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

根據《省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調整整合工作實施方案》,設立貴州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副廳級),為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機構,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歸口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
  • 地點:貴州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編制和領導,

職責調整

不再保留省人民政府駐重慶、廈門、寧波辦事處,將其承擔的職責劃入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調整後,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負責華東、華中、海西地區及其輻射區域的聯絡工作,併兼顧台灣地區的相關聯絡工作。

主要職責

(一)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心任務,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強與負責區域黨委、政府的聯繫溝通,做好專題調研和信息工作,及時準確向省委、省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提供負責區域經濟建設、科技發展、商務活動、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信息。
(二)負責省領導和省有關部門領導到駐地開展公務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市(州)領導以及重要團組或人員到駐地開展公務活動的聯絡接洽工作。
(三)負責協助省有關部門完成區域內的招商引資工作任務;為省有關部門在負責區域開展的重大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牽線搭橋,受省有關部門和市(州)委託,對招商項目進行跟蹤服務;加強與負責區域有關部門、企業和人士的聯繫,積極為貴州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經驗,提供相關服務。
(四)充分發揮“視窗”作用,做好對外宣傳工作,向駐地社會各界宣傳貴州經濟社會、民族文化、風土人情、旅遊景觀、氣候生態、投資環境、優惠政策等情況,推介“多彩貴州”,擴大貴州影響,提高貴州知名度。
(五)強化黨組織建設、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為我省基層組織、社會組織和民眾在駐地活動提供相關服務;協助流入地黨組織做好負責區域內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六)受省有關部門委託,協助做好我省勞務輸出工作,調研、收集負責區域勞動用工情況,及時準確向省有關部門提供駐地用工信息;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我省勞務輸出的組織、聯絡和服務工作,為貴州籍勞務人員在駐地就業牽線搭橋;協助做好省內在駐地就業上崗勞務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維權等工作;負責所屬國有資產管理。
(七)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指導下,加強與駐地人口計生部門的聯繫,協調、配合駐地做好貴州籍勞務人員的計畫生育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政策諮詢服務。
(八)負責做好對口幫扶城市對我省有關市(州)幫扶、協作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
(九)負責協調、指導市(州)政府在負責區域內設立的辦事機構的工作,幫助其疏通、對接與駐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聯繫;負責對駐地及聯繫區域貴州商會的政治引導和業務指導。
(十)辦理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內設5個正處級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辦事處文電、檔案、機要、保密、財務、計生、綜合協調、後勤行政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接待服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我省人員在駐地的相關突發事件。
(二)業務處。
加強與負責區域省、市和地區的經濟合作、招商引資以及引進科學技術、人才、設備和先進經驗等方面的工作聯繫;收集、整理、編輯、傳遞各類信息,開展專題調研,為省委、省政府和省有關部門提供全面、及時、準確、安全的信息服務;幫助省內企業協調解決在駐地工作中的困難;負責協助做好我省勞務輸出工作,收集勞務用工信息,及時準確報送省有關部門,為我省勞務輸出提供信息服務。
(三)黨群工作處。
負責辦事處及所屬工作處黨的建設、廉政建設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工、青、婦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根據國家、省和負責區域黨委、政府的有關要求,協調、配合省內各地黨組織做好我省在負責區域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配合駐地有關部門做好我省在負責區域的群團組織服務工作。
(四)廈門聯絡處(對外掛省人民政府駐廈門辦事處牌子)。
負責與駐地省、市黨政機關的黨務、政務聯繫工作;收集、整理、編輯和傳遞信息,開展專題調研;協助省、市(州)在駐地完成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協助省有關部門做好在駐地省、市開展的經濟合作、宣傳推介和勞務輸出等方面的聯絡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搞好我省參加“中國投資貿易洽談會”的組織、宣傳和接待服務工作;幫助駐地省內企業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負責省領導、省有關部門領導和市(州)領導以及重要團組或人員到駐地進行公務活動的聯絡和相關服務工作。
(五)寧波聯絡處(對外掛省人民政府駐寧波辦事處牌子)。
負責與駐地省、市黨政機關的黨務、政務聯繫工作;收集、整理、編輯和傳遞信息,開展專題調研;負責做好寧波市對我省有關市(州)幫扶、協作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協助省、市(州)在駐地完成招商引資工作任務,協助省有關部門做好在駐地省、市開展的經濟合作、宣傳推介和勞務輸出等方面的聯絡服務工作;幫助駐地省內企業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負責省領導、省有關部門領導和市(州)領導以及重要團組或人員到駐地進行公務活動的聯絡和相關服務工作。

編制和領導

省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行政編制5名(含紀檢監察編制),事業編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專職紀檢監察員1名,正副處長8名。辦事處事業編制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人員列入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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