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勝區文物保護管理所是東勝區人民政府設立的負責文物保護與管理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在區文化局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在業務上接受上級文物保護管理部門和市文化局的業務指導,並指導鄉鎮文化站開展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職能:文物的保護與管理;文物的陳列與研究;文物宣傳和執法,配合公安部門打擊文物犯罪;利用文物資源發展旅遊
業務:接受上級文物保護管理部門和市文化局的業務指導,並指導鄉鎮文化站開展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
文物保護的範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勝區文物保護管理所
- 職能:文物的保護與管理;
- 業務:指導鄉鎮文化站開展文物保護
文物保護範圍,具體工作,
文物保護範圍
古建築、古遺址、古墓葬、古生物化石、古遺存,古窖藏等;具有文物價值的古代工藝品、古器物;具有愛國主義和革命教育意義的重要歷史人物(正面人物和反面人物)的舊居,活動場所;革命聖地、戰爭遺址、烈士墓園、重要歷史人物墓地等。含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新發現的屬於文物保護範圍的歷史文物和革命文物。
具體工作
1、堅決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
2、協調處理本轄區內文物工作方針與經濟建設之間的各種矛盾,保障文物工作健康發展;
3、對文物庫房中的文物進行規範管理、安全收藏;
4、協助考古發掘單位做好本轄區內調查和勘探;
5、負責做好本轄區的文物保護的“四有”(有保護範圍、有保護標誌、有記錄檔案和有保管機構)工作,建立有效的文物保護網路;
6、積極推進本轄區內的文物工作法制建設,嚴厲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正確引導和規範民間收藏文物的健康發展和文物的合理流通;
7、負責徵收流散文物、追收流失文物;
8、充分發揮館藏文物的作用,通過舉辦展覽、科學研究等活動,加強對外文化交流,促進愛國主義教育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