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清點

資產清點指清算組對公司各項資產和債權進行的盤點核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產清點
  • 範圍:各項資產和債權
  • 性質:盤點核查工作
  • 特點:列舉參加清點人員,由清點人簽字
資產清點主要內容,資產清點的特點,

資產清點主要內容

在我國股份制試點企業,資產清點主要是對以下資產和債權進行盤點核實:
(1)現金。在清算組接管公司資產和財務會計資料時,要根據現金日記帳的結餘數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如有不符,則需查明原因並更正差錯,然後辦理交接手續。公司內部各部門支取的備用金、周轉金不能作為庫存現金處理。現金清點包括對人民幣和外匯兌換券進行清點。
(2)銀行存款。首先了解公司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名稱、存款種類,再以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有差錯,應在會計交接前予以更正。未達帳項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將銀行存款的帳面餘額與銀行對帳單餘額調節相符。
(3)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對公司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的清點。其中,外埠存款的清點應結合在途物資和庫存材料的清點進行,以了解資金去向。銀行匯票存款的清點應查明委託書存根聯累計結餘金額。銀行本票存款的清點應查明銀行退回的銀行本票申請書存根聯結餘的金額。在途貨幣資金的清點應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核對。
(4)應收票據。可以根據應收票據登記簿記錄的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累計得出。
(5)應收帳款。應收款項包括由於銷售商品、材料,供應勞務以及辦理工程結算中應收回的帳款等,因為這部分主金處在業務周轉狀態下,作為公司債權,應當結合庫存商品、材料以及在建工程等項目進行清點。
(6)壞帳準備。主要核實其結餘數。
(7)其他應收款。需要對應收帳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備用金、各種賠款、罰款,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加以累計,以確定公司債權。
(8)在途物資。按照實際成本清點核實公司採購時已付款但尚未抵達入庫的各種物資。採購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按規定應由買方支付的稅金和進口物資應支付的關稅以及購入燃料油所支付的燒油特別稅。
(9)庫存材料。按照實際成本計價,清點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備品備件、燃料、但裝物等實物。
(10)低值易耗品。按照實際成本,清點各種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實物。
(11)庫存商品。按實際成本清點庫存的外購商品、自製商品產品、自製半成品、存放在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等。
(12)委託加工物資。按照實際成本清點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資。
(13)待攤費用。主要核實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和長期待攤費用的餘額。
(14)投資。核實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如各種股票、債券、有價證券等投資項目。
(15)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清點實物。
(16)左廷工程。技工徑發生的實際支出清點資金和財產。
(17)無形資產。對計價入帳的專有技術及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商謄等無形資產進行清點。
(18)其他資產。包括待處理財產損益、固定資產清理和待攤的開辦費等資產。

資產清點的特點

清算組應對公司資產清點情況作出詳細記錄,並核實各項資產的產權歸屬,為下一步資產估價相處置作好準備。資產清點完畢,必須編制財產目錄。財產目錄應登記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存放地點、財產原始價值、已攤銷價值等,還要列舉參加清點的人員,由清點人簽字。對於財產的現有價值可以不在財產目錄中反映.待估價之後再分別填寫。財產清點要反覆核對帳單、卡片記錄和實物,對其中帳實不符部分要認真追查,對產權不明的財產可以先註明登記,然後再進行甄別,防止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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