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建立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工作方案

《貴陽市建立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工作方案》已經貴陽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建立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17日
  • 發布單位:貴陽市人民政府
  • 文 號:築府發〔2021〕12號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貴州省委、貴陽市委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的安排部署,發揮政府與法院各自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建立尋求破產案件妥善處理的信息共享、動作協同,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實現政府與法院優勢互補,良性循環的機制(簡稱府院聯動機制),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強省會”五年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法治貴陽建設為引領,以增強人民民眾幸福感和獲得感為出發點,以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需求為導向,建立健全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以高效優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強省會”五年行動。
二、主要原則
(一)依法依規,有機銜接。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立足部門職能作用,推動府院在公平正義法治軌道上有機銜接、破解難題、促進發展,形成良法善治、共治多贏的“疊加效應”。
(二)整合資源,協同聯動。樹立辯證思維和全局觀念,統籌行政資源、司法資源、社會資源,堅持上下聯動、部門協同、整體協調,加快形成多方參與、多元共治、多點聯動、系統完備的府院聯動工作新格局。
(三)高效暢通,提升效能。深入推進府院同業聯辦、力量聯合、數據聯通、風險聯控、社會聯治,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提高服務質效,加快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高效化司法。
(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市場主體。把體現民眾利益、反映民眾訴求、維護民眾權益、增進民眾福祉貫穿府院聯動工作全過程,努力實現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相統一;立足服務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活市場主體活力和內生動力,為貴陽貴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貢獻。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健全破產府院聯動機制
協同推進企業破產處置,進一步完善企業市場化幫扶、救治和退出機制,按照政府主導風險管控與事務協調、法院主導司法程式的協作模式,統籌解決辦理破產中涉及的產權瑕疵、資產處置、資金支持、逃廢債懲處及維護社會穩定等重點難點問題,提高市場重組、出清的質量和效率,促進市場主體優勝劣汰和資源最佳化配置,有效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二)同向發力提升執行契約效率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加快構建多元參與、協同聯動的“1+N”府院聯動解紛工作平台體系,合力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切實降低萬人成訟率。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力度,協作查找、處置財產線索,打擊逃避執行、轉移財產等行為,切實維護法院生效裁判權威、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合力破解執行難題。激發聯動主體創新創造活力,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大格局,共同推動府院聯動走深走遠走實。法院數據共享到政府相關部門,更好地為市場主體服務,推動營商環境建設。
(三)公正高效保護市場主體權益
堅持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地位平等、權利保護平等和發展機會平等原則,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意思自治,維護契約正義。依法加強股東權利保護,促進公司治理規範化。協力推動產權保護、市場秩序、民眾生活等領域的最佳化提升。更好發揮行政機關的組織優勢和司法機關的專業優勢,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疊加、效率提高,讓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四、機制保障
(一)建立組織協調機制
1.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府院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揮協調。府院聯動機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職盡責,抓好總體部署、統籌協調、工作保障。
2.分項明確職責。以本實施方案為統領,各工作組按照該方案要求儘快制定出台配套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及部門職責等具體內容。
3.壓緊壓實責任。各聯動單位建立“一把手”負責制,主要領導親自安排部署任務,親自調度會議,明確專班專人,層層壓實責任,分解細化任務,確保府院聯動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二)建立常態運行機制
1.實行協調會商制度。針對重點案件、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矛盾,及其他需要及時研究協調處理的問題,由提出問題的單位提請召集專題協調會,協商制定具體化解方案,提高破解難題的針對性、時效性。
2.注重日常溝通聯絡。加強相關職能部門與司法機關的直接對接,開展日常聯絡和溝通協調,定期研商具體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三)建立督導落實機制
府院聯動機制協調會議對研究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應製作會議備忘錄或會議紀要,並抄送有關單位。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落實,將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確保相關工作無縫對接、落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聯動單位要提高對建立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重要意義的認識,凝聚合力、精準有效協調化解發展中的現實問題、重大風險、突出矛盾,切實增進府院與人民民眾的密切聯繫,讓人民民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確保工作實效
