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高效節能空調推廣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效節能空調推廣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 檔案號:財建〔2010〕119號
  • 實施日期:2010年6月1日
  • 結束日期:2011年5月31日
  • 推廣範圍:製冷量7500W(含)以下的空調
  • 原檔案號:財建〔2009〕214號
財建〔2010〕119號
自2009年6月1日採取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空調以來,高效節能空調市場份額快速提高,產品整體能效水平顯著上升,對促進節能減排、拉動國內消費、推動產業升級起到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推廣使用高效節能空調,擴大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成效,與新修訂的《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新能效標準”)相銜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對《關於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節能房間空調器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財建〔2009〕214號)中有關政策內容進行相應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實施期限。現行財政補貼政策實施到2010年5月31日後,按新能效標準繼續對能效等級2級及以上的推廣產品給予補貼,實施期限為2010年6月1日到2011年5月31日。
二、推廣產品範圍。2010年6月1日後,推廣產品調整為額定製冷量7500W(含)以下的分體式房間空調,並研究適時推廣變頻空調。
三、補貼標準。2010年6月1日後,高效節能空調推廣財政補貼標準調整為:
財政補貼標準(元/台(套))
額定製冷量(W)
能效等級1級
能效等級2級
額定製冷量≤4500
200
150
4500<額定製冷量≤7500
250
200
請各地財政部門、節能主管部門督促相關企業採取有效措施,按照上述內容儘快調整,繼續做好高效節能空調推廣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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