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縣文物管理所

資源縣文物管理所,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負責全縣境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三)負責全縣境內的文物徵集、收藏及展覽,文物鑑定、登編、修復、保護管理及其研究工作。
(四)負責全縣境內的文物調查及考古發掘工作。
(五)負責全縣境內的文物保護單位的向上推薦公布及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
(六)會同有關單位對轄區內涉及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遺址點、歷史文化遺蹟(包括古建築、當代有代表性建築、名人故居)、地下文物重點保護區(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區的建設項目,進行依法監管和前期調查、勘探。
(七)認真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2023年2月,資源縣文物管理所:總編制數為2名,其中:
(一)事業編制 1名。
(二)退休人員1名,其中離休人員0 名。
(三)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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