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貴州省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2001-06-19。

【發布單位】82202
【發布文號】省政府令第54號
【發布日期】2001-06-19
【生效日期】2001-08-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貴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54號)
《貴州省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4月29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長 石秀詩
2001年6月19日
貴州省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第一條根據《貴州省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的制度,並明確一名負責人主管計畫生育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計畫生育部門的組織建設,充實計畫生育工作隊伍,健全縣級以下計畫生育服務網路。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按規定配備計畫生育專職幹部;村(居)民委員會應有專職計畫生育工作人員。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把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隨財政收入的增長增加對計畫生育事業的投入。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實行綜合治理。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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