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受縣主管局委託,行使獸藥監管行政執法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權、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權。

賓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和業務範圍: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監督;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飼養、生產、經營、運輸、屠宰、儲存各環節的動物防疫監管;動物疫情處置、撲滅、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督、指導;負責縣、鄉動物防疫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鞏少設核檔煉糠等工作,以及鄉村獸醫隊伍及動物診療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診療許、動物防疫條件等相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防疫監督管理事務;對縣內有關剃辣欠單位、個人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院組關動物白地鍵茅防疫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測和管理;依法糾正並處理違腳民坑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堡采閥估規章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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