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通知

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實施保護的基礎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通知
  • 發文時間: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 發文單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對象:非物質文化保護
簡介,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領導,工作任務,工作要求,

簡介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實施保護的基礎工作。通過普查,對我市現在還在流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形態、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優秀作品、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進行調查、登記和建檔工作。按照省文化廳對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部署,為確保2008年順利通過文化部、省文化廳驗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領導

(一)建立赤水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朝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肖彥彬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洪啟後 市文體廣電局局長
傅佑紅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
傅樹湘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聯主席
廖曉波 市財政局局長
鄭慶元 市檔案局局長
成 員:陳 蘭 市文體廣電局副局長
陳 靜 市中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黃 煒 文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雷小容 金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胡 煜 復興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王大勇 大同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羅德芳 寶源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羅德康 丙安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江廷遠 兩河口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陳友平 旺隆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楊 寧 葫市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柳 林 元厚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孔德志 天台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趙淵珍 官渡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袁春濤 長期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李思維 長沙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周 勇 石堡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王中一 白雲鄉人大副主席
陳文敏 市文化館館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文化館,陳蘭兼任辦公室主任,陳文敏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由各鄉鎮辦文化服務中心主任和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二)建立赤水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評審委員會
主 任:洪啟後
副主任:傅佑紅 傅樹湘 鄭慶元
委 員:陳 蘭 陳文敏 袁 樵 范曉玲
何世燦 趙新益 梁雲星 蘇林富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也要建立工作領導小組,組建相應工作機構,紮實推進普查工作。

工作任務

按照《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手冊》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普查管理系統軟體》的規範要求,為確保全面完成普查工作,2007年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全面完成田野普查。全方位了解、掌握轄區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等情況。2007年10月底之前完成。
2、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檔案。基礎檔案要以項目為單位建立,內容必須包括調查報告、田野調查記錄、調查表格、錄音錄像圖片資料、蒐集的相關文字資料及實物登記冊等。2007年12月底之前完成。
3、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將基礎普查資料錄入《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普查管理系統軟體》,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2007年12月底之前完成。
4、完成普查項目統計清單。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目錄、重點搶救項目名單、分期保護項目名單、傳承單位及傳承人名單。
5、撰寫普查工作總結。內容包括普查工作的時間、地點、人員安排、經費保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分布、價值、現狀等。
6、上報普查資料。2007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各地要將普查資料以紙質和系統軟體兩種方式同時上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修改完善後報遵義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工作要求

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是發掘打造地域歷史文化品牌、保護優秀文化遺產的重要工作,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為此,各地各部門務必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目標和時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確保順利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
1、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自查,通過拉網式普查,提煉出有歷史文化價值、有影響力和保護傳承價值的項目清單,報經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同意後,按照有關要求,製作每一個項目的錄音、錄像、照片和文字資料,收集實物,完善紙質和電子文檔,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評審委員會評審。
2、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普查工作的指導,及時深入基層輔導,培訓基層工作人員;要及時組織專家評審,提出我市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建議案,報市人民政府公布;要積極做好向上銜接工作,邀請上級專家赴赤水指導工作,及時上報普查資料;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認真組織好重點項目具體工作。
3、執行資料標準化模式。文字資料一律用A4紙列印,錄音資料用MD和高保真話筒錄音並拷盤,錄像資料一律用數字攝像機攝製拷盤,照片一律用800萬像素數位照相機拍攝,每個項目照片8—10張並拷盤,拷盤一律使用DVD和優盤,實物儘可能保留原工藝、原狀態。
4、確保必要的經費投入。市財政負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須的業務和設備經費,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也要安排專門經費投入到本級普查工作中,確保按時完成全部工作任務。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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