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服

越服

越服,指的是越南民族近代以前所穿著的、越南歷代朝廷所認可的正統服飾,其形制類似中國漢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服
  • 起源地:越南
  • 起源時間:阮朝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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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越南人的服飾多為越服,阮朝建立以後,民間尤其是南部服飾由於受到來自中國清朝服飾的影響,逐漸出現了奧黛式樣的服裝,而皇族官員貴族文人等社會中上層仍多穿著越服,尤其是在如節日、科舉等正式場合。
在越南古代,服飾被視為最重要的社會地位的標記之一,並對越服制定有嚴格的服裝規定。
歷史上,只有皇帝能穿著黃色的服裝,臣子可以穿著紅色、紫色的服裝。不同等級和官職的朝廷官員的官服有著嚴格的規定,在出席慶典或儀式時被要求穿著。由於歷朝歷代的統治者們的規定有所不同,越南歷代官服的形制也有些許差異。

阮朝以前

越南歷代正統服制多因襲或模仿中原漢族王朝的樣式。後黎朝時期,越南朝廷曾頒文禁止清朝風俗流入越南。後黎朝正和十七年(1696年),黎熙宗明令移居越南的中國人必須遵從越南風俗,不許沿用清朝習俗,亦禁止越南人仿效清朝服飾。《欽定越史通鑑綱目》記載:
越南歷朝服飾變遷越南歷朝服飾變遷
“自清帝入中國、剃髮短衣、一守滿洲故習。宋明衣冠禮俗為之蕩然。北商往來日久、國人亦有效之者。乃嚴飭北人籍我國者、言語衣服、一遵國俗。 …… 沿邊之民、亦不得效其聲音衣服、違者罪之。”
越南的衣冠制度,雖歷代均有修改,但始終沿襲中國以衣冠別尊卑的基本思想。歷代服制均取法甚至因襲中國的漢族王朝。

阮朝建立以後

阮朝建立(1802年)以後,對朝服、官服、禮服等正式服飾做出了明確規定。世祖阮福映登基後即詔曰:“其文武官服、參酌漢唐歷代至大明制度及新制式樣、其士庶服舍器用、略如大明體制、盡除北朝陋習、為衣冠文獻之邦矣!”。阮朝的宮廷禮服、帝王、大臣的朝服,與中國漢族王朝宮廷的服飾比較類似,如阮朝末代帝王保大帝所著的弁冠、兗服,與明朝宗藩的服飾很相似,中國明代皇帝的冕旒為十二旒,越南皇帝的冕旒為六旒。滿清入主中原之後,越南的官服仍保留了大量中國漢族王朝的官服特點。1898年駐雲南府(今昆明)的法國領事方蘇雅(Auguste Francois)曾著越南官服拍攝照片(附圖),其所著之服即為越南阮朝帝王的朝服,從造型看,此同明代宗藩、大臣的朝服非常類似。《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記載:
嘉隆五年(1806年)四月、定文武品服。詔曰:大朝品服、自一品之上至正七品,文階冠並用圓幞頭樣、武階並用方幞頭樣。 …… 一品之上、文武並用蟒袍紫色。自正一品至從三品、文武並蟒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四品、從四品文武並花袍、青綠藍黑諸色隨用。正五品、從五品文武並紗緞、青綠藍黑諸色隨用。補子文繡雲雁、武繡文豹、並紅地。正六品、從六品袍並同五品、補子文繡白鵬、武繡、並紅地、正七品袍同六品、補子文繡鴛鴦。紅地帶身並紅色。”
阮朝時期,越南在東南亞征戰不斷,阮朝皇室也曾對其藩屬國賜贈冠服。如阮世祖嘉隆十五年越南曾賜真臘藩僚常朝官服,《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條》記載:
“初藩王匿縝既受冠服、藩僚見而美之、皆願改從我國服色、嘉定城臣為之請。帝命群臣議定藩僚十品至七品冠服、視朝廷三品以下官、六品以下不得預、乃令圖家制十品九品冠服二十三副、賜藩僚二十三人、又制八品七品冠服四副為式、遣邊和訪簿陳明義賚賜之、藩王拜受於柔遠堂。自此臘人衣服器用多慕漢風、蠻俗漸改革矣。”

腳註

^“新制式樣”指的是當時中國清朝的裝束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世祖實錄》,越南阮朝,國史館
^真臘官僚自十品至一品,以十品為上,九品次之,余以類推
^大南實錄・正編・第一紀・卷五十四・嘉隆十五年七月條》,越南阮朝,國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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