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區發展和改革局

貴陽市南明區發展和改革局

貴陽市南明區發展和改革局是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南明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經協大廈19樓
  • 所屬部門: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胡亞英(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獎信息,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區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交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參與組織重要經濟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負責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區域經濟協作。
(三)參與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資金投向的相關政策措施及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會同財政部門安排區級統籌、自籌等財政性建設資金和項目,組織協調和申報國家、省、市的各項專項資金;按程式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和申報;協調區屬投融資公司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參與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監督重點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情況和實施情況。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指導、規劃、綜合協調全區經濟和各類產業的發展;負責協調全區經濟和各類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參與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等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及省、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區域經濟協作和城鎮化發展的統籌協調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協調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工作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研究、擬訂全區發展循環經濟的工作重點,提出具體政策措施,參與組織循環經濟項目,配合開展項目的申報、審批和實施過程中的宣傳、指導、檢查、監督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區各鄉、社區服務中心,各部門、各行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工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重點產業專項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調整建議。
(十)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以及紀律檢查、仲裁機構委託的各種刑事、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中財產的價格鑑證工作。
(十二)監督和管理價格政策的執行,參與擬訂和調整由區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及國家機關收費和事業性收費標準;負責價格預測、監測和監審;指導、協調行業價格,開展價格信息、成本調查、審核服務;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制定和落實全區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
(十四)牽頭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做好許可權範圍內的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職能調整。
1.將區發展改革局承擔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劃入區自然資源局。
2.將區發展改革局承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劃入市生態環境局南明分局。
3.將區發展改革局承擔的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4.將區發展改革局承擔的重大項目稽查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5.將區發展改革局承擔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有關職責劃入區市場監管局。
6.將區發展改革局承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劃入區醫保局。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中央、省、市定價目錄的貫徹執行。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中央、省、市制定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違法行為進行檢查,負責監督檢查明碼標價的執行情況。
2.與涉及能源各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
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研究制定綜合性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綜合性能源發展和改革涉及的有關重大問題;統籌綜合性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煤電油氣運等要素運行的統籌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統籌協調經濟運行與能源市場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電力生產環節的綜合性協調工作,參與擬訂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風能、光能、核能、抽水蓄能等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銜接市能源主管部門的綜合性業務,協調分轉由區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承擔的專業性能源管理業務工作。負責按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能源重大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煤炭專業性能源的行業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煤炭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銜接市能源主管部門有關煤炭管理業務。負責全區工業領域電力設施建設協調工作;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發展規劃,落實國家電力相關政策措施;編制工業年度用電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大用戶直供電提供協調服務;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熱價格制定和電力運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城鎮天然氣利用等專業性能源的行業管理,依法監督指導行業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城鎮天然氣利用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區商務局負責成品油等專業性能源及汽車加油站、加氣站、燃料加注站規劃建設的行業管理,依法監督指導行業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行業管理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區水務局負責全區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和農村水電行業管理,依法監督指導行業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行業管理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和農業生物質行業管理,依法監督指導行業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行業管理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鎮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等生物質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依法監督指導行業管理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行業管理領域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事務,確保其工作正常運轉,負責起草本單位綜合性文稿;收集處理各類信息、工作動態。承擔文電、檔案、機要、保密、會務、信訪、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公產管理及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組織建設、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宣傳、教育培訓。負責本系統單位黨建、統戰、工、青、婦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服務。負責統籌本系統業務範圍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二)發展改革綜合科。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政策建議;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銜接平衡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協調衛生和健康、科學技術、教育、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民政、群團、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分析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季度、半年、年度報告;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報;提出全區促進經濟成長、結構調整、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經濟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協調各鄉、社區服務中心經濟的發展計畫工作;參與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牽頭做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工作;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做好許可權範圍內的糧食和儲備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量、結構、資金來源的相關政策措施和建議,銜接平衡各種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會同有關部門安排區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及國家、省和市預算內專項資金;研究提出有關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監督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指導監督政策性金融使用方向,協調政府部門各投融資公司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綜合分析對外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負責上報外商投資重點項目;負責上報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國際商業貸款項目;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建設項目管理科。承擔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的審批、備案、核准等前期手續辦理;協調、跟蹤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的招標投標情況和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促進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按設計要求竣工投產;負責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的後評估工作。組織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獲上級資金支持的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的跟蹤管理工作;做好基礎設施及社會發展項目的網上審批、監管系統及營商環境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綜合分析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產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規劃重大產業基地和重大產業項目布局;協調新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參與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研究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等的發展規劃和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救災防災和石漠化綜合防治工作。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解決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監測和分析三產發展狀況。承擔產業項目的審批、備案、核准等前期手續辦理;協調、跟蹤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情況和實施情況,協調解決產業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促進產業項目按設計要求竣工投產;負責產業項目的後評估工作;組織產業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獲上級資金支持的產業項目跟蹤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項目管理方面的制度;做好產業項目的網上審批、監管系統及營商環境工作。
(六)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負責節能工作的宣傳、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等工作。承擔資源和環境項目的審批、備案、核准等前期手續辦理;協調、跟蹤資源和環境項目的招標投標情況和實施情況,協調解決資源和環境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促進資源和環境項目按設計要求竣工投產;負責資源和環境項目的後評估工作;組織資源、環境項目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獲上級資金支持的資源、環境項目跟蹤管理工作;做好資源和環境項目的網上審批、監管系統及營商環境工作。對接能源相關工作。
(七)物價科。負責商品價格信息採集和報送;指導、協調行業價格,開展價格信息、成本調查、審核服務;負責政府定價目錄內商品價格的管理;配合省、市推行階梯式水、電、氣價格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的政策和法規,負責政府定價目錄內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的管理。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和法規,參與審核行政性收費項目,會同財政部門審核行政性收費標準,審批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管理教育收費,承擔教育行政部門行政性收費及服務價格監管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清費、治亂、減負工作。按照定價目錄、價格聽證目錄和價格成本監審目錄規定開展價格成本監審、價格聽證和定價工作;承擔涉案物品的價格鑑證工作。

現任領導

胡亞英

獲獎信息

2018年1月獲得貴州省2015-2017年度全省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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