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兒童判死刑事件

販賣兒童判死刑事件

2015年6月16日,一篇有關“支持販賣兒童應判死刑”的網帖通過微信朋友圈傳播並傳至微博,6月17日,在眾多微博明星名人的接力轉發下,相關話題輿情熱度迅速上升,有微信公眾號隨後發文指出,部分信息下附有珍愛網推廣連結,質疑這是珍愛網的行銷推廣手段。18日下午,珍愛網回應稱此事系員工個人行銷行為,已對相關員工進行嚴肅處理。相關輿情量在6月17日達到高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販賣兒童判死刑
  • 外文名:Trafficking in children
  • 發生時間:2015年6月16日 至 2015年6月24日
  • 發生地點:網路
  • 性質:爭議言論
事件發展經過,社會反響,社會啟示,

事件發展經過

2015年6月17日,很多人的朋友圈被一條網帖刷屏:“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相關話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烈爭議。帖子圖片上顯示的接力人數已有數十萬。
該帖子引起了人們對上述議題的法律探討,但也有網友指出,帖子有行銷之嫌。 一些細心的網友發現,帖子圖片中有“感謝珍愛網友情支持”的字樣,點擊進去就是珍愛網註冊頁面。
這些網友質疑這是珍愛網的推廣手段, “你在朋友圈接力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那只是在幫別人賺錢”。
珍愛網此前曾就“該公司利用支持販賣兒童應判死刑進行商業行為”的質疑,作出了聲明。
聲明稱,珍愛網一直以來非常關注社會的熱點事件,我司擁有超過8000萬註冊會員,我們希望能盡一己之力及企業之責,來號召更多會員共同關注社會熱點事件,向社會傳遞正能量。珍愛網之前也發起過相關公益活動,目的也是為了表達企業的一份社會責任感。
關於“支持販賣兒童應判死刑”的熱點傳播,珍愛網員工也保持了積極參與和關注,個別員工因為自身對話題的熱忱,未經批准擅自啟動了行銷行為,對於這一併不符合公司價值觀的個人行為,珍愛網發現後第一時間進行修正,對於相關員工的失職進行嚴肅處理。
對於該事件所造成的困擾,我們致以真誠歉意。日後我們必定在關注社會熱點事件的同時, 嚴守企業的社會責任, 為社會傳遞正能量。

社會反響

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4日,網民關於“建議販賣兒童判死刑引爭議”的言論有56.5萬條,言論主要來自新浪微博。有關建議販賣兒童判死刑的言論占36%,討論販賣兒童判死刑是否合理的言論占22%,質疑“販賣兒童判死刑”熱帖系行銷行為的言論占19%,呼籲國家建立兒童防護機制的言論占15%,其他言論占8%。

社會啟示

6月17日,一條內容為“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的網帖引發了輿論海嘯。
公眾的情緒被點燃。不論是出於對被拐兒童及家庭的同情,還是出於對自己孩子的保護欲望,網友“一邊倒”地選擇了支持“人販子全部死刑”的提議。
時代在發展,社會結構不斷變革,城市居民生活方式較之以前發生了很大的改變。生活壓力的增大,生活方式的改變,再加上計畫生育政策,一家一個孩子成為城市居民的主要家庭模式。孩子成為家庭的中心,一旦孩子被拐,一個家庭,甚至是幾個家庭的幸福也就毀了。所以,孩子之於家庭的意義可想而知,廣大網民對人販子出離憤怒的恨意也就能理解了。
但是,將拐賣兒童的一律判死刑,真的能杜絕兒童被拐現象嗎?這么做於法又是否合適?
相較於網民的群情激昂,許多法學界、社會學界專家則更客觀地從專業角度提出了反對意見。事實上,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組織者或者拐賣婦女、兒童數量超過3人以上等情節特別嚴重者,最高可以處以死刑。但是,“最高刑可以死刑”與“一律判死刑”有著極其不同的法律含義。前者體現了罪刑相適應原則,後者看似解恨卻極有可能增加犯罪分子的“搏命心態”,看似增強了震懾力卻可能更增加了被拐兒童所面對的危險。
說到底,對於人販子量刑的爭議,實質是探討如何更好地保護兒童安全,杜絕拐賣行為的發生。有網友評論道:“刑罰可以防止一般邪惡的許多後果,卻不能剷除邪惡本身。”中國兒童拐賣是個複雜的問題,其表象是拐賣兒童,其成因則是社會發展過程中衍生出的諸多子問題:譬如城市不孕不育人群的增多,計生政策和傳統重男輕女思想,貧富差距增加,男女比例地區性失衡等等。因此,對於拐賣兒童現象,社會更多地應該從消除罪惡產生的環境著手。比如,巨觀上,通過有針對性的縮小區域性貧富差距,普及新興文化和思想,改變傳統重男輕女的子嗣傳承思想等。微觀上,在嬰兒出生時,採集DNA和指紋錄入系統,建成資料庫並全國聯網,在交通運輸環節可增加對未成年旅客的身份鑑定環節,開發定位服務的兒童服飾等。
打擊拐賣兒童犯罪,保護兒童安全,需要社會全員的參與和支持,需要社會管理者和社會成員在巨觀上和微觀上的團結協作和不懈努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