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區農業農村局

貴陽市南明區農業農村局

貴陽市南明區農業農村局(南明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南明區生態移民局)是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南明區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南明區興隆街37號2樓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扶貧開發、生態移民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參與提出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以及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的建議。參與城市“菜籃子”建設工作。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二)統籌推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鄉村治理、農村人居環境等農村融合發展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結構,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和漁業安全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組織開展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地方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疫情撲滅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搬遷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項目庫建設。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幹部培訓。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扶貧開發、生態移民統計監測、動態分析、成果宣傳、經驗交流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負責組織協調聯繫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與合作工作。
(十四)提出脫貧攻堅工作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脫貧攻堅資金分配、監督管理、檢查驗收和績效考核。指導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定點幫扶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工作。
(十五)協調指導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安置及後續扶持發展工作。組織擬訂有關政策及實施意見,對政策貫徹執行情況及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民搬遷規劃編制、對象認定、資金計畫的上報下達。
(十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全區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重大決策事項、督辦事項、領導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實;承擔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機要、保密、政務公開、行政效能建設、國有資產管理、文書檔案、後勤保障、軍民融合等工作;配合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局系統消防安全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統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目標檢查考核、專項檢查、聯合檢查、巡視審計整改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查、備案。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年度考核、勞動工資、津貼補貼、職稱評審、社會保險、人事檔案及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統籌指導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評優表彰工作;承擔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黨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發展工作;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抓好意識形態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工作;協調工青婦等組織的工作;指導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統戰、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農業農村、扶貧、生態移民宣傳工作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圍繞工作重點和中心任務組織專題宣傳報導;承擔新聞發布、對外宣傳、信息審查工作;指導入口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新媒體建設、區長熱線、扶貧專線相關工作;負責輿情監督、典型經驗總結推廣工作;統籌農業農村、扶貧、生態移民志編撰工作;指導、組織、開展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開展農業法制建設、依法行政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和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報備案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聯繫法律顧問和處理信訪維穩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發展的財政政策、資金管理政策和項目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組織開展預算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財務管理、財務會計制度建設和資金(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固定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提出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農業產業化經營與發展、農墾企業和農墾經濟發展;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三變”、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農村改革工作;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農墾經濟發展的政策制定。
(二)農業經濟綜合管理科。制定農業農村、扶貧開發、生態移民發展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建議、項目規劃建議;開展項目儲備、申報、備案審查;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農業園區、農業壩區建設工作;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配合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負責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參與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統籌大數據發展套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城市“菜籃子”相關工作;承擔農業品牌建設、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農業涉外事務、農業展會服務、招商引資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做好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相關工作;起草種植業、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農業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以及行業抗災救災工作;對肥料、農藥的生產、經營及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建議;指導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農機安全監理、農機生產作業安全工作;組織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調查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設施農業管理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三)農村社會事務科。統籌協調農村經濟運行和鄉村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提出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組織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開展家庭農場建設工作;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配合制訂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政策措施;推動農業科技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統籌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訓、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訓、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全員培訓;承擔外來物種管理工作;起草畜牧業、飼料業、漁業和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負責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行業抗災救災工作;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產品養殖,漁業安全生產,維護轄區水域漁業權益;起草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規劃;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和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工作;承擔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有關工作。
(四)扶貧開發與生態移民科。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脫貧攻堅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動態調整、重大事項統籌協調工作;承擔脫貧攻堅統計和監測工作;指導扶貧信息化、扶貧雲開發使用、扶貧檔案建設和貧困人口退出工作;落實行業扶貧政策、貧困退出後續扶持政策,建立扶貧項目利益聯結機制;負責扶貧資金報賬管理;指導扶貧項目備案管理、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貧困村涉農資金整合,信貸扶貧項目,小額到戶貸款;統籌協調基礎設施、危房改造、健康扶貧、兜底保障、公共服務均等化等行業扶貧,產業扶貧、旅遊扶貧、“三變”改革、光伏扶貧、生態扶貧等專項扶貧,以及貧困村衛生、社保等公共服務配套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接收、管理各種社會扶貧捐贈;負責組織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定點扶貧工作;組織、動員非公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統籌做好區外幫扶協調聯絡、幹部幫扶管理、扶貧社團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對外幫扶協調聯絡、幹部幫扶管理、扶貧社團工作。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搬遷安置的協調;開展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及移民安置後續收尾、結算等工作;承擔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的編制、管理,新建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的調查、登記、初步核定、上報,後期扶持政策實施及項目資金的督促檢查和績效評價,後期扶持信息系統運用、統計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年度預算的編制、分配和下達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移民搬遷有關工作;開展易地扶貧搬遷移民、鄉村振興生態宜居移民、自然保護地移民和地質災害移民實施方案的編制,跟蹤監督管理工程項目實施進度、工程質量、投資執行情況、竣工驗收等工作;承擔生態移民綜合統計工作和易地扶貧搬遷後續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指導易地扶貧搬遷移民安置點基本公共社會服務配套建設、就業培訓和遷出地資源盤活處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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