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犯罪的司法認定與證據適用》是2015年6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新京、上官春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貪污犯罪的司法認定與證據適用
- 作者:楊新京、上官春光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頁數:392 頁
- 定價:5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211157
《貪污犯罪的司法認定與證據適用》是2015年6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新京、上官春光。
《貪污犯罪的司法認定與證據適用》是2015年6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新京、上官春光。內容簡介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
《賄賂犯罪的司法認定與證據適用》是2014年5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紅梅、繆樹權。內容簡介 《職務犯罪司法認定與證據適用叢書:賄賂犯罪的司法認定與證據適用》主要通過對賄賂犯罪從概念構成、立案標準、司法認定、刑事責任、法律依據等方面並配以典型案例加以解讀分析,並就貪污犯罪的證據適用中常見的問題...
司法解釋同時規定,貪污、受賄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同時具有特定情節的,亦應追究刑事責任;數額不滿“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但達到起點一半,同時具有特定情節的,亦應認定為“嚴重情節”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從重處罰。 在死刑適用方面,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死刑立...
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把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貪污罪、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及貪污罪、受賄罪死刑、死緩及...
《貪污賄賂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是2010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國慶、孫茂利、劉志洪。該書在寫作中融入了對上述檔案的制定背景和重點內容的詳細解讀,並對如何適用檔案提出了具體建議,從而直接為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和司法認定工作服務,以期為廣大公安民警、檢察官、法官、律師全面掌握和...
(三)相關司法解釋:《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法釋〔2016〕9號] [2016.04.18 發布] [2016.04.18 實施]:第一條解釋,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
司法實踐中正確審查、認定證據是懲治職務犯罪,剷除腐敗的關鍵。 一、職務犯罪及其特點 職務犯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職務犯罪,是指負有管理職能的人員利用管理職權或者褻瀆管理職責所實施的犯罪;狹義的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權或褻瀆職責,以破壞國家管理職能和職務行為勤勉廉潔性為特徵的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案件證據實務 《貪污賄賂犯罪案件證據實務》是2003年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麒、楊迎澤。內容簡介 《貪污賄賂犯罪案件證據實務》對貪污犯罪案件證據實務、挪用公款犯罪案件證據實務、受賄犯罪案件證據實務、單位受賄犯罪案件證據實務等十三章內容進行了講解。
八、行賄罪 (一)“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認定 (二)行賄罪罪與非罪界限的認定 九、行賄罪的定罪處刑標準 (一)“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 (二)“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處理 十、對單位行賄罪 對單位行賄罪罪與非罪界限的認定 十一、介紹賄賂罪 ……刑事司法規範及其理解與適用 刑事判例...
第三節 貪污罪的認定和處理 第五章 挪用公款罪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特徵 第三節 挪用公款罪的認定和處理 第六章 受賄罪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受賄罪的法律特徵 第三節 受賄罪的認定和處理 第七章 行賄罪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行賄罪的法律特徵 第三節 行賄罪的認定和處理 第八章 ...
① 刑法分則第八章規定的貪污賄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確規定依照第八章相關條文定罪處罰的犯罪案件,包括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賄案等;② 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案件,包括濫用職權案,玩忽職守案,枉法追訴,裁判案等;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
四、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刑事案件管轄案件分工 五、監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管轄案件分工 六、監察機關的立案條件和程式 七、職務犯罪案件中自首、立功等情節的認定與處理 八、監察機關對職務犯罪被調查人提出從寬處理建議 九、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嚴格適用緩刑、免予刑事處罰 第二章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立案定罪量刑標準解讀與...
(3)涉嫌犯罪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將違法線索移送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免除法官職務,必須按法定程式由人民代表大會罷免或者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五、加強法官的履職保障 38.在案件審理的各個階段,除非確有證據證明法官存在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嚴重違法審判行為外,法官依法履職的行為不得暫停或者終止。3...
