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書將新制度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博弈論及信息經濟學等現代經濟學前沿理論相結合,構建了一個關於公共資源利用績效分析的“資源特性一制度安排一行為特徵一經濟績效”的理論分析框架(RICP理論模型),並將其套用於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的實證分析中。
基本介紹
內容提要,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提要
海洋漁業資源是典型的公共資源。公共資源與產權明確界定的專有資源,在開發利用實踐中表現出明顯的績效差異。公共資源通常面臨過度使用、退化、衰竭等“公地悲劇”。自1968年加雷特·哈丁首次提出“公地悲劇”的概念和問題以來,無論是理論界還是政府管理界都對公共資源的利用和管理十分重視。但由於公共資源的非排他性、競爭性和外部性等特性,對資源使用者形成了規避責任、搭便車等機會主義的強烈誘惑,使資源的過度開發成為常態。
“公地悲劇”表現出的普遍性和現實性,表明資源特性、制度安排與經濟績效之間存在內在的邏輯關係:資源特性決定製度安排的形式及選擇空間,具有不同物品特性的資源需要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不同的制度安排具有不同的激勵結構和約束功能,經濟行為主體將表現出不同的行為特徵;因而與不同資源特性相適應的制度安排具有不同的經濟績效,進而使不同特性的資源具有不同的開發利用績效,不同的制度安排可能限制、阻止、誘導、刺激、“公地悲劇”的發生。基於以上邏輯關係,本書將新制度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博弈論及信息經濟學等現代經濟學前沿理論相結合,構建了一個關於公共資源利用績效分析的“資源特性一制度安排一行為特徵一經濟績效”的理論分析框架(RICP理論模型),並將其套用於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的實證分析中。
在對一些基本概念、假設做出界定後,依據RICP理論模型的內在邏輯鏈條,展開了研究工作。考察了海洋漁業資源具有的非排他性、競爭性(可減少性)、負外部性和不確定性等特性;考察了海洋漁業資源面臨的“公地悲劇”困境,並分別以公地悲劇模型、囚犯困境模型和集體行動邏輯模型三種理論模型對“公地悲劇”的內在機理進行了理論解說;分析了海洋漁業資源特性的具體表現,並揭示出這些特性所蘊含的制度意義及對制度形成和選擇可能造成的影響;比較了不同漁業資源制度安排的激勵結構、約束功能、交易成本、優勢和劣勢;分析了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經濟行為主體的行為特徵以及由此引起的資源制度績效差異。
在上述理論研究的基礎上,書中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的制度變遷和制度安排進行了實證分析。主要考察了我國海洋漁業制度的變遷歷程及路徑依賴,分析了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的制度需求與制度供給,剖析了我國主要海洋漁業資源制度如捕撈許可制度、捕撈限額制度、休漁制度的績效,並對我國海洋漁業資源制度的經濟績效給出了總體評價。通過研究得出的基本結論是,我國海洋漁業資源制度是不完全成功的,沒有實現控制過度捕撈、阻止漁業租金消散的目標。不成功的原因在於,在捕撈限額制度還沒有真正實施的情況下,捕撈許可制度和休漁制度存在著“捕魚競賽”的激勵結構,一方面激勵漁民在漁汛期為獲得儘可能多的份額而激烈競爭,另一方面又激勵漁民通過各種手段增強或擴大其捕撈生產能力,在休漁制度中,休漁結束後強大的捕撈壓力和“捕魚競賽”將使休漁效果蕩然無存。基於這種認識,書中提出改進我國海洋漁業績效的關鍵是改變制度的激勵結構。因此,制度創新的主要內容,首先是建立個人可轉讓配額制度(ITQs)。ITQs將政府與市場結合,可以從根本上改變漁業內部激勵結構,形成以最低成本、最少要素投入達到個人配額的新的激勵機制,從而可望使漁業資源衰退的局勢得以扭轉。其次,建立社區資源管理公司,實施分權管理。資源保護的長期利益通過與政府的資源保護契約加以保證,以前由政府管理的職能轉由公司管理。資源管理公司按標準的公司形式建立治理結構,從而形成對其成員即漁民的新的激勵結構,可望打破漁民的囚犯困境。本書同時認為,建立以ITQ制度為核心的產出控制制度為主體,以捕撈許可制度和休漁制度為輔助的制度結構是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管理制度的未來發展方向。
作者簡介
郭守前,男,博士,1961年2月出生於四川省郫縣。湛江海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經濟系主任、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1984年、1990年在四川農業大學分別獲得學士、碩士學位,2002年在華南農業大學獲管理學博士學位。曾獲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3項,其他省部級科技獎2項,主持和參加國家、省部級研究課題近20項。在專業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主要研究領域為:資源經濟、制度經濟、農業經濟、海洋經濟、公共資源管理等。
目錄
1 導論
1.1 問題及其研究意義
1.2 文獻綜述
1.3 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1.4 本書的結構
2 基本假設、概念和分析框架
2.1 基本假設
2.2 概念界定
2.3 分析框架:“資源特性-制度安排-行為特徵-經濟績效”
3 海洋漁業資源特性:基於公共物品理論的分析
3.1 公共物品理論
3.2 海洋漁業資源特性:公共資源
3.3 海洋漁業資源的困境:公地悲劇
3.4 小結
4 治理機制:海洋漁業資源特性的制度含義
4.1 外部性及其影響:責任規避與搭便車
4.2 不確定性及其影響:風險規避與過度利用
4.3 非排他性與產權
4.4 海洋漁業資源中的訂約
4.5 小結
5 行為績效:海洋漁業資源制度比較
6 實證分析:我國海洋漁業資源制度變遷與制度安排
7 組織與制度創新:海洋漁業資源制度的績效改進
8 結論與討論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