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聖經神學語詞)

贖罪(聖經神學語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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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作“與神和好”。謂耶穌基督受難被釘十字架上,流血犧牲,以自身作為祭物獻予上帝,成為上帝和人類之間的中保,致使人類與上帝重新和合為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贖罪
  • 外文名:Atonement
聖經神學語詞。指信徒以某種方式排除人與上帝之間的障礙,以求上帝與人重新和好。猶太教認為,世人的罪惡與上帝的聖潔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世人要想蒙神賜福,必須按照上帝規定的程式贖罪,即遵守摩西律法的各種誡命,並獻上種種祭物(利4:1-35)。猶太教設有贖罪日(猶太歷七月初十日),舉行特定的贖罪儀式(利16:1-34)。基督教認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獻身,是最偉大的救贖:“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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