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是關於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18年4月4日
  • 實施時間:2018年4月4日
  • 發布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黔府發〔2018〕10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切實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實行政策激勵、機制倒逼,促進全省磷化工生產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升級,從源頭削減磷石膏產生量,加大市場推廣力度,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磷化工產業綠色發展、轉型發展,為我省深入實施大生態戰略行動、加快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2018年,全面實施磷石膏“以用定產”,實現磷石膏產消平衡,爭取新增堆存量為零。2019年起,力爭實現磷石膏消大於產,且每年消納磷石膏量按照不低於10%的增速遞增,直至全省磷石膏堆存量全部消納完畢。到2020年,攻克一批不產生磷石膏的重大關鍵技術並儘快實現產業化,建成一批大規模、高附加值的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示範項目,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基本形成,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規模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實施“以用定產”。按照“誰排渣誰治理,誰利用誰受益”原則,將磷石膏產生企業消納磷石膏情況與磷酸等產品生產掛鈎,倒逼企業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加快綠色化升級改造步伐,確保全省磷石膏新增堆存量為零,並逐年消納已有存量。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督促指導轄區內磷石膏產生企業逐個制定磷石膏產生和消納計畫,確保磷石膏消納量大於新產生量,並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地區磷石膏產消平衡年度計畫。環境保護部門加強對磷石膏排放的日常監管,按年度組織核查,核查結果作為年終目標考核的依據。(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國資委)
  (二)嚴控傳統磷肥產能規模。進一步加強對磷化工生產企業的行業監管,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推動能耗、環保、質量、安全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的磷肥產能依法依規淘汰退出。結合工業綠色發展和化解過剩產能相關要求,嚴格審查傳統磷肥新建、技改項目,積極開發新型肥料產品,原則上不再新建或擴建肥料級濕法磷酸及配套的磷銨裝置。(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推動磷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編制我省磷化工產業轉型升級方案、磷化工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進一步最佳化磷化工產業發展路徑和布局。依託“千企改造”工程,在經濟可行、技術可靠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企業對傳統磷化工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綠色化改造升級,從源頭上減少磷石膏產生。開展濕法磷酸工藝技術流程再造,積極推廣使用二水-半水法、半水-二水法等先進工藝,提高磷石膏整體品質。鼓勵磷石膏產生企業進行磷石膏預加工,為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提供價廉質優的原料。大力發展精細磷酸鹽產品、精細磷製品和貴重伴生元素製品以及市場需求好的綠色磷化工新型產品,進一步提高磷化工產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技術研發。鼓勵企業與科研機構合作,研發和推廣不產生或少產生磷石膏的新技術、新工藝,打造一批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開展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關鍵共性技術系統攻關,研製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高附加值產品及生產設備,大力開發利用磷石膏質量線上監測和控制技術、磷石膏淨化技術、磷石膏改良土壤技術、磷石膏路基注漿加固材料技術等。加強磷石膏礦井充填專用膠凝材料第三方跟蹤評測,在環保全全達標前提下積極推廣套用。(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農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五)深入實施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規模化和產業化,建成一批以磷石膏為原料的建築粉體系列材料、建築牆體及裝飾系列材料、膠凝系列材料等項目,積極培育磷石膏新型建築建材基地。重點鼓勵符合以下條件的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使用磷石膏作為主要原料,單線能力在300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紙面石膏板生產線項目,單線能力在3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石膏大板、條板、砌塊生產線建設或者改造項目,單線能力在10萬噸及以上的粉刷石膏、粘接石膏等石膏乾混建材生產線建設或者改造項目,單線生產能力在5萬噸及以上的高強石膏粉生產線建設項目,單線生產能力在100萬噸及以上的建築石膏粉生產線建設項目;採用經濟適用的化學法處理磷石膏,生產硫酸聯產水泥等其他產品的建設項目;採用磷石膏作為主要填充材料的井下採空區充填項目和磷石膏路基材料項目;磷石膏代替天然石膏生產土壤改良劑項目等。(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六)建立完善磷石膏建材產品和套用標準體系。加快編制磷石膏建材產品和套用地方標準,強化產品質量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之間的銜接。儘快建立完善覆蓋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維護全過程的磷石膏建材工程建設標準規範體系,編制磷石膏建材套用計價依據,發布磷石膏建材造價信息。充分發揮磷石膏建材生產企業、行業協會、科研院所和專業機構的作用,強化測試評價及檢測手段,嚴格質量,保障安全,促進磷石膏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套用,拓寬磷石膏建材套用範圍。(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七)加大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推廣套用力度。各地要積極研究並儘快出台加強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推廣套用的政策措施,在市政工程建設、交通建設、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移民搬遷和村寨改造等政府性工程建設中,大力推廣使用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條件的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並把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納入政府採購系列產品。積極推廣套用磷石膏板材、磷石膏砌塊、磷石膏複合材料、磷石膏建築裝飾材料和裝配式磷石膏複合建材產品等,打造一批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使用示範工程和項目。積極開拓磷石膏土壤改良劑省內外市場。推動磷石膏等工業副產石膏替代天然石膏。在國家、省規定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實心頁岩磚、粘土牆體材料製品的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當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禁止在貴陽市、黔南州縣級及以上城市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為推廣使用石膏基預拌砂漿系列產品騰出市場空間和環境空間。(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水庫和生態移民局)
