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箱體

貨櫃箱體具有雙重身份,既是作為盛裝貨物的容器的一種運輸設備,又是一種可以買賣的貨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貨櫃箱體
  • 類型:一種運輸設備
  • 特點:雙重身份
  • 適用:暫準進出境貨物的通關手續
簡介,程式,

簡介

當貨櫃箱體作為貨物進出境時,適用於一般的貨物進出境通關手續。當貨櫃箱體作為運輸設備載運貨物進出境時,則適用於暫準進出境貨物的通關手續。

程式

暫準進出境的貨櫃箱體報關有以下兩種情況:
(1)境內生產的貨櫃及我國營運人購買進口的貨櫃在投入國際運輸前,營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海關辦理登記手續。
海關準予登記並符合規定的貨櫃箱體,無論是否裝載貨物,海關準予暫時進境和異地出境,營運人或其代理人無須對箱體單獨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進出境時也不受規定的期限限制。
(2)境外貨櫃箱體暫準進境,無論是否裝載貨物,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向海關申報,並應當於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復運出境的,營運人應當向暫準進境地海關提出延期申請,經海關核准後可以延期,但延長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逾期應按規定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納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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