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動物衛生監督總所

根據省人事廳《關於批准省植物保護總站、省動物防疫監督總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函》(粵人函〔2008〕1425號)、省編辦《印發廣東省農業廳(中共廣東省委農村工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辦〔2012〕164號)、《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省動物衛生監督總所(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定為行政類事業單位的函》(粵機編辦發〔2014〕86號)、省農業廳《關於印發廳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農〔2012〕282號)摘錄。

單位性質,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經費來源,內設機構及職責,

單位性質

行政類事業單位,正處級。

主要職責

負責全省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動物疫病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工作;承擔全省動物防疫證章、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事業編制31名,其中所長(主任)1名、副所長(副主任)2名。

經費來源

經費由省財政按規定撥付。

內設機構及職責

設綜合信息組、財務後勤組、防疫管理組、檢疫管理組、監督執法管理組、檢驗一組、檢驗二組等7個。
(一)綜合信息組:負責綜合協調服務,落實和督辦領導議定、批辦事項;負責維護和管理廣東動物衛生監督網、辦公網路系統,編輯和發布網路信息;負責公文處理、檔案管理、黨務、保密、會務主辦和對外宣傳;負責綜合性檔案材料的牽頭起草和審核把關;負責編輯印發有關簡訊、專刊。
(二)財務後勤組:負責財務、稅務、勞資、人事、醫療、保險、環衛、安全生產工作;編制單位部門預決算、各項會計報表,負責會計核算、會計監管、財務管理;負責項目資金、國有資產管理、事業性收費和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負責辦公物資採購和後勤保障工作。
(三)防疫管理組:負責起草並協助實施全省動物疫病防控、防疫體系建設規劃(計畫)、措施;負責動物防疫技術指導和科普宣傳,協助動物防疫物資採購工作;負責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參與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全省市、縣級獸醫實驗室考核工作;負責全省動物防疫相關報表的分析和上報工作。
(四)檢疫管理組:制定全省檢疫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組織做好全省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省動物檢疫證明、檢疫標誌的發放和管理;承擔全省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五)監督執法管理組:監督檢查全省動物防疫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負責糾正和處理違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負責全省畜禽標識、免疫檔案和動物診療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開展全省動物防疫監督執法工作的巡查和調查研究;負責檢疫監督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
(六)檢驗一組:負責全省重大家畜疫病的檢測診斷工作;負責家畜疫病檢測、診斷技術的培訓工作;開展家畜疫病檢測診斷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參與家畜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處置工作;參與省級種畜場的疫病抽樣監測工作。
(七)檢驗二組:負責全省重大家禽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檢測診斷工作;負責家禽疫病檢測、診斷技術的培訓工作;開展家禽疫病檢測診斷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參與家禽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處置工作;參與省級種禽場的疫病抽樣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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