全書內容豐富,是一部研究貪污賄賂犯罪及其偵查理論和實務的具有較強實踐指導價值的著作。它既能啟發、指導執法執紀和司法部門及其決策者、偵查指揮者和具備一定偵查經驗的實務工作者創造性地開展偵查工作,更能為剛邁入偵查門檻的偵查新生力量引路,還能為理論研究工作者提供學術參考。堅決反對腐敗,不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二、腐敗犯罪案件的立案調查程式 三、腐敗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訴程式 四、腐敗犯罪案件的審判程式 五、腐敗犯罪案件的裁決執行程式 六、腐敗犯罪服刑人員在刑滿釋放以後的後續管理程式 第三節 反腐敗司法措施和適用 一、調查措施 二、偵查措施 三、工作措施 第七章 反腐敗司法認定和證據制度 第一節 反腐敗司法認定和...
【刑法適用】財產犯罪的司法認定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若干疑難問題研究 【司法前沿】貪污受賄案件刑罰問題探微 【證據運用】論自白補強規則的司法適用 論書面證言及其運用 【法律釋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的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
第一節貪污罪證據結構 第二節挪用公款罪證據結構 第三節受賄罪證據結構 第四節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證據結構 第五節私分國有資產罪證據結構 第四章瀆職侵權犯罪定罪證據結構 第一節濫用職權罪證據結構 第二節玩忽職守罪證據結構 第三節徇私枉法罪證據結構 第四節非法拘禁罪證據結構 第五節刑訊逼供罪證據結構 第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 [1] 法釋〔2017〕1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已...
書證、物證是以物品或者文字為表現形式的實物證據。物證是用於犯罪或與犯罪相關聯的,能夠證明犯罪行為和有關犯罪情節的物品或痕跡,如作案工具、贓款贓物、血跡、指紋、腳印等。書證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檔案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進行聯絡的往來書信;貪污犯罪分子塗改的單據、賬本等。物證的特點是,不具有...
司法解釋 頒發時間 1998-1-19 失效時間 2013-1-1 六機關規定(1998年版本) 管轄 1.按照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管轄的分工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管轄“貪污賄賂犯罪 [1] ,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
只有單方面的給付財物人在證言中表述提出了具體請託事項,但被請託人實際上並未明知這些具體的請託事項,即在證據一對一的情況下不能認定其明知具體的請託事項。現階段實踐中有多個司法檔案對受賄罪“為他人謀取利益”要件進行了規定,需要根據司法解釋時間效力的規定確定司法解釋的適用範圍。構成貪污罪的前提是國有資產...
《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釋〔2016〕9號][2016.04.18發布][2016.04.18實施]第一條解釋,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4、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證據,製造假案枉法裁判的;5、串通當事人製造偽證,毀滅證據或者篡改庭審筆錄而枉法裁判的;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偽造、變造的證據予以採信,或者故意對應當採信的證據不予採信,或者故意違反法定程式,或者故意錯誤適用法律而枉法裁判的;犯罪構成 構成要件 1、一種主體:司法工作人員。根...
將第三款改為第四款,修改為:“被管護人員、被留置人員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後,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管護、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十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一條:“監察機關在調查工作結束後,應當依法對案件事實和證據、性質認定、程式手續、涉案財物等進行全面審理...
第二節 非暴力型占有犯罪 第二十二章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司法認定 第一節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司法認定 第二節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司法認定 第二十三章 毒品犯罪的司法認定 第一節 毒品犯罪司法認定中的共性問題 第二節 常見毒品犯罪的司法認定 第三節 毒品犯罪的量刑問題 第二十四章 貪污賄賂罪的...
第七條 監察機關應當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充分保障監察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人身權、知情權、財產權、申辯權、申訴權以及申請複審覆核權等合法權益。第八條 監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在案件管轄、證據審查、案件移送、涉案財物處置等方面加強溝通協調,對於人民法院、人民...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
(三)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礙調查行為的。對涉嫌行賄犯罪或者共同職務犯罪的涉案人員,監察機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採取留置措施。第二十五條 監察機關在調查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時,根據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案件涉嫌單位和個人的存款、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