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江西省蘇維埃政府制訂的郵政章程。章程共分15章52條,對赤色郵政的機構、制度、經費、郵票、禁寄之物、信函、優待紅軍、賠償等,均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是目前所見到人民政權郵政較早的郵政章程,也是研究人民郵政史的重要資料。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江西省蘇維埃政府制訂的郵政章程。章程共分15章52條,對赤色郵政的機構、制度、經費、郵票、禁寄之物、信函、優待紅軍、賠償等,均作了詳細...
此時,紅軍已取得第三次“反圍剿”勝利,根據地比較鞏固,為適應郵政通信發展需要,江西省蘇維埃政府頒發《赤色郵政暫行章程》。根據章程關於 “郵票由總局印發”和郵資...
1931年5月,贛西南郵政總局改名為江西赤色郵務總局。根據當時頒布的《赤色郵政暫行章程規定的郵資標準》,應發行銀元幣值半分、1分、3分、8分四種面值郵票和1分、2...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郵政總局制定、頒布了郵政暫行章程和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了...1930年3-10月,贛西南和閩西蘇區雖然先後建立、健全了赤色郵政機構,制定了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