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回權

贖回權是指PE在一定條件下要求目標企業或其股東按照投資額加上一定的溢價贖回PE持有的股權,即在目標企業的業績達不到期望值或在其他事先約定的情況下,PE有權要求退出的一種方式,旨在收回初期的投資成本,並獲得一定的溢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贖回權
  • 外文名:right of redemption
  • 解釋1:互惠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即隨時贖
  • 解釋2:借款人在償清抵押貸款後重新獲得
  • 要求:5個工作日內到達投資者的賬戶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的解釋為:贖回權 英語為:right of redemption互惠基金持有人的權利,即隨時贖回所投入資金的權利。贖回權是互惠基金的一大特徵。在美國贖回資金必須於5個工作日內到達投資者的賬戶。借款人在償清抵押貸款後重新獲得物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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