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鄉(鎮)村人口計畫管理暫行辦法》在1990.06.14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鄉(鎮)村人口計畫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0年06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6月14日
- 頒布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貴州省鄉(鎮)村人口計畫管理暫行辦法》在1990.06.14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
《貴州省鄉(鎮)村人口計畫管理暫行辦法》在1990.06.14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第一條 根據《貴州省計畫生育試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鄉(鎮)村人口計畫指...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已於2021年9月29日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貴州省《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在1994.08.22由貴州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村莊和集鎮的規劃設計管理,改善村莊和集鎮的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條件,促進村莊和集鎮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村莊...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貴州省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離開戶籍所在地或現...
貴陽市暫住人口管理辦法 (1995年4月26日貴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5年8月1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1995年8月25日公布施行 根據1997年9月29日貴州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貴州省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第一條根據《貴州省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
1、,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各項規範性檔案及制度、措施、辦法。2、負責對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督查、調查研究和考核評估。總結宣傳推廣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先進典型和經驗。
關於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的暫行規定》、中共貴州省紀委、貴州省監察廳《關於共產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違犯計畫生育法規政策行為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2009年9月25日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一、將第一條中的“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為在我省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富民興黔步伐提供良好的人口環境”修改為“為了統籌解決人口...
1987年7月16日貴州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的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公安廳關於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黔府發〔2009〕24號)第一條規定:“凡本省籍農業人口在我省城市、城鎮有相對固定工作(務工、經商)和相對固定住所(公有住房、集體住房、私有住房、租賃房屋以及其他房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依法申請辦理暫住證的,在暫住證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並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居住證的相應權益,其居住期限連續計算。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1月15日公布的《貴陽市居住證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戶籍所在地,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以生育為目的異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齡人員(以下簡稱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
(七)支持、鼓勵和指導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社區和用工單位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協會組織,開展計畫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八)法律、法規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九條 已婚流動人口應當按照《辦法》的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