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特大拐賣嬰兒案

從2007年下半年到2010年6月,李翠芸、馬明亮等13人多次往返浙江、江蘇之間,作案20起,買賣兒童27人。這27個孩子被拐賣時最大的三四個月,最小的才出生不到10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特大拐賣嬰兒案
  • 時間:2007年下半年到2010年6月
  • 人物:李翠芸、馬明亮等
  • 類型:社會事件
概況,下場,勾當,蛻變,頭目,狡辯,獸性,假象,

概況

這27個孩子被拐賣時最大的三四個月,最小的才出生不到10天。
被推上被告席的李翠芸竟然說,她賣孩子是“出於好心”。而持這種觀點的被告人並不在少數。2011年12月底,這起特大拐賣兒童案在連雲港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下場

從2007年下半年到2010年間,李翠芸等人買賣孩子的事已被很多當地人得知。很快,就有人向公安機關舉報了這一線索,說村裡有人拐賣兒童。隨後,公安機關開始介入調查。
2010年6月5日,李翠芸等人從浙江買回了兩名女嬰,打算帶到東海賣掉,可他們正在帶著兩個孩子到東海的路上,就被當地公安機關一舉抓獲。
案發當天,公安機關並不知道李翠芸的其他犯罪事實。李翠芸在主動交代這起案件事實的同時,還主動交代她以往參與拐賣兒童的事。隨後,警方順藤摸瓜,最終將以李翠芸為首的13名被告人全部抓獲歸案。經查證,這13名被告人單獨、交叉結夥作案收買、販賣、接送兒童20起,總計27人,包括22名女孩和5名男孩,這些孩子被拐賣時最大的三四個月,最小的出生不到10天。
主犯李翠芸參與作案17起,參與拐賣兒童23人,馬明亮涉案6起,參與拐賣兒童10人。由於案情重大,涉案人員眾多,而且犯罪團伙是跨省作案,性質極為惡劣,連雲港中級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視此案,為此合議庭曾針對此案展開過多次討論。
2011年12月底,這起特大拐賣兒童案件一審宣判。法院以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李翠芸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馬明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1名被告,分別被判處3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3000至4萬元不等的罰金。

勾當

蛻變

40多歲的張小峰是連雲港東海人,與幾位老鄉在浙江湖州的一個小鄉鎮打工。當時,張小峰的連襟、雲南人謝志偉也在浙江打工。打工期間,因為他與張小峰是親戚,所以兩伙人平時聯繫也比較多。
2007年下半年,張小峰的東海老家有鄰居沒孩子,就想拜託謝志偉幫忙看看當地是否有人生了孩子不想要。“有人想抱養孩子,你幫忙聯繫下看看?”張小峰問謝志偉。當時謝志偉一打聽,發現正好附近有村民剛生了女孩想送出去。這種情況下,雙方一拍即合。
2007年下半年,張小峰通過謝志偉及其老鄉馬明亮,以幾千元的價格購買了兩名女嬰,然後將孩子直接賣給了與其同村的兩戶人家,兩個女孩一共賣了2萬多元。
成為這兩名女嬰養父的買家,因看到其中誘人豐厚的利潤,後來也參與到了這個拐賣兒童的團伙當中。

頭目

馬明亮認識了後來這個團伙的頭目、東海人李翠芸。
張小峰等人找到李翠芸,想讓她參與到拐賣兒童的這件事當中。李翠芸得知賣個孩子賺不少錢,禁不住金錢的誘惑,走上了販賣兒童的犯罪道路。
2008年2月,張小峰從浙江帶來一名女嬰,直接送到了李翠芸家,讓她聯繫買主把孩子賣掉。不久,李翠芸就幫忙找到買主,直接賣掉了這名女嬰。事後,李翠芸拿到幾千元報酬,這讓她嘗到了甜頭。

狡辯

在歸案後,李翠芸曾交代說,她參與拐賣兒童的目的有兩個。“一個是出於好心,一個是因為家裡要用錢,”李翠芸說,她家裡有四個孩子要養,所以經濟壓力非常大。對於她所說的“好心”,李翠芸更是給出了她自己的解釋。
“這些孩子的家都是很窮的,他們父母沒錢養,所以才自願賣掉孩子。”李翠芸說,他們從來沒有用欺騙或者偷搶的方式去找孩子,都是孩子父母自願的。她認為自己是在做“善事”,因為經過他們從中的“幫忙”,孩子被賣到家庭條件好的人家,這對孩子以後的成長都有好處,所以這就是他們的“好心”。
參與拐賣兒童的這13名被告中,絕大多數人的觀點都與李翠芸相似。他們很多人都不明白這是在犯罪,而是認為充當了“送子觀音”的角色,既幫助孩子親生父母解決了難題,又為那些沒孩子的父母帶來福音。“我們就從中賺點路費。”李翠芸說,她前後一共賺了3萬多元。

獸性

馬明亮與妻子都在浙江打工,他的日子也不太好過。在拐賣兒童過程中,他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想要了,也讓李翠芸幫忙找下家賣掉。
2008年5月,馬明亮通過李翠芸找到買家後,就讓李翠芸將妻子剛生下的一名男嬰帶走,賣給了東海的一位買家。“我介紹小孩是希望小孩得到一個好家庭來撫養。”馬明亮剛被抓時,還死不承認那是他的親生骨肉,直到警方多次問訊後,他才承認隨後賣掉的那個男孩其實是自己的孩子。

假象

在這個團伙的作案過程中,男女有著不同的分工。為防止被公安機關查獲,他們就讓女的抱孩子,負責運送。在運送孩子的途中,李翠芸等女人能方便安撫孩子情緒,這樣也不容易引起懷疑,而男的主要負責聯繫賣家、買家,或者租車。
李翠芸自稱她對每個孩子的照顧都很周到。如果她剛帶回東海的孩子有生病或者身體不好的,她就把孩子暫時放在自己家中,先照顧一段時間,等孩子康復後再賣給下家。2009年的農曆5月,她經過馬明亮從浙江買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女孩身體非常健康,所以很快就找到了買家,可男孩卻因為身體有疾病,一直沒賣出去。
當時,李翠芸已經是四個孩子的母親,可她認為鄉下人並不在意,可能沒有在乎她家裡憑空多出個孩子,於是就把這個生病的男孩抱回公婆家,讓公婆幫她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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