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柏林區會計核算中心是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實施財會集中核算的具體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性質確立為全額事業單位,隸屬於萬柏林區財政局領導,對財政部門和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部門單位負責資金結算,並提供優質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原市萬柏林區會計核算中心
- 地點:太原市萬柏林區執法分局
- 性質:國有
- 職能:核算
機構職能
2、集中辦理資金結算。單位不設會計、出納,其現金、轉帳、匯兌等資金結算,經費的撥入、付出、往來代收代付等由單位指定人員到核算中心辦理,單位預算收入直接撥入單位內部帳戶,預算外收入直接進入財政專戶,再按規定劃轉到單位在核算中心的基本帳戶,單位經費和其他支出從基本帳戶核付,不得透支。
3、集中進行會計核算。核算中心審核各單位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為開戶單位按月提供財務會計報表,隨時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5、建立支出審核制度,單位報帳的所有單據都必須有單位印章,主管領導簽字並必須與預留印鑑一致,單位所有原始憑證都必須經過核算中心審核憑證三性(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才能報帳和進行帳務處理,所有原始憑證要達到"四有":有合法票據、有付款印鑑、單位印章、領導簽字,有具體用途,有經辦人簽名。
6、建立現金管理制度。根據各單位現金流量核定一定額度的各用金,減少報帳人員工作量。現金實行限額報帳的管理,嚴禁坐收坐支和超範圍使用現金。
7、建立內部崗位責任制度。分制單會計、審核會計、記帳會計,制定崗位職責,實行內部制約,制單會計負責編制記帳憑證,審核會計覆核所有記帳憑證和會計核算質量的監督檢查,記帳會計根據審核會計所覆核蓋章後的憑證記帳和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