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是包頭市農牧局直屬單位,依法組織實施全市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及稽查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動物防疫監督並指導監督旗縣區動物產品安全監管工作;受市農牧業局委託,負責監管全市的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等;承辦全市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的培訓,並對執業行為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動物診療機構、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的執業行為監督管理等工作;對全市屠宰企業動物防疫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經鐵路、航空、水路及公路進出我市的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及檢疫監督;負責管理全市動物防疫證章照;負責監督管理動物產品標誌、標識、可追溯體系的建設;負責向從事動物養殖、屠宰環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法制宣傳、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