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宜春市委辦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豐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宜辦字[2010]21號),保留豐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正科級,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內設機構:6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規劃統計股,宣傳教育股,科學技術服務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辦公室,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增加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四)增加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整治工作。
(五)增加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的收集與交流;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及人口與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規定;組織起草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章草案;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與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等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草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數據統計和抽樣調查等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計畫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分析研究,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三)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進行前瞻性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
(四)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本市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管理和業務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和愛滋病預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實施及成果的評審、鑑定、轉化、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對病殘兒及計畫生育手術後遺症進行鑑定。
(五)編制上級和本級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草案;指導、監督基層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資金的預、決算和發放;管理本委及下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
(六)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七)研究提出促進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八)協助有關部門建立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利益導向機制,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內設6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負責協助領導做好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公文的收發、登記、運轉、催辦、列印、複印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檔案資料管理、政務信息、督辦、保密等工作;負責草擬和修改本委綜合性檔案、計畫和總結;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保證各項經濟活動合法合理有序進行;合理編制經費預算、決算,力求做到經費平衡,並對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安排有關基建項目的支出;負責機關行政事務。

政策法規股

(信訪投訴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對全市計畫生育幹部進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對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對策;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對人口問題開展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協助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信訪案件的調查和重大信訪案件的協調處理;負責本系統信訪幹部的業務培訓;負責市信訪局、市長信箱等相關部門轉來有關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回復工作。

規劃統計股

研究人口發展戰略,編制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草案;負責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對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組織協調計畫生育工作重大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重大決策的督察督辦工作;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的收集、分析與交流,人口的調查與研究,專業信息人員的培訓。

宣傳教育股

研究、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規範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的管理;負責協調、聯絡宣傳口各有關部門計畫生育宣傳工作;規劃、組織和評估計畫生育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管理工作及合格村(居)的創建工作。

科學技術服務股

依法負責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節育技術推廣、藥具發放、基層網路建設和科學普及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規範進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做好優生優育;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人員的培訓和進修;組織實施獨生子女病殘兒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工作;配合衛生部門抓好社區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愛滋病預防等提高人口素質的工作。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組織協調市直相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區域協作工作,與流動人口集中的地區進行區域協作,強化流動人口管理;分析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形勢,向領導報告並提出建議;負責組織研究城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新機制。

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行政編制12名,工勤編制2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股級職數: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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