  (八)加強磷石膏庫綜合管理。按照《貴州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貴州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工程防滲系統施工、環境監理及驗收規範》等標準規定,切實強化對現有磷石膏庫的規範改造和管理,嚴防磷石膏滲漏帶來的環境風險。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磷石膏庫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設計堆放,強化線上監測監管,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確保磷石膏庫安全運行。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磷石膏庫。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處置磷石膏等行為。(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資金支持。省級財政通過統籌一般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及部門現有專項資金,分三年總計安排資金10億元,建立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專項封閉運行資金池,主要用於支持貴州開磷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瓮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重點磷化工生產企業實施綠色化升級改造和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從2018年起,貴陽市連續三年每年分別安排不低於1.5億元專項資金,黔南州連續三年每年分別安排不低於0.8億元專項資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科技廳等部門和其他市(州),貴安新區也要安排一定資金,用於支持磷化工產業綠色發展和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指導企業用好用足“貴工貸”、“貴園信貸通”等金融產品,將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納入綠色企業範疇,給予綠色金融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落實稅收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將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新產品納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將目錄中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單獨表述並調整最佳化使用比例,提高磷石膏利用率,嚴格落實目錄中有關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增值稅、所得稅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鼓勵技術創新。鼓勵磷化工生產企業開展綠色生產和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科技研發,對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科研成果轉化投入市場後,相關金融機構和產業發展基金按項目規模給予貸款和參股支持。鼓勵磷石膏綜合利用企業創建技術中心,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磷石膏產生企業實施的重大轉型升級工藝改造項目,可按規定給予貼息或補貼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綜合支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對全省磷石膏建材產品市場容量情況進行調查,制定全省磷石膏建材製品的推廣套用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省投資促進局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磷石膏綜合利用項目納入招商引資項目庫,加大對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力度。各級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要為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在項目備案、土地、環評、生產許可等行政審批、許可上給予支持。加強人才引進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為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提供支撐。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及時了解企業需求,為企業提供產業發展的新政策、新技術、新產品和市場動態等信息與技術服務。積極搭建磷石膏產用企業聯合發展平台,鼓勵磷石膏產用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協同開發等方式廣泛開展合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投資促進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貴州省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屬檔案),負責統籌協調和全面推進全省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相關工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審定地方政府的工作方案和計畫,對各地工作推進和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相關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將推進磷石膏“以用定產”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納入本級政府重點工作內容,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二)落實推進責任。省人民政府與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市級人民政府與縣級人民政府,省國資委與貴州開磷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瓮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他相關企業與所在地地方政府分別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壓實責任。貴陽市、黔南州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區磷石膏產消平衡年度計畫,其他市(州)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區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年度推廣套用計畫,於每年1月底前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並報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後下發實施。嚴格落實磷石膏產生企業主體責任,磷石膏產生企業要在當地政府的指導和監督下,制定切實可行的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實施方案並抓好落實。將貴州開磷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瓮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用定產”工作納入省國資委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目標考核範圍,實施激勵約束。(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資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考評督導。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要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向社會公示企業磷石膏產生和消納情況,並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省有關單位,組建專項督查考評小組,定期到各地、各企業督促檢查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領導小組。(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四)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新聞媒體及“兩微一端”等新興媒體資源,加強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無害化、環保化知識的普及和教育,及時總結和推廣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取得的成功經驗和做法,通過典型示範宣傳促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普及推廣。(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
  附屬檔案:貴州省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省代表團重要講話精神,堅決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大力推進全省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磷化工產業綠色、創新、集約、高效發展,省人民政府印發了《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黔府發〔2018〕10號)。現將檔案精神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貴州磷化工產業起步於1958年,是全國最早的三大磷化工基地(開陽、襄陽、昆陽)之一,依託豐富的磷礦資源,經過多年發展,已建成較為完備的磷化工產業體系,成為我省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也是全國重要的磷及磷化工生產基地。開磷集團、瓮福集團成為具有較強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龍頭骨幹企業,技術裝備、研發能力和資源利用水平等都走在全國前列。我省和全國其他省份一樣,主要採用硫酸法濕法磷酸工藝生產高濃度複合肥,工藝成熟、操作穩定、生產成本低、適用性廣,特別是硫酸法濕法磷酸工藝對處理中低品位磷礦石具有一定的優勢,生產的高濃度磷復肥為國家糧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硫酸法濕法磷酸副產磷石膏的資源綜合利用是世界性難題,全球磷石膏有效利用率僅為5%,國內在30%左右,主要以堆存為主。據調度,2017年,貴州全省產生磷石膏1376萬噸,實際利用量738.4萬噸(含井下填充),利用率為53.6%。儘管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磷石膏堆存所帶來的環境風險和安全風險,直接威脅烏江、清水江流域的生態環境安全,與我省建設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區要求有較大差距。貴州省委、省政府對此問題始終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從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保護烏江、清水江生態環境安全的大局出發,在全國率先提出磷石膏“以渣定產”,制定出台了該檔案。
