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定額儲備貸款

超定額儲備貸款是為解決施工企業材料季節 性超定額儲備或施工、運輸的季節性超儲,以及備 料資金或定額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一種短期貸 款。貸款期限一般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凡 在建設銀行開戶的國營施工企業、實行包工包料的 縣以上的集體施工企業,專門供應基建物資的供銷 企業,地質部門物資供銷機構和附屬工廠等,可以 向建設銀行申請此項貸款。超定額儲備貸款的額 度,以季節性儲備需要與定額之間的差額為限。

一 般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1)材料季節性超定額儲備貸款: 由於建築 材料生產的季節性而引起集中採購的超定額儲 備;
季節性材料超定額儲備貸款=每日材料平均耗用量×(材料季節性儲備天數-材料正常儲備天數)
(2)施工季節性的材料超定額儲備貸款; 由於 施工或運輸的季節性而引起的集中採購超定額儲備。
施工季節性超定額儲備貸款 =(擴大季度工作量-季度平均工作量)×材料比重/季度天數 ×材料儲備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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