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信用

財政信用是以政府為主體,按照信用原則籌集和運用財政資金的一種經濟行為。又稱國家信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信用
  • 外文名:fiscal credit
  • 別稱:國家信用
  • 性質:經濟行為
兩重屬性,內容,產生和發展,職能轉變,作用,調控,定義,特點,途徑,

兩重屬性

財政信用是一個特殊的財政範疇,具有財政和信用兩重屬性。首先,它是國家以債務人或債權人的身份,直接為滿足國家實現其職能的需要籌集或貸放財政資金的行為。財政信用行為是財政對社會財力的再分配,並調節積累與消費的比例以及積累基金的投向,它構成國家財政資金運動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其次,財政信用又是社會信用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信用形式的一般特徵,即以資金的所有權和支配使用權的相互分離為前提,以約期歸還、還本付息為條件,讓渡資金的支配作用權,是一種社會資金的餘缺調劑。

內容

財政信用資金自建立以來,為開發地方財源,發展地方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社會事業的發揮了一定作用,特別是在支持鄉鎮發展種養殖業方面成績較為突出,但是,由於原來的管理辦法不夠完善,相當一部分項目管理不力,效益低,項目論證不充分,創辦項目多、但開花結果的少,未能達到預期目標;加之個別單位對財政信用資金存在著錯誤認識等原因,導致財政信用資金回收率低,有的甚至不能收回,債務額直線上升,地方財政包袱越來越重,為了防止這種惡性循環現象,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辦理的財政信用資金信貸業務已停轉,並對已投放出去的貸款實行“只收不貸”,因此,在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級財政部門要以清醒的頭腦,認清形勢,制定強有力的回收措施,加大財政信用資金的回疏力度,將多年來長期積壓在外的逾期信用資金強行回收。
財政信用財政信用
財政信用分為籌資信用與投資信用。籌資信用是國家作為債務人,通過國家債券政府借款等形式從國內外籌集財政資金國家債券包括國內債券與國外債券。國內債券是指政府在本國發行的公債券國庫券以及各種專項債券。國外債券政府在其他國家或國際金融市場發行的公債。此外,有些國家還通過國家儲金局、郵政儲蓄等,以吸收儲蓄存款的方式籌集財政信用資金。投資信用是國家作為債權人,為實現其特定政策而投放各種政府貸款包括為扶持國內某些事業或企業的貸款,如中國財政的企業技術改造貸款、支農周轉金貸款、科技項目貸款等;還包括向外國政府的貸款。

產生和發展

財政信用產生於封建社會,並伴隨著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馬克思指出:“公共信用制度,即國債制度,在中世紀的熱那亞和威尼斯就已產生,到工場手工業時期流行於整個歐洲殖民制度以及它的海外貿易和商業戰爭是公共信用制度的溫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22頁)。封建國家由於內外矛盾加劇,用於對內鎮壓和對外戰爭的支出日益龐大,加上王室窮奢極欲,使國家財政經常處於困境。為了應付各種急需和解決財政虧空,國家不得不借債,於是產生了公債。在資本原始積累中,公債是最強有力的手段之一。政府債券的發行不僅使大銀行可以從中取得大量回扣,而且還為銀行和股份公司提供大量的虛擬資本和投機對象資本主義國家通過政府借債抵補額外開支,而納稅人又不會立即感到負擔。但借債最終還是要求提高稅收,從而使公債成了稅收的預征。隨著資本主義經濟危機財政危機的加深,公債和政府借款已成為財政重要的收入來源和彌補財政赤字的重要手段。巨額的債務也造成資本主義國家財政沉重的還本付息負擔。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許多國家的政府更加重視利用財政信用進行投融資,籌集資金用於公共事業和某些行業、企業的投資。特別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日本政府通過財政政策金融制度形成財政投資貸款基金,以巨額的資金支持國家產業政策和社會經濟計畫目標的實施,推動了戰後日本經濟的復興和高速增長。
財政信用財政信用

