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郵政總局制定、頒布了郵政暫行章程和一系列規章制度,建立、健全了郵政組織機構和郵路幹線,統一了蘇區郵政資費和發行蘇維埃郵政郵票,為建立集中統一的郵政通信體系、鞏固和發展中央蘇區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1934年10月,由於
王明“左”傾錯誤的危害,
第五次反“圍剿”失敗,中央紅軍和蘇維埃國家機關撤離中央蘇區開始長征。中央蘇區和其他蘇區郵政組織機構相繼解散。
1935年10月中央紅軍到達陝北與紅十五軍團勝利會師後,陝甘邊和陝北兩塊革命根據地連成一片,形成了陝甘寧蘇區。11月,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領導下,
西北郵政管理局在
瓦窯堡建立。12月,西北郵政管理局頒布了郵政管理暫行章程,隨後發行了中華蘇維埃(西北)郵政郵票,為發展西北紅色郵政奠定了基礎。
組織機構
中央蘇區的郵政組織機構,是在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俄語:
Кита́йская Сове́тск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臨時中央政府內務部的領導下建立、發展起來的。它的成立標誌著中國人民郵政的誕生,是中國人民郵電史上的光輝的一頁。
總局內部設有總務處、財務處、郵務處等。楊岳彬、賴昭堯、王醒才、汪奇峰在中央郵政總局先後任局長。
在總局下面,各根據地分別設立了粵贛、江西、福建、閩贛、閩浙贛、湘贛、鄂豫皖等郵務總局。局下面設有中心縣局或縣局。縣局管轄若干分局和代辦所,這些郵政機構大部分都是以原有的
交通站為基礎發展起來的。
背景
1930年3-10月,贛西南和閩西蘇區雖然先後建立、健全了赤色郵政機構,制定了章程和發行、使用了赤色郵政郵票,但章程內容各不相同,組織機構也不統一,加上兩地間幣值上的差異,造成很多矛盾和工作上的失誤。
為了統一領導中央蘇區郵政業務的開展,中央政府在1932年1月開始整頓中央蘇區郵政工作,籌備印製統一的郵票,建立和完善郵政組織機構。4月24日,中央內務部在瑞金召開了閩、贛兩省縣郵政局以上交通負責人聯席會議。經過3天充分醞釀和討論,確定了對中央蘇區郵政機構的整頓和管理辦法。在此前後,中央內務部發布了由代部長何叔衡簽發的《關於統一蘇維埃郵政問題》的第一號布告和《整理蘇維埃郵政統一組織統一辦法》的
訓令(《紅色中華》,1932年4月20日、4月28日)。布告和訓令指出,為了統一中央蘇區郵政,決定:(1)從5月1日起,建立中央郵政總局和在各省設立郵政管理局,各縣和各交通要道分設甲乙兩種郵局,非交通要道設立郵政分局及郵政代辦所,原閩、贛兩省所設的赤色郵政局按章更名;(2)制定郵件寄費新章程和新式郵票4種,自5月1日起實施和使用,原閩贛兩省所定的章程和郵票宣布取消;(3)今後凡機關和個人投遞的郵件一律按章貼足郵票,否則加倍罰款;(4)對竊蓋紅軍免費印記的信件,一經查出,加倍處罰。
上述布告和訓令頒發後,在閩贛兩省蘇區得到迅速貫徹執行。5月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郵政總局(以下簡稱中央郵政總局)在瑞金正式成立,總局長楊岳彬(楊岳彬?-1950,湖南華容人,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參加秋收起義。中央蘇區時期,曾任紅一軍團政治部主任、江西省蘇維埃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央郵政總局局長等職。1934年叛變投敵,1950年被人民政府處決。)局址設葉坪中石村。與此同時,原福建省總交通局和江西省赤色郵務總局分別改名為福建省郵政管理局和江西省郵政管理局。在中央蘇區內開始發行、使用的蘇維埃郵政郵票,按規定其幣值一律以
大洋為計算單位3(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郵政暫行章程》第3章第16款。)。
從而解決了閩、贛兩省長期因幣值差異而存在的矛盾,奠定了中央蘇區郵政統一的基礎。
郵件傳送
