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莫·溫達

溫達(?-1715),清代大臣。滿族。費莫氏。滿洲鑲黃旗人。自筆帖式授都察院都事。歷任員外郎御史給事中、兼佐領,兵部督捕理事官等職。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從征噶爾丹。歷任內閣學士戶部侍郎、議政大臣吏部侍郎、左都御史工部尚書。四十年曾重審雲南遊擊高鑒案。四十二年往貴州查處威寧總兵孟大志侵餉案。四十年授文華殿大學士,纂修《國史》、《政治典訓》、《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統志》、《明史》,並充總裁。五十三年退休,不久仍任大學士。五十四年卒。

基本介紹

  • 全名:費莫·溫達
  • 諡號:文簡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滿族
  • 逝世日期:1715年
人物生平,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康熙十九年(1680),任陝西道御史
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吏科給事中
康熙三十三年(1694),兼管佐領
康熙三十四年(1695)授兵部督捕理事官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親征噶爾丹,命溫達隨皇七子胤祜都統都爾瑪掌管鑲黃旗大營。
康熙三十六年(1697),被提拔為內閣學士
康熙三十八年(1699),任戶部侍郎
康熙四十年(1701),命赴山西陝西察驗驛馬,回京之後,授議政大臣。十一月,雲貴總督巴錫彈劾游擊高鑒審理刑獄不當,並提及提督李芳述徇隱私瞞,李芳述也彈劾巴錫沒有回覆咨文和沒有會稿題奏,有違成例。康熙帝命溫達前往審理。
康熙四十一年(1702)二月,調任吏部侍郎。溫達上奏高鑒罪應徒刑,巴錫貶官,李芳述罰俸。九月,擢左都御史
康熙四十二年(1703),受命前往貴州,審理威寧總兵孟大志侵餉案。
康熙四十三年(1704),升任工部尚書
康熙四十五年(1706),充經筵講官。十月,調吏部尚書
康熙四十六年(1707),授文華殿大學士,任纂修《三朝國史》、《政治典訓》、《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統志》、《明史》總裁官。
康熙五十年(1711),命八旗部院舉孝義,康熙帝下諭說:“孝為百行首。如大學士溫達,尚書穆和倫富寧安之孝,不光眾人所知,朕亦深知之也。”
康熙五十二年(1713),賜御製七言律詩,有“自少存心敦孝友”之句。
康熙五十三年(1714),致仕。康熙帝下諭溫達雖年老告退,尚自康健,仍任大學士。
康熙五十四年(1715)四月,溫達生病,康熙帝派遣太醫診視,賜藥餌。五月,去世,命皇子及大臣二員、侍衛二十員奠茶酒,賜祭葬,謚文簡

人物評價

清史稿》:玉書(張玉書)等遭際承平,致位宰相。或以文學進,或以功能著,或以節操用,皆循循乎矩度。即朝旨所褒許,於玉書則曰“小心”,於天馥(李天馥)則曰“勤慎”,英(張英)曰“忠純”,琠(吳琠)曰“寬厚”,廷敬(陳廷敬)曰“清勤”,溫達“孝”,永藻(蕭永藻)“廉”,嵩祝“老成”,頊齡(王頊齡)“安靜”。諸臣之行詣顯,世運之敦龐亦可見矣。
康熙帝:①卿耆舊老臣,才品素著。自簡任機務以來,恪慎和平,實心盡職,勤勞歲久,倚毘正殷。②溫達久任機務,寬厚簡靜,懋著勤勞,予告之後,朕眷注猶殷,仍起辦事,正期長享遐齡,以承寵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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