職能轉變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國家職能的發展和市場經濟形成與發展的要求,解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長期存在的資金供需矛盾和加強國家對國民經濟的計畫管理,財政信用作為重要的經濟槓桿之一,其職能有了新的轉變和發展:
①籌資信用從單純的彌補財政赤字的手段變為國家有計畫地籌集社會主義建設資金的必要補充手段。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為了合理配置資源,促使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國家必須有計畫地保證重點建設項目投資。而有計畫地運用國家公債等籌資手段,可以彌補國家以稅收等無償方式徵集的財政收入之不足,充分利用社會閒置和閒散資金,滿足國家重點建設的需要。同時,按照以自力更生為主,爭取外援為輔的原則,積極參與國際金融市場,吸引外資加速國內建設。
②財政信用從單純的籌資手段變為加強巨觀經濟管理國民收入分配結構進行再調節的手段。財政信用是一種對社會資金結構和流向的調節手段。它與銀行信用不同,不具備信用創造功能。它根據需要有計畫地籌集資金,而投放資金則是以巨觀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目的而不是盈利,所以它是國家根據經濟形勢和政策的需要,有計畫地調整年度國民收入分配中積累基金和消費基金的比例及其內部結構的社會財力再分配方式,有利於加強國家在巨觀經濟管理中對經濟總量的控制和結構的調整。同時,它又是一種以不改變資金所有權為前提的投融資方式,有利於把居民和企業的利益同國民經濟巨觀利益結合起來,並按照經濟計畫的要求引導預算外和其他社會資金的投向和流量,實現調整投資結構、最佳化資源配置的目的。
③財政信用從單純的籌集、分配財政資金的手段變為加強財政管理,管好用活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手段。有目的地將一部分適合運用信用方式進行管理的資金採取有償籌集和使用的辦法,有利於增闢新的財源,打破在財政資金使用上的“大鍋飯”、平均主義,克服資金使用上不講效益,盲目爭投資上項目等弊端,是拓寬理財領域,加強財政管理的有效方式。

作用

用財政信用擔保激活科技小企業
不是一個錢頂一個錢用,而是藉助擔保中心的信用把一個錢放大數倍為小企業提供擔保,進而使其得到貸款,用於發展。以這種信用擔保已使54戶科技小企業被激活。
市企業總數的99%是中小企業。因信用等級低、資產數量少等原因,它們一直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發展受到限制。2000年組建的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是市政府間接支持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扶持機構,也是社會化的小企業發展促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區財政每年拿出的2335萬元,經滾動後為企業提供擔保,從而使企業以相對寬鬆的條件從建設銀行獲得貸款支持。

調控

定義

財政信用調控是國家以債權人或債務人身份用有償形式參與社會產品分配,調節經濟活動的一種方式。

特點

財政信用調控兼有財政和金融的雙重身份,因而,財政信用調控具備自己的特點:
1、有償性。國家信用通過有償形式進行調節經濟的活動。
2、社會性國家信用支出用途與一般的信用不同,一般信用支出投向市場上有盈利的各種企業;國家財政信用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用於支持和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項目,用於調節國民經濟結構的需要,服從國家政策的需要。
3、穩定性。國家信用以強大的政治權力和經濟實力為後盾,因而相對於商業信用銀行信用來說,國家信用具有更高的信譽,更強的穩定性。

途徑

國家信用在封建社會末期產生,僅僅作為彌補國家財政赤字的手段。公債的發行對生產的發展產生“排劑效應”,所以古典經濟學家一般都反對發行公債。但到了現代,國家已成了社會再生產的“經濟中心”,國家信用就具有明顯的調節功能。國家信用調節經濟的途徑有:
1、國家通過發行公債來調節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比如,當總需求大於總供給時,國家通過向社會、企業和個人發行各種形式的公債,以緩解過旺的社會需求,使總供給與總需求達到平衡。而在總供給大於總需求的時候,國家舉債用於投資公共工程,刺激經濟發展。
2、國家通過發行公債,調節積累與消費的比例關係。通過發行公債這一轉換形式,將一部分暫時閒置的消費基金轉化為積累基金,發展生產,增加供給,從而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關係,也影響了兩大部類生產的結構關係。
3、運用財政貸款,加強經濟責任,提高經濟效益。對這些項目的有償貸款,能促使借貸雙方的權、責、利相結合,促進借貸雙方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速財政資金周轉,以儘快還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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