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盤活

資產盤活是指通過綜合運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的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過程。通過摸清家底,分析資產的結構,查找不足和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從而不斷實現資產運作和資源配置的最最佳化。

擁有固定資產(商鋪、住宅、土地以及其他不動產)和金融資產(股票、債券、基金等)的企業和個人,通過創新金融手段讓資產由“死”變“活”,使固定資產轉換為現金。參與者不放棄資產使用權、股權等便可獲得短期資金融通。通過盤活資產可實現短期低成本融資,通過盤活資產進行再投資可獲得資產增值收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產盤活 
  • 類型:經濟術語
措施
摸清可供盤活資產的基本情況
進行盤活存量資產的運作,首先要對可供資源擁有總量,及其中每項資產的規模、所處地地租級差、規劃部門所作規劃用途、與企業目標造就的核心競爭能力的關聯程度、與之相對應的債務額、人員負擔等情況,進行認真調查,以便進行分析研究的可顧及各方面的因素。
對不同類型資產採取針對性盤活措施
(一)對自行開發利用可能性不大的資產,可即行轉讓獲得長期資金。
隨著轉制工作的推進,一部分企業轉制產生的剩餘資產,將由縣社統一管理使用,這些資產中有些是比較零星的,無法集中開發利用,有的有一定規模,但其所處位置,資產功用與企業現在和日後的發展目標顯然也無關聯,如果握在手中不作有效利用,不僅效益低,管理不善,還會進一步減弱資產的功用而造成市值降低,但對社會上當前需要使用這些資產的企業或個人,其效用就相對比較大,這些資產可用公開招標或拍賣的形式,即行轉讓,從而使企業獲得資金,投資於有發展前途的項目。
(二)對企業意在保有的優質資產,可暫以融資形式取得短期資金。
(三)調整優良資產的債務負擔,增加可融資額度
有一些資產隨著地區經濟形勢的發展,已明顯升值,並且有進一步增強的潛力,其原來有一定數量的債務負擔,與資產現在的市值己不相對應,但原來的資產歸屬和債務單位短期內也無力償還這些債務,對這部分資產,縣社可考慮籌集資金,歸還原貸款,使其解脫債務的羈絆,成為優質實物投資資本,或對資產重新評估根據市值再行融資,增強可融資額度。
(四)通過協商處理債務,保全資產
有的資產個體債務負擔沉重,嚴格意議上己不是企業的囊中之物,按原來的資產管理體制,這些資產的歸屬企業已無力保全這些資產,現在經過改革,縣社在資產管理上是一區一社,一級所有一體化管理的格局,對有問題資產的處理能力明顯加強,同時債權人不大可能直接使用這些資產。要變現這些資產,操作上牽涉一系列棘手的實際問題。對這類資產要進行逐個分析,如果某個資產對企業的日後發展目標具有明顯效用的,可考慮籌集資金與債權人協商,以債權作一定比例折扣的方式清理債務保全資產。特別是對具有升值潛力的資產,更應抓住時機及早協商處理為宜。
投入資本增量要重視管理增量和技術增量
我們把閒置的零星的與企業核心競爭能力相關性不大的資產出售變現,用於償還債務、支付減員補償金等,對另一種優質資產,如隨著地區經濟形勢的發展具有明顯的升值潛力,且與企業日後發展目標有相關性的資產,投入必要的增量資本,償還數額不大的抵押貸款,把優質資產從債務的羈絆中解放出來,使其成為對企業發展更具效用的優質增量資本,或對戰略發展的目標企業(項目)注入增量資本,同時匹配新的管理要素和技術要素,使其規模得到擴大,資本收益率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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