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方法指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所採用的具體方法。清查方法正確與否,將直接影響清查的效果。在清查過程中對實物、現金、銀行存款和結算款項要分別採用不同的方法來進行。一般來說,財產清查的方法主要有:(1)按清查範圍分,有對一個單位所有財產進行徹底盤點、核對的全部清查和對部分財產進行的局部清查。(2)按清查的時間劃分,有按規定的時間對全部或部分財產進行的定期檢查和臨時進行的不定期檢查。(3) 按清查的對象分又有許多不同方法,如對固定資產、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等各項實物的清查,可通過實地盤點方式進行,通過點數、過稱等方法來確定實物的實存數量。對於大堆、笨重的材料物資,可以採用技術測定方法來確定其實存數量;對庫存現金的清查,也可以通過實地盤點來確定庫存現金實存數,並與帳存數相核對。進而,分別填制“實存帳存對比表”和“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對銀行存款的清查,可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同銀行對帳單相核對進行。如果經查實後,帳單不符屬於未達帳項造成的,可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時進行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產清查方法
- 方法種類:實地盤點法
- 對象:企業的各項財產物資
- 目的:查明財產清查對象的實有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