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認真落實《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網上行政審批和行政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辦發〔2009〕22號)精神,確保我市在今年完成開通使用網上行政審批和行政電子監察系統,現將我市開展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項目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 批號:〔2009〕22號)
  • 時間: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 性質:檔案通知
詳細內容,時間,

詳細內容

一、繼續清理行政許可項目
各單位(名單見附表4)要根據《行政許可法》和中央、省、遵義市有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按照“依法、高效、便民”的原則,再次全面清理保留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便民服務項目,確保每個保留項目及其實施主體合法,名稱準確規範。
二、規範行政審批流程,完善辦事指南
各單位對清理保留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便民服務項目要逐一進行梳理,制定便民快捷、規範科學的審批流程。明確每個項目的名稱、設定依據、實施機構、審批條件、數量、審批程式、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和標準,申請材料目錄、格式文本、聯繫方式、辦理地點和承辦人員等。以規範性檔案的形式確認下來,做到每件事項的辦理環節、程式、時限、責任人有據可查,確保一個項目一個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明確一名領導親自抓,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做到清理不漏一項,按時完成清理任務。
(二)各單位要按附表1、3要求認真填寫(附表2是對附表1的填寫說明),做到內容清楚,填寫準確,用A4紙列印,並附電子文本於2009年10月15日前報送市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馬進,地址:市政府一樓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三)未按清理要求如期上報的行政許可項目,今後如再實施,將按違規行為處理,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四)各單位對清理後報市清理辦公室審定的行政許可項目和便民服務項目的工作流程按最簡化、最便捷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

時間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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