府院聯動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加強對會議紀要及備忘錄記載事項的跟蹤落實,有關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及時報告府院聯動機制領導小組,並通報各成員單位。對分管不負責、歸口不辦理、拖拉搪塞導致出現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宣傳引導
各聯動單位加強對府院聯動機制創新實踐的宣傳報導,通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媒介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興媒體,廣泛宣傳全市推進府院聯動機制建設的做法和成效,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問題靠法的濃厚社會氛圍。

解讀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貴州經濟社會發展增速較快。貴陽作為省會城市,為貴州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同黨中央、國務院、貴州省委、貴州省政府的要求相比,同市場主體對政府的期待相比,同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需求相比,還存在差距。為了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順市場秩序,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大法院裁判執行力度,暢通企業破產退出機制,公平高效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為市場主體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貴州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6月24日印發《關於建立企業破產處置府院聯動機制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通知》等相關要求,起草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工作任務、機制保障、工作要求等5個方面,另含1個附屬檔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方案》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法治貴陽建設為引領,以增強人民民眾幸福感和獲得感為出發點,以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需求為導向,建立健全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以高效優質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強省會”五年行動。
(二)主要原則。《工作方案》的主要原則包括依法依規,有機銜接;整合資源,協同聯動;高效暢通,提升效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市場主體。
(三)工作任務。該部分為方案的重點內容,明確了府院聯動的具體任務,包括建立健全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同向發力提升執行契約效率、公正高效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等三個方面。
(四)機制保障。包括建立強化組織領導、分項明確職責、壓緊壓實責任的組織協調機制;建立協調會商、注重日常溝通的常態運行機制;建立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的督導落實機制。
(五)工作要求。《工作方案》還明確了工作要求,包括提高思想認識、確保工作實效、加強宣傳引導等三個方面。
此外,根據各單位、各部門職能職責,結合貴陽市工作實際,擬定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長掛帥,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與組成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府院聯動機制相關工作,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有關重大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保護中小投資者”工作組、“執行契約”工作組、“辦理破產”工作組。
三、要點解讀
(一)推進企業破產處置協同化
《工作方案》立足於破產案件涉及面廣、影響重大,衍生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疑難複雜的特點,提出按照政府主導風險管控與事務協調、法院主導司法程式的協作模式,由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領導多部門成立“辦理破產”工作組,合力解決破產企業處置中遇到的產權瑕疵、資產處置、資金支持、打擊逃廢債及維護社會穩定等疑難複雜問題,為加快“殭屍企業”出清,進一步提升和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合力推動破解執行難題
執行難問題關係到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終實現,關係到司法的公信力。《工作方案》指出要同向發力提升執行契約效率,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力度,協作查找、處置財產線索,打擊逃避執行、轉移財產等行為,切實維護法院生效裁判權威、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工作方案》明確設立“執行契約”工作組,為工作推進過程中的出現的問題提供解決渠道,切實解決以往工作中查人找物難、失信聯合懲戒難問題,全力破解執行難題,共畫法治貴陽“同心圓”。
(三)共同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工作方案》強調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意思自治,依法加強股東權利保護,協力推動產權保護、市場秩序、民眾生活等領域的最佳化提升。全面加強法院與市委政法委、市司法行政機構、市金融辦、工信局、工商聯、金融監管機構等多部門的工作協調,聯合成立“保護中小投資者”工作組,進一步建立涉企糾紛仲裁、行業調解多元化解機制,形成保護中小投資者多方合力。
(四)建立機制保障府院聯動工作落地落實
《工作方案》通過組織協調機制,強化領導者統籌指揮協調責任,明確各組各單位具體職責內容,由各單位“一把手”親自部署調度,層層壓實責任。通過建立“重點協調會商、日常溝通聯絡”的常態運行機制,在提高解決問題的針對性、時效性的同時,保障府院聯動賦能常態化;通過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的督導落實機制,確保各項工作無縫對接、落實到位。以完善的工作機制保障府院聯動工作落到實處,凝心聚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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