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萬柏林區財政局是政府性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柏林區財政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政、稅收、巨觀經濟等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全區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有關財政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國有資本金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區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及規章制度等。
(三)編制年度全區預決算草案並組織的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有關政府性基金。
(四)貫徹落實地方稅收法規、政策,監督地方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地方稅收政策的調整建議;根據全區預算安排,確定全區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採購的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區政府採購政策,負責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工作;管理全區財政公共支出;根據國家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六)擬定和執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
(七)辦理和監督全區財政的工業、農業等經濟發展支出,市、區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和科技三項費;負責編制城市基本建設、城市維護和城市維修資金的計畫,組織收入征管,辦理並監督城建資金的支出;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八)擬定全區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內債務和政府外債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十)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負責會計委派制工作。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二)制定全區財政科學研究和財政教育規劃;組織全區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法制、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