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縣主管局委託,行使獸藥監管行政執法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權、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權。
賓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和業務範圍: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監督;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飼養、生產、經營、運輸、屠宰、儲存各環節的動物防疫監管;動物疫情處置、撲滅、染疫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督、指導;負責縣、鄉動物防疫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等工作,以及鄉村獸醫隊伍及動物診療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診療許、動物防疫條件等相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防疫監督管理事務;對縣內有關單位、個人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關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測和管理;依法糾正並處理違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