  二、主要內容
  該檔案作為全省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綜合性指導檔案,全面貫徹了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切實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實行政策激勵、機制倒逼,促進全省磷化工生產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升級,從源頭削減磷石膏產生量,加大市場推廣力度,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磷化工產業綠色發展、轉型發展,為我省深入實施大生態戰略行動、加快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奠定堅實基礎。
  (一)制定了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主要目標。2018年,全面實施磷石膏“以渣定產”,實現磷石膏產消平衡,爭取新增堆存量為零。2019年起,力爭實現磷石膏消大於產,且每年消納磷石膏量按照不低於10%的增速遞增,直至全省磷石膏堆存量全部消納完畢。到2020年,攻克一批不產生磷石膏的重大關鍵技術並儘快實現產業化,建成一批大規模、高附加值的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示範項目,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業鏈基本形成,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規模和水平大幅提升。
  (二)明確了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重點任務。圍繞磷石膏產生、利用、推廣等環節提出八項重點任務:一是全面實施“以渣定產”。強化磷化工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倒逼企業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和綠色化升級改造步伐,減排與利用並舉。二是嚴控傳統磷肥產能規模。加強行業監管,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磷肥產能。三是推動磷化工產業轉型升級。依託“千企改造”工程,鼓勵和支持企業對傳統磷化工生產工藝和設備進行綠色化改造升級。四是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技術研發。開展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關鍵共性技術系統攻關,大力開發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高附加值產品及生產設備。五是深入實施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規模化和產業化,明確重點鼓勵項目建設方向,重點鼓勵建設一批磷石膏綜合利用項目。六是建立完善磷石膏建材產品和套用標準體系。建立完善覆蓋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維護全過程的磷石膏建材工程建設標準規範體系。七是加大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推廣套用力度。在政府性工程建設中大力推廣使用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條件的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八是加強磷石膏庫綜合管理。強化磷石膏庫按國家標準進行規範化管理。
  (三)配套了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一是在資金支持方面。省級財政通過統籌一般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及部門現有專項資金,分三年總計安排資金10億元,建立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專項封閉運行資金池,主要用於支持貴州開磷集團、瓮福集團等重點磷化工生產企業實施綠色化升級改造和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從2018年起,貴陽市連續三年每年分別安排不低於1.5億元專項資金,黔南州連續三年每年分別安排不低於0.8億元專項資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科技廳等部門和其他市(州),貴安新區也要安排一定資金,用於支持磷化工產業綠色發展和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指導企業用好用足“貴工貸”、“貴園信貸通”等金融產品,將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納入綠色企業範疇,給予綠色金融政策支持。二是在稅收支持方面。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將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新產品納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將目錄中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單獨表述並調整最佳化使用比例,提高磷石膏利用率,嚴格落實目錄中有關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增值稅、所得稅優惠政策。三是在技術創新支持方面。鼓勵磷化工生產企業開展綠色生產和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科技研發,對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科研成果轉化投入市場後,相關金融機構和產業發展基金按項目規模給予貸款和參股支持。鼓勵磷石膏綜合利用企業創建技術中心,對當年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磷石膏產生企業實施的重大轉型升級工藝改造項目,可按規定給予貼息或補貼支持。凡是符合《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貴州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磷石膏綜合利用企業,均可按規定積極向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分別申報。四是在其他綜合支持方面。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對全省磷石膏建材產品市場容量情況進行調查,制定全省磷石膏建材製品的推廣套用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省投資促進局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磷石膏綜合利用項目納入招商引資項目庫,加大對相關產業的招商引資力度,在土地、稅收、財政、金融、人才引進、項目服務等方面均可享受省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各級發展改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為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開闢“綠色通道”,在項目備案、土地、環評、生產許可等行政審批、許可上給予支持。加強人才引進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為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開發和推廣套用提供支撐。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及時了解企業需求,為企業提供產業發展的新政策、新技術、新產品和市場動態等信息與技術服務。積極搭建磷石膏產用企業聯合發展平台,鼓勵磷石膏產用企業通過兼併重組、協同開發等方式廣泛開展合作。
  (四)強化了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組織實施。主要通過強化組織領導、落實推進責任、強化考核督導和強化宣傳引導進行組織實施。
  三、重點亮點
  該檔案的最大特色和亮點就是在全國率先提出磷石膏“以渣定產”。 按照“誰排渣誰治理,誰利用誰受益”原則,將磷石膏產生企業消納磷石膏情況與磷酸等產品生產掛鈎,倒逼企業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加快綠色化升級改造步伐,確保全省磷石膏新增堆存量為零,並逐年消納已有存量。磷石膏“以渣定產”是推進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的關鍵,是完成目標任務的重要工作。這一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省委、政府在加快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解決磷石膏污染治理的堅定信心和決心。
  具體相關工作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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