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在1997.03.17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7年03月17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3月17日
- 頒布單位:貴陽市人民政府
《貴陽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在1997.03.17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
《貴陽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在1997.03.17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用字管理,促進社會用字的規範化、標準化,使漢字、漢語拼音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對外開放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
實施辦法 (2005年8月31日貴陽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二條 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本市各少數民族依據法律的規定,享有學習、使用、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語言文字工作部門...
《太原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於2003年6月24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12月30日太原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改,現予發布。具體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用字管理,糾正社會用字混亂現象,促進社會用字規範化、標準化,更好地為經濟...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維護城市秩序,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貴州省貴陽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國法函[2001]134號文)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市區範圍內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應當遵守本辦法。前...
頒布單位 貴陽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文化市場管理,繁榮社會文化事業,豐富民眾文化生活,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為我市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文化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文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
《齊哈爾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是由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於1996年4月15日發布的一個辦法條例,主要涉及規範社會用字等內容。檔案內容 經市政府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第一百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用字管理,維護國家文字的統一,促進漢字使用的...
《寧波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辦法》是寧波市人民政府為加強社會用字管理,促進規範化、標準化,使漢字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制定的辦法。發文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文 號:甬政[1995]9號 發布日期:1995-6-5 執行日期:1995-7-1 失效日期:2001-2-8 *註:本篇法規已被《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
《玉溪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辦法》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針對通知中的主要矛盾給出了解決辦法。檔案信息 文 號: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4號]發布日期:2006-8-31 《玉溪市社會用字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8月31日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王躍簽署,現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二OO六年...
《烏魯木齊市社會用字管理辦法》在1999.04.19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頒布。經1999年4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烏魯木齊市社會用字的規範化、標準化管理,促進各民族語言文字的共同繁榮和發展,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漢語言文字使用管理暫行...
辦法全文 貴陽市綜合行政執法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高執法效能和服務水平,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綜合行政執法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
《昌都市藏文社會用字管理辦法》經2017年度市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17年4月13日公布,共十二條,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 昌都市藏文社會用字管理辦法 《昌都市藏文社會用字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度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4月13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
第十三條 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辦事,遵守紀律,具備必要的檔案專業知識,取得崗位資格證書。頒發崗位資格證書的辦法由貴陽市檔案管理部門制定。第三章 檔案的管理 第十四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在職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材料,必須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