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Set of mechanisms by which a
governmentprovides
money(cash) in a country's
economy. It usually consists of a mint,central bank, and commercial banks.”
貨幣體系是政府給國家經濟運轉提供貨幣的一套機制,他包括鑄幣廠,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
概念
貨幣體系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其內部結構因各種因素的變化而變動。貨幣體系和貨幣結構的變化,對貨幣體系本身,對商品流通,對經濟發展,乃至對整個社會都有著程度不等的影響。
體系沿革
1944年建立
布雷頓森林體系,1971年美元貶值、不再兌換黃金,1973年多國實行
浮動匯率,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
牙買加體系內容:
1、實行浮動匯率制度的改革。
牙買加協定正式確認了浮動匯率制的合法化,承認
固定匯率制與浮動匯率制並存的局面,成員國可自由選擇
匯率制度。同時IMF繼續對各國貨幣匯率政策實行嚴格監督,並協調成員國的經濟政策,促進
金融穩定,縮小匯率波動範圍。
協定作出了逐步使黃金退出國際貸幣的決定。並規定:廢除黃金條款,取消黃金官價,成員國中央銀行可按市價自由進行
黃金交易;取消成員國相互之間以及成員國與IMF之間須用黃金清算債權債務的規定,IMF逐步處理其持有的黃金。
主要是提高特別提款權的
國際儲備地位,擴大其在IMF一般業務中的使用範圍,並適時修訂特別提款權的有關條款。
成員國的基金份額從原來的292億特別提款權增加至390億特別提款權,增幅達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