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充足性管制,銀行業常用術語, 又稱資本充足條件,既保持銀行正常營運和健康發展所必需的資本比率。
相關詞條
- 資本充足性管制
資本充足性管制,銀行業常用術語, 又稱資本充足條件,既保持銀行正常營運和健康發展所必需的資本比率。...
- 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徑,主要比率有資本對存款的比率、資本對負債的比率、資本對總資產的比率、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率等。2010年09月12日,由27個國家的銀行業監管...
- 銀行監督管理與資本充足性管制
《銀行監督管理與資本充足性管制》是1994年7月中國發展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江曙霞。...
- 資本充足性及償付能力監管
資本充足性及償付能力監管是保險監管的內容之一。保險監管機構要求保險人擁有的資本或剩餘資本超出其負債,即所謂的償付能力邊際。...
- 中國銀行業風險控制和資本充足性管制研究
本書從以全面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內部控制和以資本充足性管制為核心的外部監管兩個方面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理論和程式進行了系統研究。全書共分四篇十五章,即基礎篇、...
-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促進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
-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分為:總則、資本充足率計算和監管要求、資本定義、信用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市場風險加權資產計量、操作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商業銀行內部資...
- 銀行資本充足率
2010年巴塞爾協定,強化了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商業銀行總資本充足率仍保持8%不變。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將由4%上調到6%,同時計提2.5%的防護緩衝資本和不...
- 中國銀監會關於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
根據《第三版巴塞爾協定》確定的銀行資本和流動性監管新標準,在全面評估現行審慎監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礎上,提高資本充足率、槓桿率、流動性、貸款損失準備等監管標準,...
- 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試行)
(二) 利率風險敏感度為利率上升200個基點對銀行淨值的影響與資本淨額之比,指標值將在相關政策出台後根據風險監管實際需要另行制定。
- 資本約束與信貸擴張:兼論資本充足率監管的巨觀經濟效應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實施新資本協定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內部評級體系監管指引》等監管規章近年來,先後在《中國人民大學學報》(英文版)、...
- 巴塞爾協定
資本標準及資產風險兩個方面對銀行提出明確要求,從而解脫了監管當局勞而無獲或收穫甚微的尷尬;其次,監管重心從母國與東道國監管責權的分配轉移到對銀行資本充足性的...
- 新巴塞爾協定三大支柱
為保證最低資本要求的實現,《巴塞爾新資本協定》要求監管當局可以採用現場和非現場檢查等方法審核銀行的資本充足情況。在資本水平較低時,監管當局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
-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
在規範期內應遵從本辦法關於最低實收資本金、資本充足率等審慎性監管的規定。具體要求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行規定。第六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