中央郵政總局開闢了以瑞金為中心的6條郵路幹線:(1)瑞金至寧都、廣昌;(2)瑞金至勝利、興國、萬泰;(3)瑞金至會昌、尋鄔、安遠;(4)瑞金至長汀;(5)長汀至上杭、永定;(6)長汀至新泉、龍巖。在這些幹線上每30里設立1個郵政分局(或代辦所),支線每60里設1個郵政分局(或代辦所)。分局(或代辦所)有局長1人,遞信員3-5人。中央郵政總局還設立了紅軍信櫃,以滿足紅軍指戰員的通信需要。從此,中央蘇區郵政組織機構和郵路幹線不斷得到鞏固和發展。
為了越過敵人的封鎖線,完成傳遞郵件和公文的任務,通常採用的辦法是:由紅軍戰士護送郵遞員打過國民黨軍隊設定的封鎖線,郵遞員攜帶武器衝過封鎖線後,再組織秘密郵路,依靠民眾掩護運送郵件,如假裝做工、經商等混過敵人的關卡。有時把郵件藏在犁里,牽著牛,裝扮成去地里犁田通過;有時把郵件藏在茅竹里,裝扮成挑茅竹通過。
在戰爭環境裡,通信人員必須一面搞郵政業務,一面參加對敵鬥爭,既是交通員又是戰士。當時,無論是內勤或外勤人員,一般都隨身攜帶槍枝、馬刀或梭標等武器。
蘇維埃郵政章程
1932年5月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郵政暫行章程》(以下簡稱《郵政暫行章程》)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郵政各類郵件寄費清單》(以下簡稱《郵件寄費清單》)開始頒布實施。《郵政暫行章程》共17章79款,分別對蘇維埃郵政性質、組織、經費和工作時間,郵件種類、業務處理、紅軍信櫃、禁寄和無法投遞郵件,欠資、免費、撤回等郵件,郵件損失賠償以及與白區郵局的關係等規定作了明確、詳細的闡述。
分局間距離30~50華里,每日均由郵遞員一名對走,傳遞郵件,郵件不得中途交接;經辦業務有平信,掛號信(單掛號、雙掛號),快信(普通快、特別快),稿件,新聞紙包裹,印刷品、匯款等;郵票種類有半分、二分、三分、八分、一角、三角;還發行了欠資郵票;工作人員必須穿著綠色制服;使用日戳是木質的,中間嵌有活動的年、月、日;郵遞員走班有憑單,封發郵件有清單;
郵遞員穿綠背心,胸前有“
郵政”二字,郵遞員盛裝郵件使用綠色郵袋;挑重最多不得超過60斤;無法投遞郵件退回原寄局,原寄局再無法投遞的郵件,按無著郵件處理,無著郵件裝有財物銀錢的交由政府處理。
《郵件寄費清單》對各類郵件標準重量和郵資作了更細的規定:(1)重6錢以內的普通信函就地投遞郵資為1分,各局互寄為3分;(2)剪角郵件(限印刷檔案)就地投遞郵資0.5分,各局互寄為1分;(3)書籍及印刷物類按每重2兩為1個計費單位,就地投遞郵資0.5分,每增加2兩遞增0.5分,各局互寄按就地投遞計費單位加倍收費;(4)新聞紙(類)每件重4兩以內,無論是就地投遞還是各局互寄,郵資均為0.5分;從6兩起,就地投遞郵資仍為0.5分,各局互寄為1分;從8兩起,每增加2兩,就地投遞郵資增加0.5分,各局互寄增加1分;1斤(16兩)以上,每加重4兩增加0.5分;(5)包裹類,各局互寄重量在1斤內,郵資1角5分,每加重1斤加收5分,5斤以上每加重1斤加收1角;(6)掛號郵件,各局互寄每件8分,如內有夾寄現款,按5角加收1分、1元加收2分郵費;(7)快遞郵件,每件除普通郵資外,加收1角2分郵費;(8)特別快遞(晝夜兼程),每件郵資3角。《郵件寄費清單》是把《郵政暫行章程》中所列各類郵件的寄費,用表格形式一一標明,便於張貼、宣傳,且一目了然。
《郵件寄費清單》是對《郵政暫行章程》的重要補充。這兩份檔案的頒布、實施,進一步完善了蘇維埃郵政的法規體制,從而開創了中央蘇區郵政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發行郵票
1932年5月至1934年10月,中央郵政總局在中央蘇區共發行了15枚計9種不同面值的郵票。根據這些郵票的使用性質,又可分為兩類:一是有資郵票12枚7種面值,二是欠資郵票3枚2種面值。這些郵票票面都標有“蘇維埃郵政”,故統稱蘇維埃郵政郵票。郵票均無齒孔、無背膠,由黃亞光設計,在瑞金石版印刷發行。此後又陸續發行使用蘇維埃郵政郵票。它的使用跨越了土地革命戰爭的中後期,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紅色政權為創立人民郵政事業而留下的歷史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