畫和新課程計畫的實施,經常了解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情況,從實際出發,提出教學改革的要求和教育科研的項目,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頒布的教學計畫。
(六)領導體育衛生工作。認真貫徹體育、衛生工作條例,關心學生的生活,確保學生的活動總量,保護和促進學生健康。
(七)積極創造條件,妥善安排學生的勞動技術教育,通過教育、教學和課外活動,加強審美教育。
(八)認真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領導、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文化、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教師的政治、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
(九)堅持開源節流,改善辦學條件。對學校財務開支認真審批檢查,管理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搞好校園綠化、美化、淨化,管好教職工的生活。
(十)主持制訂和健全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認真檢查執行情況,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
第十條:學校配有副校長2——3人,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並分別完成德育和教學任務。學校設教導處、總務處等中層機構,並配有正、副主任。教師分科組、級組,實行年級組長責任制,學科組長負責本組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第十一條:在校長負責制的基礎上,實行“科學分工,民主決策,有效調控,協同發展”的工作策略,利用現代管理的技術和手段實行分層級目標管理、制度管理,實現管理架構運作暢通、高效。
在層級管理中分條、塊管理。條:分教育(德育)、教學(含教務)、後勤三線管理。塊:按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主任——級(科)組長——教師的層級進行塊狀管理。學校制定管理網路圖。
第十二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責任制。按教育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由校長聘任,聘期1——3年。對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學校將不聘或安排轉崗。
第十三條:發揮黨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黨支部對學校各項工作實行保證監督作用。
為保證黨的各項政策、法令及上級指示得到順利貫徹實行,保證校長正確決策的順利實施 ,學校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的黨、政、工、團、隊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協調、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思想政治工作計畫,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畫、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的討論研究與決策。
第十四條:校長要充分保障、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廣泛聽取教職工對學校的建議與意見,實施民主管理,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氛圍。教職工應服從校長領導,認真完成教育與教學工作,教好書、育好人,以質量求信譽,以信譽求生存。學校實行教代會制度,實行校務公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聽取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
第十五條:學校要依據《檔案法》,按省級標準建立和健全學校的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學校對師生實行評價考核制度和獎勵制度,每學期末對學校領導、教師、職工、學生進行評價、考核,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學校視教職工的工作業績設立績效工資獎。
第十七條:建立請示、匯報制度。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如實報告工作,反映情況,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第3章 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八條: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主要工作,學校要把教育教學工作放在首位,所開展的一切活動都應有利於學生的發展。
第十九條:學校將德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育人先育德。建立校長德育負責制,教職工積極參與,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管理格局。學校安排一名副校長主管德育工作,中層幹部由教導主任及少先隊輔導員主抓德育,建立學校——社區——家庭的德育教育網路。
第二十條:認真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德育工作檔案規定,健全德育機構、隊伍、教育網路、教育基地,制訂切實可行的符合少年兒童特點的德育工作新體系。
第二十一條:每個班配備正、副班主任,負責管理、指導班級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教師、學生家長密切聯繫,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學業等方面的問題,協調多方面的力量實施教育管理。班主任每學期要對學生的操行表現寫出評語。
第二十二條:老師對學生應以正面教育為主,運用激勵手段,充分肯定學生的成績和進步,實施成長記錄方式,提出缺點和不足,不得諷刺挖苦,粗暴壓服學生,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第二十三條:學校堅持人本教育觀念,體現教育走向生本,堅持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倡導“主動參與、樂於探究、合作交流”的學習方式,注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使學生形成紮實的知識基礎,培養合格的國小畢業生。
第二十四條:各科教學要依據學生的認知和自身發展的特點,把握課程與學生身心發展之間的關係,建立起基於學生髮展,為學生髮展而教育的新的課程理念,針對學生的差異,讓每一個學生都獲得充分的發展,體現“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的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的實驗國小教育理念。
第二十五條:學校嚴格按上級頒布的課程標準和課程計畫,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確立新的人才觀和質量觀,努力開發適應學生髮展的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努力創造適合於教師與學生共同發展的多元文化兼容並蓄的教學氛圍和溫馨舒暢的人際氛圍。
第二十六條:積極推進教育教學改革,牢固樹立“科研興校,科研育師”的觀念,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採用現代化教育手段,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第二十七條:嚴格執行越秀區教育局制訂的《教學管理規程》和學校制訂的《東山實驗國小教師教學常規》,做好備、教、改、輔、考等各個環節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對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實行質量檢測,確保學生合格。各科教師要將教育好學生為己任,對學生的質量全面負責。在教學中,老師不得向學生推銷、組織學生購買各類輔導資料,不能向學生自立收費項目收費。
第二十八條:建立教學開放制度,自覺接受家長、社會的監督,學校要認真接待學生、家長、社會對教師的教學投訴,認真做好調查、分析、整改工作,保證學校在社會的信譽。
第二十九條:學校要求教師做好學生學業成績的考查評價工作,按教研室的要求做好單元檢測及質量分析工作,有針對性地對學生的學業輔導,樹立學生的信心,不讓一個學生掉隊。
