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文物管理所是事業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山市文物管理所
- 性質:財政全額撥款單位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文物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違法、文物犯罪案件。
2.負責文物資源普查、徵集、管理和保護工作,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及文物建築修繕及與之相關的工作。
3.做好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定期開展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活動。
人員編制
2021年底合山市文物管理所在職人員編制總數為6人,實有在職6人,實有離休0人,實有退休1人。具體情況如下:
事業編制6人,編內實有在職人員6人,編外實有人數0人,實有退休人員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