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基督教神學救贖論術語)

贖罪(基督教神學救贖論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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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與神和好”。基督教神學救贖論術語。謂耶穌基督受難被釘十字架上,流血犧牲,以自身作為祭物獻予上帝,成為上帝和人類之間的中保,致使人類與上帝重新和合為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贖罪
  • 外文名:Atonement
  • 定義:信徒以某種方式排除人與上帝之間的障礙,以求上帝與人重新和好
  • 別名:與神和好
內容解讀,聖經記載,

內容解讀

指信徒以某種方式排除人與上帝之間的障礙,以求上帝與人重新和好。猶太教認為,世人的罪惡與上帝的聖潔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世人要想蒙神賜福,必須按照上帝規定的程式贖罪,即遵守摩西律法的各種誡命,並獻上種種祭物(利4:1-35)。猶太教設有贖罪日(猶太歷七月初十日),舉行特定的贖罪儀式(利16:1-34)。基督教認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獻身,是最偉大的救贖:“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贖罪原文是“遮蓋”的意思。聖經中贖罪的意義很廣,包括整個舊約祭祀的條例和新約中基督的救贖工作。人贖罪必須靠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須用無罪者的血遮蓋、洗淨人所犯的罪。在舊約,獻祭的人把手按在性畜的頭上,罪即歸在祭牲身上,由祭牲被殺獻祭,為他贖罪。在新約,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寶血能使一切信他的人得以贖罪。基督所付生命的代價,同時也為舊約時代那些曾以牛、羊等祭物之血替罪的人贖清了罪債。

聖經記載

1、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利1:4)
2、耶和華告訴以色列百姓不可吃血,“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17:11)
3、基督“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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