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集中牢

財政集中牢是指社會剩餘產品由財政集中支配的程度。財政集中率的大小取決於國家財玟支出的範圍和國有企業的財務分配體制。從總體上看,財政集中率究競以何種比率為好,應根據國家集中性支出的必要量測定。

財政集中性支出必要量包括生產投資(維持性的和平投資和發展性的生產投資)、社會消費投資(維持上年消費性固定資產的追加投資和建設新的社會消費基礎設施)、維持非生產部門職工年消費水平的支出和提高部分的支出、維持上年非生產部門的日常開支和提髙部分的支出等幾個部分。社會主義國家財政支出不但要滿足全國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且要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需要,因此,財政的集中程度較之資本主義國家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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