第三十條:合理安排學生的作息時間。學生每日在校用於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控制在6個小時。課餘、晚上、節假日不安排學生集中補課或上新課。學校不能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典、演出等活動,參加其他社會活動不能影響學生的學習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三十一條:學校要嚴格執行越秀區教育局頒布的校歷安排學校的工作,任何教師不能自行調課,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的,一天以內由校長決定,並報教育局備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應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第4章 教師管理
第三十二條:教師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遵守職業道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
第三十三條: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教師實行資格、職務聘任制度,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對教師聘任實行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每年學校與教師簽訂聘任契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強教師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樹立奉獻意識。
第三十四條:學校應重視教師的發展,鼓勵教師繼續教育,使教師不斷更新教學觀念,適應教學改革的需要。學校將實行校本培訓(教研)和教師繼續教育學習考核制度,創造條件提高教師業務。學校將啟動“名師培養”工程。
第三十五條:學校將按教師法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努力創造條件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和生活待遇,對教學中有突出貢獻的實行特殊貢獻獎,對表現特殊的將報政府部門予以表揚或嘉獎。學校每學期按獎懲制度對教師實行獎勵。
第三十六條:學校對教師的師德實行管理,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違者將按規定處理。對教師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制。要幫助教師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鼓勵教師做優秀的人民教師。
第三十七條:學校建立教職工申訴制度。教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五章 學生管理
第三十八條:學校將按教育局規定招收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按照《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在服務區域內招收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學。學校招生服務區由教育局統一划定。凡按有關規定被本校錄取或轉入的學生,即建立本校的學籍,學校加強學生的學籍管理,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的學籍檔案。
第三十九條:外籍學生入學,必須按照上級有關規定,查核有關證件,並填寫“非穗籍學生入學登記表”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備案,同時隨班就讀。對外籍學生入學將按有關教學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對因病無法繼續學習的學生(必須持有醫療單位證明),在報教育局小教科批准後,才準其休學。學生休學時間超過三個月的,復學時可按其實際學習成績情況,徵求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意見後編入相應的班級就讀。
第四十一條:學校應確保義務教育階段的適齡兒童就讀,嚴禁學生輟學,發現學生輟學,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做好復學工作,確保學校非正常輟學率為零。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殘疾兒童跟班就讀工作,幫助找到適合的學校就讀或接受入班就讀。
第四十三條:學校採用班級授課制,班級教學組織為單式班,班級不得超過52人,學校將逐步減少班級學額,實現小班教學。學校規模控制在30個班以內。
第四十四條:學校將從德、智、體、美、勞等五個方面全面評價學生,實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實行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努力做好後進生轉化工作。
第四十五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
第四十六條: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表彰,對犯有錯誤的學生給予批評教育,對少數犯有嚴重錯誤的學生分別實行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學校不能開除學生。學生有申訴權,學生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向校長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訴。
第6章 總務後勤管理
第四十七條:學校後勤工作本著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原則, 工作要盡職盡責,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
第四十八條:學校辦學經費來源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為輔。學校將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依照管理許可權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經費和政策性支持。
第四十九條: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法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不亂收費,學校要公開收費項目。
第五十條:學校校舍、場地歸學校專用,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不能改變其用途,學校對校舍、校產實行責任管理。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對侵占校舍、場地的行為,學校將依法對侵權行為者實行起訴,直到挽回財產損失為止。
第五十一條:學校健全財產管理制度,設財產管理員對校產實行責任管理。固定資產實行帳、物、卡管理,堅持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及時做好變更和增減手續。
第五十二條:堅持物資使用審批制度,加強對教學儀器、設備、設施的管理、維護,建立健全的制度,提高使用率,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損壞、丟失學校財務者要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要予以處分。
第五十三條:校園建設要突出人文精神,注重校園文化建設,做到“文化立校,環境育人。”學校要做好綠色環保教育,實施“人文環保教育工程”。
第7章 衛生保健及學生安全
第五十四條:學校應認真貫徹執行體育、衛生工作條例,健全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制度,並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設立校醫療室和衛生保健老師,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檢。
第五十五條:學校的環境、校舍、設施、圖書、設備等建設應有利於學生的身心健康,教育、教學活動要符合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學校要不斷完善校園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開設健康教育課,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嚴格按上級部門的部署做好流行病的預案工作。
第五十六條:學校應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經常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結束學校要開展安全教育周活動,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凡組織學生參加的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郊遊、勞動等均應採取妥善預防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校園
學校地址:
五羊新城寺右南三街五春風路巷一號(東校區) ;
五羊新城寺右南路一街六巷一號之一(西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